“沈琉琛……”拖長了聲音了他一聲,然后小聲問道:“猥你的是你家那個領養你的阿姨嗎?”
沈琉琛點了點頭。
“那你現在住在家里,晚上回去的時候不會對你做什麼嗎?”
沈琉琛略作思考,同樣小聲道:“我今晚會在學校自習,差不多九點再回去。”
宋錦西眨眨眼,“那我也要在學校里面自習,和你一起。”
沈琉琛沒有表態。
“等到了九點,學校就差不多沒人了,到時候你送我回家,都不用怕被傳緋聞。”想了想,又說:“其實我的腳已經好得差不多了,都不需要你送,我自己就能回家。”
沈琉琛:“我送你。”
意思就是同意和他一起晚自習了。
宋錦西目的達,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笑容。
不知道,見終于又活躍起來,沈琉琛還地松了口氣。
沈琉琛也是這時才深刻地意識到,他實在見不得蔫耷耷的樣子。天知道剛才那一整節課他都在跑神,從小到大念書念了這麼多年,他從來沒有在上課跑神過。
還一跑就是一整節課。
好在這節課是數學課,老師所傳授的知識他都懂,所以影響不大。
當天晚上放學,兩個人先是在位子上寫了會兒作業,等班上同學差不多都走了,沈琉琛才出校門買了兩份飯菜回來,兩個人又一起吃了晚飯。
說是兩人一起自習,其實也只有沈琉琛在自習而已,宋錦西把作業寫完之后就開始玩手機聽歌了。一直自習到九點,兩人下樓后,高一高二的教學樓的燈基本上都暗了下來。
對面高三教學樓倒是還亮著幾盞燈。
沈琉琛背著自己的書包,一手幫宋錦西提著的包,放慢了腳步走在前面,宋錦西慢慢地跟在他后。
涼涼的月打在他上,似乎給他周鍍了一層月的,讓他的背影顯得格外頎長。
宋錦西一臉花癡地欣賞了一會兒,稍作猶豫,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那周末兩天你要怎麼安排呢?……那個的話……你呆在家里會不會不好?”
沈琉琛低著頭,沒有說話。
“不然這樣吧,周末我們一起去市圖書館寫作業,看書,等晚上了你再回去,你看怎麼樣?”
一邊說著,認真地觀察著沈琉琛的反應,見沈琉琛似乎沒有想到這個主意的樣子,便覺得自己特別聰明,笑著朝他眨眨眼。
“怎麼樣?這個主意是不是很不錯?”
沈琉琛微微頷首。
“明早八點我去你家樓下等你。”他說。
這下到宋錦西懵了。
本來想著說,兩個人約好在圖書館門口頭,沒想到沈琉琛竟然說要來接……
為什麼覺得他們好像在約會?
心里樂,臉上卻不是不聲,猶豫著說道:“會不會太麻煩了?”
沈琉琛說:“不會。”
“其實也還好,你家和我家離得不遠……”說著說著,突然發現自己又說了,連忙打住。
小心翼翼地看了沈琉琛一眼,發現他好像在想問題,沒有注意到出的馬腳,才悄悄放了心。
“那不然這樣吧,你先來我家樓下等我,然后我們一起打車過去,反正我現在這個狀態,去市圖書館也是要打車的。”
說完,怕沈琉琛會對錢方面有芥,解釋道:“我爸媽他們離婚了都不管我,但是給了我很多錢,所以我現在不缺錢花,偶爾打一兩次車還是可以的。”
沈琉琛微微頷首,沒有多說。
一路把宋錦西送到家樓下,等爬上了第一階樓梯,轉過來催促他快回去,沈琉琛才轉離開。
宋錦西的家和他家離得確實不遠,公車就兩個站而已,以他的速度,走路只要十五分鐘。
他沒有坐車,趁著路燈一路走回家。
客廳的燈是關著的,他拿了鑰匙打開門,一走進客廳,就聽到張玫瑰的房間里傳出曖昧的聲音。
他腳步一頓,目瞬間沉了下來。
本來想像往常一樣直接回自己的房間,只是他走到一半,突然想起了什麼,從校服口袋里拿出宋錦西借給他的MP3,猶豫著,放輕了腳步走到張玫瑰的房門前,打開了錄音功能。
錄了將近十分鐘左右的男合奏。
在那一晚之后,他大約明白了男之間的事,此番再聽這種聲音,差點沒讓他聽出一邪火。
眼前不斷地浮現出宋錦西的樣子。
最后覺得差不多了,他一臉忍耐回到自己的房間里,拿了換洗的服去衛生間洗了個冷水澡,這才把那邪火下去。
等他回到房間躺在床上,隔壁的聲音還在繼續,他聽了仍有些躁。最后,他挫敗地拿出MP3和耳機,開始聽歌。
MP3里面歌曲很,只有20來首,其中有一半是輕音樂,另一半的旋律也很舒緩,歌手都唱得很深。
沈琉琛聽著聽著,緒慢慢平靜下來,腦海中突然浮現起宋錦西聽歌的樣子。
慢慢陷沉睡。
前兩天他確實沒有睡好,所以今天晚上睡得格外香,一覺睡到大天亮。如果不是提前設置了鬧鐘,他差點沒有及時起來。
起床時已經是七點半了,他和宋錦西約好八點在家樓下頭,沈琉琛快速換好服,出門洗漱。
張玫瑰正在餐桌前張羅。
見他出來了,先是冷哼了一聲,問道:“你昨晚幾點回來的?”
聽到的聲音,沈琉琛就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做完在家里做的骯臟事。他垂眸,掩蓋了眼底的厭惡。
“十點。”他說完,進了衛生間。
洗漱出來的時候,張玫瑰正坐在餐桌上,好像在等他。見他出來了,又“哼”了一聲,說道:“我真是要被你氣死了。”
沈琉琛沉默。
沒等他走,張玫瑰又說:“我昨天一整天都在想,想了很久,覺得你說的好像也沒有錯。我不可能管你一輩子,你以后肯定要找一個喜歡的適合你的人在一起的。”
突然松口,讓沈琉琛很是詫異。
張玫瑰似乎一直在等他反應,見他看向,還朝他笑了笑,繼續說:“你現在高二了,年紀大了,開始喜歡一個人也有可原,如果你能做到真的影響績的話,那我就不管你,不要求你了。”
沈琉琛還在思考這麼做的原因,卻聽說了一件他怎麼也想不到的事。
“你現在十五歲了,也懂事了,有些事我就告訴你吧,也不怕你知道。”張玫瑰說,“你應該也知道,從你七歲起我經常會帶男人回來,算是給你叔叔戴了很多頂綠帽子。”
“可是我也是沒辦法,誰讓你叔叔不行呢。痿,你知道吧?我和他在一起這麼多年,一開始因為真的他,可過了好幾年清心寡的日子。只是這人吶……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沒有那個生活,還真的不行。”
張玫瑰說著,嘆了口氣,“好在我們也沒領結婚證,只能算是搭伙過日子。”
“但是我現在還不想和你叔叔分開,你又知道這麼多,所以,我以后不會再管著你不準你喜歡誰,只要你保證能不影響學習績。你也不要告訴你叔叔我這些年做的事。”
“你應該也不希你好不容易得來的家四分五裂吧?”
說完,看沈琉琛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麼,眼底閃過一抹算計。
“行了,來吃飯吧。”
沈琉琛手指了,說道:“我和同學約了去圖書館自習,今天不在家里吃。”他說著,不等張玫瑰反應,轉回房間收拾書包。
張玫瑰差點沒被他氣死。
昨天還信誓旦旦說不早,今天就和人約會了,說什麼去圖書館自習,可是不信的。
原本還打算先和他修補一下關系,過兩天再行,現在……
覺得還要加快作。
眼睜睜地看著沈琉琛背著書包出門,走到臺上,看著他慢慢走出自己的視線,張玫瑰吃完飯,回房間濃妝艷抹一番后,穿了一非常的服,也跟著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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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錦西覺得今天的沈琉琛好像有點不太對。
下出租車的時候他搶先一步付了錢,算一件奇怪的事。只是他輕描淡寫地說這事他自己掙的錢,相信他現在不會做什麼違法的事,那錢的來歷應該是清白的,暫時放著沒有多問。
然后到了圖書館,兩個人找了個偏僻的雙人座坐下,他拿出習題冊,握著筆好像在寫作業,其實半個小時過去了,練習冊上一字未。
擺明了就是在走神。
是什麼事,能讓向來自制力驚人的他走神得這麼嚴重?
又過了十幾分鐘,等把語文作業都寫完了,宋錦西才拿著筆了他放在桌上的手背。
低了聲音小小聲地喊了他一聲:“沈琉琛!”
沈琉琛一副猛然回神的樣子,抬眼看著。
“你走神走了半個多小時啦!你在想什麼呀?”繼續小小聲問。
沈琉琛放下筆,了發疼的額頭。
宋錦西還在問:“是不是又發生什麼事了?你昨晚回去對你做什麼了嗎?”
沈琉琛微微搖頭,說了句:“不用擔心。”開始拿起筆寫作業。
這一次他好像沉下了心,作業寫得飛快,唰唰唰沒一會兒,一張理卷子就被他寫完了。
宋錦西看著字跡工整的理卷子,再看看自己才剛剛筆的空白卷,一時間有些憤憤。
明明的學習績已經很好了,竟然完全比不過他,這個人的智商該有多高啊!
當天中午,兩人一起去圖書館旁邊的餐廳吃飯,吃完飯后回圖書館,宋錦西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覺。
作業在上午都寫完了,下午閑著沒事,就去拿了幾本言小說看。沈琉琛還在對面認真地寫著拔高題。
中午從沈琉琛口中得知他能通過黑客技賺錢,宋錦西又是擔憂,又是開心,在給他灌輸了很多自覺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的思想之后,開始打起了日本料理的主意。
吃各種壽司,也特別吃三文魚,在現實世界時,基本上每個月都會至吃一次日本料理。
這一次在小說世界里呆了將近一周,現實世界里也將近一個月沒吃壽司了,正好圖書館旁邊就有一家看起來好像又高檔又好吃的日本料理自助店,人均消費一百多。
便想沈琉琛和一起吃。
沈琉琛被又猶豫又的樣子萌得不行,一時間沒忍住給了一個頭殺,然后帶著看起來好像有點神恍惚的進了那家自助店。
吃完之后,宋錦西著圓滾滾的肚子,跟在沈琉琛后出了門。
他們兩個都穿了校服,再加上臉上看起來都很稚,所以,有些人看著宋錦西跟在沈琉琛后肚子的作,再看看起來像壞了三個月的肚子……
都愣了一下。
宋錦西起先還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會用異樣的目看著自己,后來一回想,才連忙把手放了下來。
不敢再做會讓人誤會的作了。
傍晚的風很涼快,吹在人臉上,給人很愜意的覺。
因為吃得太飽,宋錦西拉著沈琉琛陪他散步,但是現在的腳的狀態又不適合散步,在沈琉琛的提議下,兩人來到圖書館旁邊的小花園里,坐著吹吹風。
許是因為氣氛太過安逸,沈琉琛跟宋錦西說了今天早上發生的事。
“你的意思是,以后可能不會再對你做奇怪的作,說奇怪的話了?”宋錦西眨眨眼,覺得這事不簡單。
沈琉琛微微頷首,張玫瑰說的與蔡小浩有關的事,他沒有告訴宋錦西。并不是不相信宋錦西,而是覺得,這是蔡小浩和張玫瑰兩個人的事,與蔡小浩的尊嚴有關,他不能說出去。
(章節錯亂,請觀看另一本同名書籍)————————————————————————————————————————————————————————————————————————————————————————————————————————————————————————————————————————————————她,是醫藥世家,廢物顧七,平凡的面容下掩藏著一張傾城國色。 她,是鬼醫聖手,異世靈魂,淡漠的面容下有著隨心百變的性格。 當她穿越而來,代替她成了“她”時,身中極品媚藥,是再死一次?還是找個男人當解藥?他,玉樹蘭芝,清逸絕塵,看似無害,實則卻是吃人不吐骨的腹黑狼,一朝錯上,為免被他剝皮抽筋,她只能用上連環計,一避再避,量他有再大的能耐,也絕不會想到,當日強上他的人就是她。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寵她入骨,愛她至深,哪怕她是世人眼中的廢物,無才無色,他卻視若手心之寶,把她放在心尖之上,許諾,哪怕負盡天下,也絕不負卿!她本是慵懶淡泊之人,冷血而冷情,稟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宗旨,既然有他護著她,寵著她,愛著她,她就斂起鋒芒,掩去風華,當一個世人眼中的廢物,偷得浮生半日閑。是誰觸了她的逆鱗?激起她心中嗜血?無法修煉的廢才?無一是處的廢物?毫無戰鬥力的顧七?誰知,她風華的綻放,強勢的崛起,只為那守護她而倒下的男子!一朝風雲湧動,揭去廢物之名,揚吾強者之威!長劍在手,且問天下誰與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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