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講給大家聽的,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在我開始講述之前,我已經做好了接你們的鄙視,甚至是唾罵的心理準備。Z先生,你可以把照片分給大家了。
是的,你們都看到了,這是一些被TP的照片。照片上的人———也就是我———在ZW。
和你們大家一樣,我這種讓人不齒的心理源自於一場遭遇。說起來,那是19年前的事了。那時候我15歲,是一個單純到極點、每天只知道悶頭讀書的初二學生。升初三那年暑假,我不像其他同學那樣到去玩,而是天天在空無一人的學校里讀書。那是一段很苦的日子,每天坐在一片死寂的教室里背單詞、做數學題,唯一的消遣就是坐在窗邊看著場發獃。
漸漸地,我發現每天下午都會有一對父來校園裡玩。我之所以肯定他們是父,是因為我聽見那個孩那個男子「爸爸」。孩子大約十二三歲,梳著兩條辮子,很漂亮,經常穿著各異的花子。爸爸也很英俊,戴著一副金邊眼鏡,很斯文的樣子。
(J先生的表迷茫,帶著微笑,同時又在微微抖,似乎在回憶一個讓他既到痛苦,又到甜的場景。)
我記得那是個非常熱的下午,沒有一風,我坐在教室里汗流浹背,到空氣彷彿都凝固了一般。我想這麼熱的天,他們不會再出來玩了。可是下午三點多左右,那對父又出現在校園裡。
他們徑直來到我窗下的花壇旁邊,孩的爸爸還衝我點了點頭。不過我發覺他的表有些扭曲,似乎很張。孩則一直沒有抬頭。接著他就掀起兒的子……
我的腦子裡一片空白,眼睜睜看著他們從開始到結束,然後兒把拭的手帕放在窗臺上,雙雙離去。
之後我考上了重點高中,然後就讀於某大學法律系,畢業前夕考取了律師資格證,結婚生,一切按部就班。那方手帕從那一刻起始終沒有離開過我,伴隨我從一個年直到中年。我有了自的習慣,結婚後仍沒有戒除。在我從一個男孩長為一個男人的過程中,我發現我始終對小孩有獨鍾,我的妻子也是因為形小、單純可才讓我下決心跟結婚的。
(J先生突然不說話了,頭幾乎要低到膝蓋上,過了半天他才重新抬起頭來,卻又用一隻手捂住半張臉。)
兒六歲的時候,已經很漂亮了。我妻子很,每天都變著法地打扮兒。不知道,兒越大,越漂亮,我就越痛苦。可是無論我如何掩飾自己,兒7歲那年,我的還是被妻子知道了。我妻子不再允許我靠近兒,也不再跟我同床,而是搬去和兒一起睡。
(J先生的聲音漸漸哽咽,大顆大顆的淚珠滴落到膝蓋上。)
我考慮過自殺,於是我拚命地辦業務,接案子,我打算在3年賺夠200萬,夠們母生活后,我就找個地方自我了斷。直到……
(J先生抬起淚痕錯的臉,對Z先生說:「直到你來找我。」)
Z先生只是微微頷首,其他人也都不說話。這個被Z先生稱之為「暖」的階段其實殘酷無比,聽到別人的傷痛並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是大家別無選擇,既然決定在一起彼此幫助,就要堅持到底。
Z先生看看他的臉,慢慢地把一組照片推到J先生面前。
照片上的場景各異,主角都是一個著寒酸的老人,看年紀已經接近六十。J先生把幾張照片擺在眼前細細端詳,幾分鐘后深深地呼出一口氣。
「就是他!」J先生的眼中突然出一殺機,「他兒呢?」
「那不是他兒。」Z先生搖搖頭,「當年只是一個雛,6年前死於三期梅毒。」
他把另一個資料袋丟給J先生,J先生翻看著裡面的資料,臉上的表有些失落。
Z先生讀懂了他的緒,笑了笑,說道:「就我們的計劃而言,有他一個人就夠了。」他指指照片上的老者,神嚴肅起來,「相信不久之後,你就能重新贏回你的家庭和你的妻。」
J先生看看照片,又看看Z先生,目漸漸變得決絕。
「那我們還等什麼呢?」
市第11中學校門口早已拉起了警戒線,外面是前來圍觀的附近群眾。方木越過警戒線,在一名刑警的陪同下直奔現場。
「你看看這個現場吧。」鄭霖指指校,「你所說的儀式更強。」
現場位於倉庫附近的花壇邊上。死者是一名男,年紀在60歲上下,高在175cm至180cm之間,重75公斤左右。呈坐姿,全赤,後背靠著花壇,面朝北方。死者頭部低垂,頸部可見一裂傷,目測幾可深達氣管。死者雙手環擁於前,而懷抱之,是一個塑料人模特。
「法醫初步推斷是失休克。」鄭霖朝死者脖子上的傷口努努,「氣管也被割斷了———割。」
方木點點頭,看著法醫上前把的雙手小心地掰開,兩個刑警抓住「小孩」的雙臂,慢慢地把它從死者懷裡離出來……
「嗯?」方木的眼睛突然瞪大了,「那是什麼?」
死者的下糾纏著一方格子手帕。一個法醫取出鑷子,小心地撥弄著手帕。「繫上去的。你們看,這手帕把死者的捆起來了。」
死者馬春培,男,57歲,無業,喪偶獨居,生前居住在紅園區臺北街83號三單元四樓一號。死者生前育有一子馬,系某國有企業出納。由於馬與其父甚來往,所以直到案發後第二天,看到認啟事後才發現父親已被害。在死者下提取一條纏繞狀手帕,經檢驗,該手帕的質地為普通棉布,生產時間在15-20年前。手帕上提取到部分,分屬O型男和AB型。經過與死者的DNA比對,手帕上的米青為死者所留,但年代久遠。馬後來承認,父親曾與一支有染,這是父子分裂的原因。
方木覺得死者上纏繞的手帕是本案的關鍵。曾與死者發生過關係的這名AB型子,也許與本案有莫大的關係。
綜上,方木覺得這個儀式要表達的是———被拒絕的行為。死者赤Naked,這本帶有極強烈的彩,而偏偏下被一條手帕纏繞,這意味著死者其實已經失去了能力。而塑料模特的裝束則更能反映出這一信息。第一,「小孩」著完整;第二,「小孩」並不是模特,卻出人意料地穿著。一方面,這再次強化了「小孩」不可能、也並未到侵犯的結局。另一方面,這說明兇手確實在把「小孩」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來看待。
賦予品強烈的代,並且極為縝地安排細節,這恰恰是儀式的特點。兇手要表達的緒漸漸明晰:他要阻止這種針對的行為。
方木又回到市第11中學。來到現場所的位置———花壇和倉庫之間的狹小過道。他蹲在花壇前面,過面前集的枯枝向外看。這是校園裡相對蔽的一個場所,如果兇手並不想追求震驚社會的效果,那麼,他是想展示給誰看呢?
方木扭過子,坐在曾被擺放的位置———面前是倉庫那扇污漬斑駁的窗戶。難道是這窗戶后的某個人?
如果方木推斷得沒錯,那麼這所學校是兇手刻意選定的一個棄場所,而倉庫和花壇之間的棄位置,也並非隨意為之。也許,兇手曾就讀於這所學校,甚至可能就曾坐在那間倉庫里上過課!
據方木的建議,警方對那名AB型子的外調也有了初步結果。經馬辨認,一個夏黎黎的子即為當年與死者有染的支。那麼,他要表達的緒就不是「贖罪」,而是「挽回」———他想證明某件事並未發生。
如果上述推論立,那麼,兇手就不是要展示給別人看,很可能是要展示給自己看。而這個人,也許就是當年在那個倉庫窗外目睹了某件事的某個學生。
經過幾天的努力,市第11中學送來的學生名單終於篩選完畢。方木隨手翻看著手裡的名單,忽然,他的眼睛瞪大了。
名單上有一個悉的名字。姜德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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