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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豹(下)》 第3章 假設

悉尼南區犯罪特警隊隊長尼爾·麥考梅用手順過稀薄蓬的頭髮,仔細觀察坐在偵訊室桌子對面戴眼鏡的子。伊卡·貝勒直接從任職的出版社來到警局,穿樸素發皺的套裝,但上散發的某種氣質,讓尼爾認為上的套裝價格不菲,只不過這套裝並不是設計來吸引像他這種簡單的人。然而伊卡的住址顯示並不特別富有,布里斯托爾區並不是悉尼最時尚的地區。伊卡看起來,絕不是那種誇張、戲劇化、喜歡博得注意力的人。再者,是悉尼警方打電話來的,不是自己找上門來的。尼爾看了看錶。今天下午他要跟兒子駕船出海,約好在船隻停泊的華生灣面,因此他希這件事不會拖太久。原本一切都很順利,直到最後伊卡說了一件事。

「貝勒小姐,」尼爾說,靠上椅背,雙手疊在顯眼的大肚腩上,「為什麼這件事你沒跟別人提過?」

卡聳起肩膀:「為什麼要提?又沒有人問,而且我不認為這跟夏綠的命案有關。我之所以告訴你是因為你問得這麼詳細,我以為你關心的只是小屋裏發生的事,而不是……後來才發生的事。這不過是個小事件,很快就結束了,我們也就忘了。像他這種白癡到都有,我們總不能每到一個這種討厭鬼,就跟警方報案吧?」

尼爾吼了一聲。伊卡說的當然沒錯,而且尼爾並不想追蹤這件事。每當問題人的頭銜是以「警察」為開頭或結束,就會帶來很多麻煩和不愉快,還會帶來大量工作。尼爾向窗外。太正在傑克遜港的海面上方閃耀芒,曼力區那頭仍有煙霧升起,儘管本季的第一場野火已被撲滅。煙霧往南飄去。溫暖宜人的北風陣陣吹來。這是個出海的好天氣。尼爾喜歡霍利這個人,他是霍勒還是霍利?反正他都他挪威仔。之前那起小丑命案,挪威仔表現出,幫了他們很大的忙,但那個高大的金髮挪威仔在電話里聽起來心疲憊,尼爾衷心希霍利可不要又昏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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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頭開始說起,好嗎,貝勒小姐?」

米凱走進奧丁會議室,聽見裏頭的說話聲立刻停止。他大步走向主席座,放下筆記,將筆記本電腦接上USB槽,沉穩地站在房間中央。調查團隊共有三十六名員,是一般命案的三倍。調查工作已經進行了很久,卻沒有斬獲,因此需要多次振士氣,但整而言,這群調查人員像英雄一樣力不懈。這就是為什麼米凱允許自己和小組員稍微逮捕東尼·萊克這個烏龍大勝利所帶來的歡欣鼓舞。

「你們今天都會看到報紙。」米凱說出開場白,環視眾人。

他省去不必要的遮掩。挪威三大報的其中兩家,在頭版登出相同場景的照片:東尼在警署外坐上車子。第三家報紙登出哈利的資料照片,照片中的他在口秀節目上,正在討論雪人案。

「你們都會看到,霍勒警監負起了全責,這是正確且適當的。」

他的聲音從四壁反回來。他看見保持沉默的警察同人出倦怠的晨間目。或許這是另一種倦怠?倘若如此,就必須將它除去才行,因為事已經到了要關頭。克里波部長今天來過,說司法部打電話來問了一些問題。沙里的沙已經快流了。

「我們已經沒有主嫌犯了,」米凱說,「但好消息是我們有了新線索,而且這些新線索都將我們從荷伐斯小屋帶到了沃斯道瑟村。」

他走到筆記本電腦前,按下一個鍵,他所準備的PowerPoint報告頁面出現在畫面上。

半小時里,他詳細說明了克里波掌握到的事實,包括姓名、時間和可能路徑。

「問題是,」他說,關上電腦,「我們面對的是哪種殺人犯?我想我們可以排除典型的連環殺手,因為兇手並不是在特定人口群組中任意挑選被害人,這些被害人都和特定的時間地點有關。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兇手有一個特定機,而且這個機是理的。倘若如此,我們的工作就簡單多了,只要找出機,就能找到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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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凱看見幾名警探點了點頭。

「問題是沒有目擊證人可以跟我們說明,目前所知另一個還活著的伊卡·貝勒,當時單獨在房間里睡覺,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還沒出面說明。比如說,我們知道奧黛蕾·費列森是跟一名最近才認識的男子一起去的,但的朋友之中沒有人知道這個男子是誰,所以我們可以假設這是逢場作戲的關係。我們正在調查用手機或網絡聯絡過的男人,可是這要花很多時間過濾。由於缺乏證人,所以我們必須自己找個調查起點。我們需要兇手犯案機的假設。兇手殺害至四個人的機是什麼?」

「妒忌或聽命於人。」後排有人回答。

「這是依據我們的經驗。」

「同意。誰會執行去殺人的命令?」

「有神病史的人。」一個語調平板的芬蘭腔聲音說。

「以及沒有神病史的人。」另一人說。

「很好。誰可能妒忌?」

「小屋裏某個人的伴或配偶。」

「那會是誰?」

「可是我們查過被害人伴的不在場證明和潛在機,」又一人說,「這是我們最先調查的事,但被害人不是沒有伴,就是其伴在偵訊之後排除嫌疑。」

米凱很清楚他們只是在繞了好一陣子的老路上繼續繞圈子,還用腳踩下油門,但現在的重點正是要踩下油門,他確信荷伐斯小屋是一塊跳板,可以讓他們離老路線。

「我們並未排除所有被害人的伴和配偶的嫌疑,」米凱說,搖腳跟,「我們只是不認為每個人都是嫌犯。誰在老婆遇害時沒有不在場證明?」

「拉瑟穆斯·歐森!」

「沒錯。我去挪威議會找拉瑟穆斯談話時,他承認幾個月前曾經發生過他所謂的小小『吃醋事件』——他跟一個人調,才導致梅莉跑去荷伐斯小屋整理心。這在日期上是吻合的。也許梅莉不只是整理心而已,也許還進行了報復。從這裏衍生出一個想法:當天晚上,所有被害人都在荷伐斯小屋的時候,拉瑟穆斯不在奧斯陸,他住進沃斯道瑟村的一家旅館。既然他老婆在荷伐斯小屋,那麼他在那附近幹嗎?他當晚是在旅館,還是去長途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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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凱面前的許多眼睛,眼皮不再沉重或疲倦,正好相反,他在這些眼睛裏點燃了火花。他等待回答。要讓這麼大的調查團隊進行頭腦風暴,通常不是高效率的做法,但這件案子他們查了這麼久,每個人提出的看法、直覺和古怪的假設都曾經被反對過,使得他們自我挫。

一名年輕警探試著提出假設:「他可能在晚上突然抵達小屋,正好看見梅莉進行的報復行,於是他悄悄離開,計劃這整起事件作為消遣。」

「有可能,」米凱說,走向主席座,拿起筆記,「第一個支持這個假設的論點是,我剛剛收到挪威電信提供的數據,上面顯示那天早上,拉瑟穆斯和他老婆梅莉通過電話,所以我們可以假設他知道梅莉要去哪一棟小屋。第二個支持這個假設的論點是:天氣報告指出當天晚上出現月亮,整個晚上的天氣都很晴朗,所以拉瑟穆斯可以跟東尼一樣,輕輕鬆鬆就雪到荷伐斯小屋。第一個反對這個假設的論點是:為什麼他要殺害他妻子和可能的通對象以外的人?」

「說不定的通對象不只一人。」一名警探高聲吼道。那警探矮小滿,米凱判斷「同志」,因此想過如果找一天晚上邀請來加他和卡雅,不知會是何種景?當然這不過是想想而已,「說不定當天晚上荷伐斯小屋發生的是大雜。」

眾人的笑聲回在會議室里。很好,氣氛輕鬆了點兒。

「說不定他沒看見梅莉跟誰上床,也不知道對方是男是,只知道有人跟梅莉一起窩在棉被底下。」另一個聲音說,「所以他一個也不放過。」

更多笑聲響起。

「夠了,別再浪費時間在這裏胡扯了。」埃斯基爾森說。他是資深警探,沒有人知道他到底幹了多久。會議室安靜下來。「你們這些小夥子有誰記得幾年前犯罪特警隊偵破的一件案子?當時每個人都認為有個連環殺手在外犯案。」埃斯基爾森繼續說,「他們查出兇手是誰之後,才發現兇手其實只想殺第三名被害人,但他知道如果被害人只有一個,自己一定會被懷疑,所以他才殺了其他人,施放煙幕彈,讓警方以為兇手是在殺人。」

「天哪,」一名年輕警高聲說,「犯罪特警隊真的破過案子?一定是被他們蒙到的。」

這名年輕警環視四周,齒而笑,臉卻越來越紅,因為現場沒有一個人回應。有點兒調查經驗的人都記得這件案子。這件案子現已被編全北歐警察學院的課程大綱。這件案子是個傳奇,破案之人也是個傳奇。

「我是哈利·霍勒。」

「早安,霍勒老兄,我是尼爾·麥考梅。你好嗎?你在哪裏?」

尼爾似乎聽見哈利說「我在昏睡」,但認為哈利說的應該是挪威某個城市的名字。

「我跟伊卡·貝勒談過了,當晚在小屋的事沒什麼可說的,但是隔天晚上……」

「嗯?」

「一名警察載和夏綠離開小屋,回到他的住,而且當貝勒小姐因為冒而在睡覺的時候,那名警察和夏綠在客廳喝了一杯摻水烈酒,然後他試圖勾引夏綠,結果起了肢衝突,嚴重到夏綠大喊救命。貝勒小姐醒過來,衝進客廳,看見那名警察已經把夏綠拉到膝蓋。那名警察立刻停手,貝勒小姐和夏綠則決定去車站搭車,最後住進一家飯店,那家飯店的所在城市我不知道要怎麼發音……」

「耶盧市。」

「謝了。」

「你說『試圖勾引』,尼爾,但你的意思應該是指『強暴』吧?」

「不是,我不得不請貝勒小姐從頭到尾仔細說了一遍,最後才歸納出最正確的描述。說夏綠的說法是,那名警察違反的意願,拉下子,可是卻沒有的私。」

「可是……」

「我們或許可以假設那名警察的意圖是什麼,但實際上我們並不真的知道。重點是當時並沒有發生任何法律可以加以罰的事,貝勒小姐也同意這個說法。畢竟本沒去報警,只是倉皇離去。那名警察甚至還找了村子裏的怪人載他們三個人去車站,協助們搭上火車。據貝勒小姐所說,那名警察看起來似乎一點兒都沒因為發生那件事而煩心,他更想拿到夏綠的電話,而不是道歉,彷彿這是當男人人會發生的再正常不過的事。」

「嗯。還有別的事嗎?」

「沒有,哈利,只有我們已經依照你的建議,派警察保護貝勒小姐,二十四小時班服務,食和日用品都為送上門,只要在那裏就好,如果布里斯托爾區有的話。」

「謝謝你,尼爾,如果還有事……」

「突然發生的話,我會打電話給你,你也一樣。」

「當然。保重。」

這可是你說的,尼爾心想,掛上電話,向窗外的午後藍天。現在是夏季,白晝較長,他還是可以趁天黑之前,出海遊玩一個半小時。

哈利下床沖澡,也不地站在蓮蓬頭底下二十分鐘,讓熱燙的自來水沖刷他的。他踏出淋浴間,乾發紅的敏,穿上服。他看了看手機,發現他睡覺這段時間有十八通未接來電。看來那些記者設法查出了他的電話。他認得頭幾個號碼來自挪威三大報和兩大電視頻道,因為他們的電話號碼前幾個數字都是固定的。其他電話號碼則比較多變,可能是得到消息的新聞工作者打來的。但他的目停留在一組號碼上,他也說不出為什麼,也許因為他的大腦里有某個地方很喜歡記憶數字,或是因為區號告訴他這通電話是從斯塔萬格市打來的。他瀏覽過去的來電記錄,發現兩天前也接到過這個號碼打來電話。這是柯比森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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