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每日小說 都市爽文 這個影帝要加錢 第二十章:臨走前的禮物

《這個影帝要加錢》 第二十章:臨走前的禮物

 一場和當代劍圣的比武就此結束,前后不到一分鐘,嚴格地說從出手到結束還不到十秒鐘。

 慢嗎?

 不慢了。

 真正的比武就是這樣,頃刻間決出勝負才是常態,高手決戰大戰三百回合是小說,是影視劇。

 看看各種拳擊比賽就知道了,要不是有回合制,有裁判吹哨,一分鐘之戰斗就已經結束,要麼站在,要麼躺著。

 丁修和于承惠的戰斗前后不到十秒,也不能說是于承惠弱,老頭強的,從他那雙手就看得出來。

 以丁修的眼里來判斷,一般的年輕小伙肯定打不過他,一把劍在手的話,估計能捅翻一片人。

 說到劍,丁修有點勝之不武,于承惠擅長用的是雙手劍,這種劍一般是特制的,劍柄要長一點,劍也要長一點,這樣才符合雙手握以及他的高。

 今天現場道劍是普通的劍,單手握行,雙手太過勉強,發揮不出全部實力。

 不過于承惠沒有辯解,丁修也沒就坡下驢。

 輸了就是輸了,沒什麼好說的,真到了戰場上誰管你用的什麼武,先撒石灰再捅刀子都是常有的事。

 進前丁修和于承惠氣氛很凝重,出來后有說有笑,兩人握著的手一直沒有分開。

 主要是于承惠不舍得分開,糙有力的大手一直握著。

Advertisement

 “民間的高手其實多的,早年間我練的比較雜,螳螂拳,五行拳,洪拳,什麼都會一點,后來才改用劍。”

 “你想找高手的話,我推薦你去找一個余海的,他是正宗的螳螂大師,一手七星螳螂拳非常。”

 丁修問道:“年紀多大,有實戰經驗嗎?”

 如果是年輕人的話他沒多大興趣,七零后,八零后出的習武之人有時代局限,基本沒有實戰的機會。

 武功如果沒有實戰,那就是健

 扎馬步,繞樁,抖大槍,學招,拆招……實戰。

 如果習武分學歷的話,前面的扎馬步啥的都是小學初中,學招,拆招,把師門傳承全部學會是大學畢業。

 沒有踏出社會經過實戰檢驗,一輩子都是大學生。

 拿于承惠來說,雖然他沒講,但丁修覺得出來,百分之百是經歷過實戰的。

 有過實戰的和沒有實戰的差距非常大。

 老一輩人習武比較早,在那個時代干架是家常便飯,打群架刀子都算文明的。

 年輕人就沒有這種機會。

 現在走大街上,陌生人無緣無故給你一個大弊兜子,只要不是涉及到生命安全,你還手就是相互斗毆。

 被人打了,第一時間報警才是正確的理方法。

Advertisement

 “比我小一點,五十九歲,有實戰。”見丁修眼睛閃過興芒,于承惠趕道:“人家年紀也不小了,你出手悠著點,比武嘛,切磋為主。”

 俗話說拳怕壯,余海確實厲害,但年近六十氣,未必打得過丁修這樣的小年輕。

 “明白,明白。”丁修哈哈一笑,拍著他的肩膀道:“下次要是想到新的高手記得告訴我。”

 于承惠笑道:“得虧你小子生在這個時代,不然就你這尿,在古代肯定不是啥好人。”

 現代人學武大部分為了強,丁修這種找人比武的是數,好勝心太強。

 如果是在古代,給他的只有兩條路,要麼參軍要麼當土匪,只有這兩個地方能施展一所學,明正大的廝殺。

 丁修輕輕撓頭,心想還是于承惠懂他,知道他不是好人。

 ……

 晚上,丁修擺了一桌請大家吃飯。

 黃劍中那邊拍著令狐沖的戲來不了,現場就來了幾個人,都是平時接比較多的元兵,苗乙,陳麗風,許

 酒過三巡后,有點醉的元兵打了一個酒嗝,拉著丁修的手道:“你回去也沒事干,要不跟著我吧,來元家班,保證你三年在北平買房。”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萬就能拿下。

Advertisement

 三年買房,代表著一年最賺六七萬,不比當演員來得

 “好意心領了,我子野,不想被人管。”丁修的回答并沒有讓在場的人有多意外。

 和他接時間長了就知道,這個人吊兒郎當的,一副浪子心態,不是服管的人。

 也就看看將來能不能找個漂亮媳婦讓他歸心。

 “行吧,隨便你,我的電話你知道,想通了隨時找我,元家班的大門一直為你打開。”

 “唉,元導演,你說你要是個富婆多好。”

 “哈哈哈哈……”

 眾人大笑。

 “明早我們都有戲,就不送你了,這個給你留紀念。”許從包里拿出幾本老舊,但保存的書給丁修:“笑傲江湖首版,三十多年的老古董了,上面有金老爺子的簽名。”

 “謝謝。”丁修打開看了一眼,繁字,港版的,扉頁寫著贈許,心目中最的任盈盈等等話,落款是金庸。

 “這不合適吧?”

 許擺手:“沒什麼不合適,我都不看書,繁字看得我頭疼。”

 苗乙也給出了自己的禮,用包裝盒包起來的:“快冬了,北平冬天冷,給你買了件服,也不知道合不合。”

 兩人都送了禮,陳麗風也沒空著手來,送的是一副帥氣的墨鏡,說是外貨,去年火全球的黑客帝國基努里維斯同款。

 收下們的禮,丁修目轉到元兵的臉上,喝紅臉的元兵尬住。

 他哪里想這麼多,空著手就過來了。

 被盯得是在不好意思,元兵道:“我送你三百六十五個祝福,祝你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

 歌唱到一半,元兵唱不下去了,最后一狠心把手腕上戴著的表擼下來遞了過去。

 丁修不認識表,只是覺得金閃閃的不錯,試了試,剛剛好。

 次日,日上三竿,元兵捂著頭從床上起來,昨晚喝得有點多,怎麼回來的都不記得。

 拿起床頭的手機一看,快十一點了。

 “嗯?”

 突然,他好像注意到什麼,手腕上空落落的。

 “艸,mlgb,我勞力士呢?”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