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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之鳴》 第19章 姐姐

1990年,五歲的萬誠戈還是什麼都不懂的年紀,著父親舉在肩頭的寵,即便沒有母親,他也有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年。而人在沒有煩惱的時候,往往看待世界的一切都是好的,反之則覺得世間一切都是針對自己。

萬誠戈和萬瑩就是這樣兩個極端的存在。

萬瑩隨著母親到萬家沒一年,就了一個徹底的外人。母親生萬誠戈的時候大出沒了。

萬良沒有理由養,送去福利院或者鄉下老家都是合合理的,可剛出生的萬誠戈小手拉住了那個尚不懂什麼是死亡,就淪為孤家寡人的孩萬瑩。

所以順理章的,接替了母親的位置,了照顧萬誠戈的僕人。

換取的是萬良給的一天三頓吃喝。

別人都覺得萬良心善,只有萬瑩知曉,就和養的狗一樣。似乎沒有人記得,那年的萬瑩也只是個孩子。

萬良喪妻的悲傷被得子的喜悅對沖的差不多了,好丈夫好父親的形象其實沒立幾天,就找了鄰居張嬸照顧萬誠戈和萬瑩,自己出去花天酒地了。

萬誠戈尚在襁褓中,喝著不知這世間人心如何,萬瑩卻過分早,早早會看人臉,於是著別人白眼,抱著弟弟,今天他家明天家,吃了不百家飯,也了太多人嫌棄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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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萬瑩八歲,自己能踩著凳子燒火做飯了,萬良才意識到萬瑩似乎大了,而彼時萬誠戈到了討狗嫌的年紀。哪怕親爸也只能陪他玩兩分鐘,剩下大部分作鬧他都是甩手掌柜,丟給還是孩子的萬瑩。

萬瑩第一次人生領悟,只有長大才有能力主宰自己的人生。慶幸那年終於可以踩著凳子做飯,萬良終於不把他們扔在別人家了。

那些年萬瑩只想拚命長大,只有長大了才能不吃百家飯,不被喝了酒就不懷好意看著自己的叔叔

不懂,可覺得難和萬良說過,萬良都沒聽完整的話就抱起兒子玩鬧。

於是萬瑩頓悟人生第二條真理,那些嬸子們說的話,之所以都不背著,因為是約定俗,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萬瑩,是個累贅。

累贅沒有發言的資格。累贅就要有累贅的覺悟,不挑吃不挑穿,做好自己的事,什麼都可著弟弟,唯一能做的就是時時刻刻抱著那個只會哭鬧的弟弟,弟弟會為一種保護,哪怕弟弟還小會鬧,會抓花過的臉頰。

都要時時刻刻裝作弟弟,離不開弟弟的樣子,假裝看不見別人的白眼和別有用心,更可以在萬良面前演姐弟深,這樣自己就是個有用的人,就不會被嫌棄多吃一個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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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所有人都覺得是個吃白食的人,連自己都這麼覺得。

這是很早就學會的偽裝,只有變的,被弟弟依賴的樣子,才有留下的理由,無論心裡多不願意。

這種外表裡不一,讓的心過早的,也讓厭惡很多事,憎恨很多人,可是個孩子,無法對大人發泄,甚至不能埋怨大人,不能表

發泄心中的苦悶,只能將這份恨意放在不會表達的弟弟上,恨他為什麼總是那麼吵,那麼霸道,那麼不講道理隨便摔東西,更恨為什麼明明他們都沒了母親,他還能活得那麼好。

為什麼在被人欺負的時候,他還能在旁邊睡的安然打著呼嚕,為什麼這個年紀就了解人人心的險惡,卻還只能做一個什麼都不能說的啞

萬瑩恨這個世界,更怨恨萬誠戈,有時候想如果沒有弟弟,是不是就不用每天收拾爛攤子,不會每天被吵的睡不好。

也慶幸有萬誠戈,如果沒有弟弟,早就被送回鄉下老家,被賣,或者,被那些的齷齪叔叔拖到牆角去。不敢回想那個畫面,好在那時候萬誠戈在。

可大多時候,萬瑩都是崩潰的,哭著對不懂事的弟弟吼,「你什麼時候可以長大,什麼時候可以懂些事,什麼時候能真正的保護我啊。」這話猶如自己問自己,萬瑩,你什麼時候可以長大,可以離開,自己做主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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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真的長大了,噩夢也來了。

萬瑩隨母,十三四歲就出落的亭亭玉立。

這個年紀的,青春懵懂,自然是被男生吹口哨關注的焦點,可同時也是不人鄙視的存在。

空有一張臉,腦子卻不行,其實萬瑩也想好好學,可回家就要燒飯,要洗服,要照顧弟弟,彷彿化一個媽。

同學都是紡織廠的家屬,那就是個小社會,家長們的八卦,在孩子們之間也流傳著,只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卻被那個時候的年們無限放大,說吃白飯在家當保姆,說就是個小媽。

萬瑩格孤僻,沒有朋友,學習差,不得老師歡心。

所以當有人挑釁有人堵的時候,自然被學校分到差生早的一類,全校通報,甚至沒給辯解的機會,僅僅是因為那個追求的男生學習好,家長是車間主任。

也許在大人的固定思維里,所謂好與壞,就是那麼清晰明了又表面,不會有人在意真實的原因,只會相信他們所相信的。會指責是你自己不爭氣,是你自己不自

是啊,不自,萬瑩後來也明白這三個字的意義。

真的不自,僅僅因為那個男生放學堵幾次,說喜歡,給帶過時興的點心,萬瑩就覺得是對自己好的人。

也茫然,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僅僅是喝了他買的汽水,吃了幾塊點心。手都沒牽過,對方家長卻在年級主任辦公室里扇了好幾個耳,說沒家教,狐貍,勾引兒子。

只是沒人教過,只是沒人教過隨便吃別人給的東西,要付出代價。

的代價,是被男孩的母親打的臉都腫了,還要被當典型在全校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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