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臺,就看到迎面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面半米高的小臺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沒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沒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只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挨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沒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里稍等,他則走到前臺跟經理商量去了。
沒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不錯,我們歡迎你上臺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余水平,只是對樂不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為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為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于唱歌則是沒那個天賦。
這麼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借著醉意,譚越笑著擺了擺手,道:“沒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臺上。
年輕歌手看著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臺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里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呵,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歷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這帥哥長得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麼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里只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唄。
難聽被嘲笑在乎嗎
酒醒之后在不在乎,現在喝大的譚越來不及去想,但這個時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譚越順手拿起臺上放著的一把吉他,揮手彈了兩下,第一次用這彈吉他,還很陌生。
看著譚越不著五六的彈著吉他,臺下的年輕歌手忍不住扶額。
“唉,早應該知道的,酒鬼的話本就不能信”
許諾現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譚越給驚的。
雖然他也不懂音樂,但也能聽出來譚越這一手吉他彈得,著實不怎麼樣。
暗暗為譚越了一把汗,許諾已經在想,是現在沖上去把譚越拉下來,還是等會兒再拉。
看著周圍一些人對著譚越指指點點,許諾都有些汗,得,這次丟人丟大了。
臺上,
譚越輕吸一口氣,目在下面眾人臉上掃過,最后落在許諾那邊,看到許諾在向他招手,應該是在支持他。
譚越笑了笑,然后緩緩閉上眼睛。
腦海中開始浮現上輩子的點點滴滴,然后點點滴滴又如煙花般散去,最后只剩下關于一個孩子的記憶如水般涌來。
想到有一天,關于孩的記憶終將被這個世界新的生活所磨滅,譚越心里便有些發堵。
手指在吉他上開始彈了起來,簡單的伴奏響起。
雖然彈得依然并不算好,但起碼順耳了許多。
譚越也不知道自己彈錯了幾弦,便借著口堵著的一口氣,開始唱起了歌。
“電視一直閃,
聯絡方式都還沒刪。
你待我的好,
我卻錯手毀掉。”
譚越談不上有唱功,只能算是業余,比普通人稍強。
但他低沉的聲音唱著在其他人聽來不知名的歌曲,卻仿佛有一奇特的魅力。
酒吧中漸漸安靜下來,一雙雙目看向臺上唱歌的譚越。
“也曾一起想,
有個地方睡覺吃飯。
可怎麼去熬,
日夜顛倒連頭款也湊不到。
墻板,被我砸爛,到現在還沒修。
一碗熱的粥,
你怕我沒夠,
都留一半帶走,
給你形容,好今后你常常眼睛會紅。
原來心疼我,
我那時候不懂。”
譚越上輩子也算混跡娛樂圈,會唱的歌不,但就在剛剛,他突然想唱這首年有為,唱給那個佳佳的孩。
那麼漂亮,家庭優越,工作也得。
可他呢
工作上一事無,哪怕明知道也喜歡著自己,因為自卑,卻不敢做出回應。
假如,假如他年有為。
“假如我年有為不自卑,
懂得什麼是珍貴。
那些夢,
沒給你,我一生有愧。
假如我年有為,知進退。
才不會讓你替我罪,
婚禮上,多喝幾杯,
和你現在那位。”
聽到譚越唱歌,許諾在手里的酒杯差點沒摔在地上。
尼瑪
這還是那個死黨嗎
唱的居然還蠻好聽
不過,這首歌好特麼傷啊。
其他人不了解譚越,但許諾知道譚越的況,自己這哥們對他老婆可真的是到骨子里了,可是許諾也看的明白。
譚越和齊雪,長久不了。
單方面的,從來都是最傷人。
許諾一向大大咧咧、沒心沒肺,這一刻都開始心疼起來自己這兄弟了。
酒吧中,幾乎所有人都停下了作,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臺上唱歌的醉鬼。
“假如我年有為不自卑,
嘗過后悔的滋味,金錢地位。
搏到了卻好想退回,
假如我年有為,知進退。
才不會讓你替我罪,
婚禮上,多喝幾杯。
和你現在那位,
在婚禮上,多喝幾杯。
祝我年有為。”
譚越唱完歌,剛才有些用力,幾分鐘下來,出了不汗,酒倒是醒過來不。
頭腦稍微清楚之后,譚越就有些懵了,看著臺下一個個瞪大眼睛盯著自己的男男,頭皮忍不住有些發麻。
臥槽
丟人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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