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遠博還未座便注意到了孟聽雨。
他在論壇上見過這位學妹院花的照片,卻沒想到,真人比照片更耐看。他曾經無聊跟朋友也去過電影學院,走在校園的路上,幾乎每一百米就能看到一個,一個個俏明麗,令人目不轉睛。
也許是同校濾鏡,在王遠博看來,或許在五上,孟聽雨沒有娛樂圈預備役的電影學院校花那樣致,可這一書卷氣質,白凈的面龐、清麗標致的眉眼,令整個包廂都變得明亮起來。
盛韜重重地咳了一聲,目帶著警告。
王遠博這才回過神來,難免尷尬,但他最會活躍氣氛,此刻也自嘲道:“誰我們系盛衰,這冷不丁一進門見到三個我就看呆了,見諒見諒,小的實在沒見過世面。”
孟聽雨已經恢復尋常神。
和另外兩個生一塊兒笑了起來。
實際上遠沒有表現出來的這樣淡定,腦海里仿佛經歷了一場狂風暴雨。
為徐朝宗為數不多的好友之一,前世王遠博跟打道的次數也不,三人都是校友,比起徐朝宗的其他友人,跟王遠博的關系更好一些。王遠博是徐朝宗的室友,但在大學期間,兩人并不絡,還是彼此進社會后在工作上有了集才為好友。
跟徐朝宗在一起十八年,早就將他的人際關系網得一清二楚,可確定,從來沒聽說過有盛韜這個人!
徐朝宗沒有提起過,也沒見過,甚至畢業后,在王遠博的婚禮上,見過另外兩個室友……那也本沒有盛韜啊。
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如果知道盛韜可能是徐朝宗的室友,那肯定不會跟他開始這段。
此時此刻,孟聽雨反而自我安:或許……這是蝴蝶效應?或許,徐朝宗在別的寢室呢?
“殷明從網吧那邊過來,說馬上就到了。”王遠博瞥了一眼手機短信,“韜哥,你把地址給徐朝宗沒有?都快六點了,得,你再給他打個電話,說不定這會兒堵在路上。”
孟聽雨:“……”
下意識地攥了手。
聽到殷明這個名字時,就有了不祥的預。
這是怎樣的孽緣,明明已經想避開徐朝宗,這段時間都不往姑姑家跑,好不容易展開新生活找了新男人,卻被告知,準男友和前夫是室友關系。明明包廂暖氣很足,熱得人臉上都在發燙,可后背一涼冒出細細的皮疙瘩。
“我給他打個電話。”盛韜拿出手機,撥通了徐朝宗的號碼,還特意開了免提。
嘟嘟嘟——
“喂。”
這一聲,就是投擲于孟聽雨心湖的一顆石頭。
的眼睫微微一,隨即低頭,不讓任何人察覺到此刻的真實緒。
盛韜語氣輕快,“到哪了?”
那頭的男聲略顯低沉,“十分鐘。”
“好,你直接上二樓包廂!”
十分鐘。
十分鐘后是兵荒馬嗎?
孟聽雨格如此,曾經高三的班主任就曾經夸贊過,臨危不,越是大場面越沉得住氣,所以高考時心態平穩輕松,最后超常發揮。真的到了這一刻,反而異常平靜。
十分鐘夠找個理由落荒而逃。
也完全可以驕縱地跟盛韜一刀兩斷。可是,有必要嗎?
徐朝宗已經不是的誰了,在重生前他們倆在法律上都沒有任何關系。憑什麼在遇到他時要這樣膽戰心驚?他現在是誰,只是陌生人而已,充其量以后會多一個份——男朋友的室友。
是的,在今天之前,如果知道徐朝宗是盛韜的室友,那絕對不會跟盛韜開始。
然而現在知道了,也不會因為這一層除以外無人知曉的關系,而拒絕盛韜。
難道以后做什麼都要繞開徐朝宗嗎?
現在要到慶幸,慶幸先到包廂的人是王遠博,有足夠的時間平靜自我,順便將了的思緒重新整理好,再面對徐朝宗時,會天無的扮演好一個陌生人該有的戲份。
孟聽雨不慌了,也不了,出手,平穩地給自己的杯中倒了一點熱茶,繼續笑著聽他們聊天。
“剛跟誰打電話呢?”說話的人是攝影社團的學姐,眼里有躍躍試的,“聲音很好聽呢,咬字清晰,完全可以去當CV了呢。”
王遠博嘖了聲,掐著手指數,“人家也就說了四個字吧,一個喂,然后十分鐘,你就判定咬字清晰了?”
學姐笑,“四個字就夠了。繼續說,是不是室友?”
“是——”王遠博拉長音調,“不過你別想了,我們宿管阿姨都知道,徐朝宗對生沒興趣。”
學姐:“怎麼可能啊?”
另一個生是他們的同學,更為了解況,“老王說的是真的,我們班里流傳這樣一句話,追豬追狗都不追徐朝宗。”
學姐被逗笑,“為什麼這麼說,他很難追嗎?”
“何止是難追。那簡直就是不可能攻克的難題,我們班生都說,真要有那樣的毅力,去干點別的事不好嗎?有那個時間跟心思,哪怕去打游戲最后都能為大神吧?從時間跟本上來說,不劃算。”生勸著,“我先問你,你買彩票嗎?”
學姐搖頭,“不買,我知道我沒那運氣中五百萬。”
說著說著,學姐恍然大悟,“我懂了。”
生哈哈大笑,“就是這個道理,我們都已經看開,不會花錢買彩票,也不會花時間跟力在不可能的人上。”
孟聽雨聽到這樣的話倒覺得新鮮。
徐朝宗有認識的異合作伙伴,但沒有異朋友。
等跟王遠博起來后,王遠博也算是邁了男人的隊伍中,自然不會跟聊徐朝宗的這些事。
學姐了下,“不過,如果他不是不婚族,那他最后肯定會跟誰結婚。”
生極快地回復,“不是我。”
王遠博瞥向學姐,“也不會是你。”
孟聽雨:“……”
有些微的別扭尷尬。
不過很快地調整好了心態,也跟們一樣開始好奇,這輩子徐朝宗會跟誰在一起呢?
——得了!
不應該對這種事好奇。
盛韜很照顧孟聽雨,又是給倒水,又是給剝橘子,地說:“這橘子特別甜,我剛揣口袋里都焐熱了。”
他的手指都帶了些橘子的清香。
孟聽雨角帶笑接過他遞過來的橘子。
確實很甜。
……
徐朝宗第一百次沉思:他是不是該把手里的這束玫瑰花給扔掉。
從車上下來到百味軒,這短短的幾百米距離,他已經吸引了起碼五個路過行人的注意。
如果是以前的徐朝宗,他不僅不會答應幫盛韜取花,更不會參加盛韜的生日聚會。他很厭倦跟一些人打道,譬如同學,譬如室友。他心里對此有所統計,至今為止,他的小學同學里,沒有任何一個人他還保持著來往,初中同學幾乎也沒有,高中同學也只有那麼兩個人在好友列表里偶爾會聊天。
既然未來他不會跟這些人有生活以及工作上的集,他又何必浪費自己寶貴的時間吃一頓沒有任何意義的晚餐呢?
只能說,從三十七歲回到十九歲的徐朝宗,人世故方面也圓了許多。
不然他本就不可能來盛韜的生日聚會。
剛到百味軒門口,就跟室友殷明上了,殷明是游戲迷,沒課的時候都泡在網吧,這會兒耷拉著腦袋打著哈欠,“我今天幫派還有活,哎,希今天能早點結束吧。”
徐朝宗沒接這個話題。
兩人進了餐廳,在服務員的帶領之下上了二樓。
今天哪哪都熱鬧,二樓的廊道稍顯狹窄,徐朝宗退后半步,有喝多了的人撞了上來,還好他有意識的護住了手里的這捧花,但花上面的小卡片被撞了出來。
卡片是折疊起來的,跟這束雪山玫瑰相配。
徐朝宗對別人的事向來是不興趣,從拿到這束花到現在,他都沒有要看卡片上容的打算。
只是在撿起卡片時,視線不經意地從上面輕輕掃過,便是猛地一怔。
卡片上寫著——
【聽雨,玫瑰似你。】
聽雨?
一瞬間,徐朝宗都沒意識到,他的呼吸都變得異常緩慢。
殷明沒注意到徐朝宗的神,他走在前面,直接手不客氣的拉開了包廂拉門。
百味軒算是這附近口碑較好的餐廳之一,每逢雙休日,總是生意滿。盛韜當時訂這家時,也只有這最小的包廂還空著,好在他也只請了幾個人。包廂小,也就意味著只要站在門口,對里面一覽無。
徐朝宗微妙地皺眉,看向了包廂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坐在盛韜旁的孟聽雨。
孟聽雨跟盛韜挨得很近,不知道盛韜剛才說了什麼話,粲然一笑,很開心的樣子。
而盛韜見散落在前的頭發上沾了一點絨,他手很親的幫摘下。
察覺到了這邊的視線,意有所,抬起頭,正好跟徐朝宗視線相撞。
看他的眼神,跟看殷明時是一樣的。
很陌生的打量。
頓時,徐朝宗呼吸一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