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穿越一片稻田,去摘一株最大最金黃的麥穗回來,但是有個規則,不能走回頭路,而且只能摘一次。”
楊夕月并不會因為陳淮予喜歡的是長頭發的孩子而從此不再喜歡他,這是肯定的。如果喜歡這麼容易就可以放棄,那麼也不能稱之為喜歡了。
楊夕月的喜歡是沉默的,是執著的,是安靜的。
楊夕月那段時間緒不大怎麼好,不大怎麼說話,也不大怎麼笑,很沉悶。劉靜雨有覺到是楊夕月的心不好,但是楊夕月平日里也不大怎麼笑,也不大怎麼說話,也沒怎麼過多的注意。只是在平時的時候,多關注一些。
上午第二節 課上課之前的時間,在第一節課昏昏睡的同學大部分都已經逐漸清醒了過來。
“哎哎哎,上周周末語文老師讓我們回去重新寫的那篇作文你們寫完了嗎?”龐翰文推了推前面劉靜雨的椅子。
上周周末的那次周卷的作文,班級里面的同學大都沒有審清楚題目的要求,作文都寫偏了題,語文老師要求他們在周末的時候回家去重新寫,周一上課之前就要收起來。
“寫了啊。”劉靜雨回頭看了一眼龐翰文,“你不會沒寫吧?”看著龐翰文的表,語氣逐漸篤定,還帶著些幸災樂禍,“你竟然敢不寫語文作業,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我□□不是忘了嗎。”龐翰文抓耳撓腮,語文老師看著表面上和和氣氣的,但是說起話來特別怪氣,他可不了。
楊夕月回頭看了眼劉靜雨和龐翰文,笑了笑,“沒關系,語文老師和我說讓我今天下午放學之前給送過去,你還有時間寫。”
龐翰文聞言,頓時松了一口氣,“那就行那就行,嚇死我了,我還以為我又要被去辦公室冷嘲熱諷了。”
“我倒是覺得你應該被喊去辦公室冷嘲熱諷一下,讓你長長記,竟然敢把語文作業給忘了。”劉靜雨幸災樂禍。
下午最后一節課之前,楊夕月需要收齊語文作文給語文老師送給去。
坐在座位上,一下午的時間,有的人走過來將作文放在的桌子上,有的人讓同學傳過來,在下午最后一節課上課之前,楊夕月差不多已經收齊了。
最后一節的數學課和育課換了時間,所以最后一節課是育課,大家紛紛準備收拾著東西去上育課。
楊夕月數了數語文作文的數量,發現還兩個人的。完全不需要去詢問,亦或者是對照著名字去找。楊夕月可以確定,是陳淮予和林同沒有作文。
如果陳淮予了作文,是一定會記得的。
他還沒有。
看著前面正拿著籃球準備出去的陳淮予,楊夕月張了張,“陳淮予――”
的聲音不算是很大,輕輕的,幸好陳淮予的座位距離楊夕月很近,所以他聽見了后面的喊他名字的聲音。
他回頭來看,連帶著林同也朝著后面看過來。
“你們兩個人的語文作文還沒。”楊夕月揚了揚手中的那一沓作文紙,補充道:“語文老師說下午放學之前就要去送給,你們寫完了嗎?”
“寫完了寫完了,忙著去上育課忘記給你了。”林同翻找著桌子上的那一摞書,從一本語文練習冊里面找出來了那張作文紙。
接過陳淮予遞過來的那一張,走過來,一起放在了楊夕月的桌子上。
楊夕月接過作文,下意識地看向作文上的名字,第一張是林同的作文,字跡并不是怎麼好看。只是匆匆瞥過,便將下面的那一張作文拿到上面來,他的字很好看,筆鋒和力道拿的恰到好,整篇作文看上去顯得非常賞心悅目。
沒有在作文紙上看見陳淮予的名字。
看著即將走出教室門口的陳淮予和林同,“陳淮予,你名字還沒寫――”
站在門口的他回頭看,細碎的打在他的上。他一運裝,手中拿著一個紅的籃球。
“你幫我寫上吧。”
等到他們走出門口之后,楊夕月低頭寫上他的名字,將他和的作文放在了一起。
第二天作文再次發下來,聽見了林同的說話聲――
“楊夕月這字寫得真不錯啊。”
“陳、淮、予,這三個字寫得工工整整的。”
楊夕月低頭,看向自己作文紙,的字實在是算不上好看,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有人說寫的字好看。也不算是難看,只是很一般,中規中矩的程度。
的字本是不好看的,只不過他的名字在日記本上已經寫過太多遍,已經寫習慣了,習慣了將他的名字認認真真地寫,習慣了他名字的一筆一畫。
寫過無數遍的名字,對于來說,已經算得上是游刃有余了。
-
高二結束,即將開始高三的那年夏天,楊夕月獨自一個人坐著公車去市中心的新華書店買書。
那天的天氣很熱很熱,太很曬,楊夕月戴著帽子,低著頭,坐在前面的座位上,整個人昏昏睡。
腦海中還浮現著臨走的時候楊士讓回家的時候在小區旁邊的超市里買瓶醬油和醋回來,什麼牌子的?楊夕月在腦海中重復了一邊楊士的要求,提醒著自己不要忘記。
所以楊夕月才并沒有發現,同樣是上了這輛公車的陳淮予。
他坐在最后一排,戴著有線耳機,低著頭看著手機,坐在前面,戴著帽子,低著頭昏昏睡。
他們都沒有發現彼此。
兩個人就好像是天生沒有任何的緣分似的,像是永遠都沒有叉點,像是兩條平行的線,永遠都不會和對方相接,就好像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關系一直停留在同班同學關系上,永遠都不可能會有進一步的可能。
等到車就快要到站了的時候,楊夕月從座位上起,準備站在后門等著車到站,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剛剛起轉頭,便看見了坐在最后一排的陳淮予。
他穿著一件白的短袖,黑的子,微微低著頭,看著手中的手機。
他沒有看見。
每次先看見對方的,總是,也只有。
在這一刻,原本站起來了的楊夕月卻突然坐下了,僵直著子,背對著他,將帽子低。
車里人并不是很多,眼看著就快要到站了,楊夕月聽見了后傳來的聲音,肯定,那是陳淮予。
在陳淮予下車之后下了車。
下車的公站點在文化宮附近,想要去文化宮旁邊的書店,需要步行一段時間。
就跟在他的后,隔著不遠的距離,他的腳步變慢了,也會稍稍放慢自己的腳步,他的腳步加快了,也會加快自己的腳步。
盡量與他保持在一個合適的距離,不是很遠,也不是很近,能跟在他的后,并且不會讓他發現。
他去的也是書店。
這點是楊夕月所沒有想到的。后來想一想,這邊除了文化宮和商場就是書店,他應該就是來書店的吧。
跟著他進了書店的大門,他上了扶梯,他要去二樓。
楊夕月知道,二樓是專門賣和學習有關的書籍和資料的地方,來這里的目的,也是為了到書店的二樓買學習資料。
地方就那麼大點兒,為了不讓他發現,躲到了一個書架的后面,挪開擺放好的幾本書,出了一個隙,楊夕月看見了正在挑選資料的陳淮予。
輕輕扶著書架的邊緣,小心翼翼地,像是生怕一用力發出了什麼聲響,讓他發現了躲在書架后面窺的。
不知道是因為太過于小心謹慎,還是什麼別的原因,陳淮予從始至終都沒有發現他后的。而也終于是如愿以償的看見了他買的是什麼學習資料。
在他買完資料去樓下付款的時候,楊夕月也走過去拿了和他一樣的那幾本資料。
等買完資料走出書店的時候,已經看不見他的影了。
拎著手中的基本學習資料回了家,楊士正好從廚房里面出來,上圍著個圍,看了一眼換好鞋走進來的楊夕月,“我讓你買的東西你買了嗎?”
“啊?”楊夕月低頭看向自己的手,手上只拎著從書店買的學習資料,除了這個,再無其他。
“我忘了。”楊夕月將手中拎著的資料放在鞋柜上,“我再下去給你買。”說著拿著鑰匙出了門。
關上門的瞬間,還能聽見屋子里面楊士抱怨的聲音:“做什麼事丟三落四的。”
楊夕月快步下樓,走得有些急,整個樓梯都沒有人,只有一個人走路的聲音,聲音十分清晰。
一邊下樓一邊笑,無奈的笑,又似乎是自嘲。
-
那年暑假的一個晚上,十分悶熱,即使是開著窗,也完全沒有用,完全沒有風。風扇壞了,的房間里面沒有安空調,楊夕月熱到睡不著覺,凌晨起來看手機,隨便看著各種app,時不時點進陳淮予的Q|Q空間去看一看。
在點進去又退出來的時候,楊夕月突然發現,好像是有什麼東西變得不一樣了,仔細看一看,是陳淮予換了一個頭像。
頭像換了。
并不是之前的那個模糊的籃球明星的側臉,換了一張很普通的風景照,是一個草原落日的照片。
楊夕月第一時間發現了。
并不知道陳淮予為什麼要換這個照片,原因是什麼。盯著他的頭像看了好久好久,將他的頭像點開放大,反反復復,像是想要從這張照片中尋找出來任何的蛛馬跡,從而來窺探他的生活。
但是卻什麼都看不出來。
那天不知不覺中,竟然盯著那張照片到了半夜。
【他換了個頭像,我不明白是什麼意思,看了好久。――2017.07.25來自楊夕月的日記】
作者有話說:
“就是穿越一片稻田,去摘一株最大最金黃的麥穗回來,但是有個規則,不能走回頭路,而且只能摘一次。”――蘇格拉底
謝在2022-05-13 13:01:00~2022-05-14 19:40:46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的小天使哦~
謝灌溉營養的小天使:臭豆腐里面夾榴蓮泡在3瓶;
非常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厲太太有點甜》一場鬧劇,養父一家以還恩情要挾她代姐嫁給雙腳殘廢的厲大少爺。聽說他對女人沒興趣,這樣隻要她完成任務就能完美退場了。可是,誰來告訴她,白天寵她入骨,晚上卻化身為狼的男人,真的是外麵說的不近女色的閻大少爺嗎?還有他的腿……是什麼時候好的?最後,她抓狂:「厲先生,請離婚。」他步步將她逼到角落裡,靠近她耳邊:「老婆,你答應要照顧我一輩子的,可不能始亂終棄。」
宋染第一次見到陸暮沉,就想占為己有。于是開始了猛烈的追求攻勢,每天跟屁蟲似的跟在陸暮沉身后。送禮物、送愛心便當、送親親……然而男神太高冷,根本不搭理她。備受打擊的宋染決定改變策略——某天,陸暮沉發現整天纏著他的宋染消失了。第一天,無所謂,不來更好,難得清靜。第二天,可能被什麼事耽誤了。第三天,這女人也太沒耐心了?才追多久?!第四天,有人跑來告訴他——“聽說之前追你的隔壁班花,跟別人好了!”陸暮沉怒火中燒,第一次主動找宋染,“聽說,你跟別人好了?”宋染:“你不理我,我當然要跟別人好了。”陸暮沉臉色一沉,下一秒,就將人猛地摁在墻壁上,狠狠地親了上去。半晌后,宋染被吻得氣喘吁吁,震驚地望著陸暮沉,“你……你你……”陸暮沉黑著臉,咬牙切齒:“你敢跟別人好,試試!”撩完就想跑?門都沒有!
結婚第二年,明溪懷孕了。她滿心歡喜,等來一紙離婚協議。一場車禍,明溪躺在血泊里,乞求傅少救他們的孩子,卻眼睜睜看著他抱著白月光離去。她萬念俱灰,緩緩閉上眼。后來,聽說北城傅少有個禁忌的名字,無人能提。婚禮上,傅少突然瘋了,他跪在地上,眼眸猩紅看向那個狠心的女人:“帶著我的孩子想嫁給誰?”
許清歌愛了傅南瑾整整五年,她付出所有,活得像個保姆一般,本以為孩子的到來可以挽回兩人的婚姻,最終卻換來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產婦裏的她被害命懸一線,許清歌從深淵之中醒悟。 五年之後的她華麗回歸,眾人恭恭敬敬的叫她“許總。” 曾經欺負她的人也被各種打臉,過往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麵…… 麵對前夫的追求,許清歌直接轉身離開。 傅南瑾表示:“老婆,孩子需要媽咪,複個婚吧!”
離婚前,盛司越說“讓我跟這個不知廉恥的女人待在一起,我寧愿去死!”離婚后,盛司越單膝跪地“阿尋,沒有你我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