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每日小說 懸疑推理 迷宮蛛 三、2008年3月8日

《迷宮蛛》 三、2008年3月8日

像往常一樣,陸勁邁著悠閑的步子走出了監獄的大門。他看見不遠,岳程的車已經在等他了。他知道對方的意圖,也知道自己的境,其實對他來說,做什麼都無所謂,只要能出來氣就行。不管怎麼樣,每個月有兩天可以出門,對他來說已經夠好的了。

他想了想,上個月的這兩天他在做什麼?第一天,他為警方找到了一個毒販的。第二天,他早晨在警方為他安排的小旅館里醒來,出門轉了轉,他很想看場電影,但邊錢不多,只好在商場的電視機櫃枱前駐足了好久,他想喝杯久違的咖啡,但咖啡館進不了,只能在便利店裏買了杯速溶咖啡。他那天走了好多路,在回監獄前,他又到舊居旁對馬路的花壇邊坐了兩個小時,吃了一個菜包。每次放風,他的最後一站總是那裏。

雖然那地方早已經是人非,但站在那裏,他好像仍能聽見的聲音,聞到的氣息。「如果我有機會出去,我會人打斷你的四肢!挑斷你的腳筋!瞎你的眼睛,再把你的肝臟挖出來炒菜吃!」被他用手銬銬在椅子上的朝他咆哮。

「用京蔥吧。」他回答。

「什麼?」沒聽懂。

「炒肝臟用京蔥可以去腥。」他走到跟前蹲下子,笑瞇瞇地看著

「你幹嗎離我這麼近?要殺就殺好了!啐!」說完,朝他的臉吐了一口口水。

「你好臟啊!」他把自己的臉蹭到臉上,接著又「啵」一下親了的臉,輕聲說,「我不會殺你的。」

白了他一眼。

「我了。快去弄吃的!」說。

他站起問道:

「你想吃什麼?」

「我想吃什麼你都給嗎?」斜睨了他一眼,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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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我想吃你的致命!吃死你!」瞪著他厲聲道。

「你真的想吃?你敢嗎?」

「你讓嗎?你讓我就敢!」回敬。

他看了一會兒,笑了笑。

「好吧,既然你這麼說,我就滿足你。」他一邊說,一邊走到面前開始解皮帶。

驚恐地看著他。

「你幹嗎?」

「你不是想吃嗎?我給你我最致命的人。」他朝邪惡地一笑,「說話可不能不算數哦。」

別過頭去不說話了。

他把皮帶束好,重新蹲到面前,用手指了下的手臂。

「我跟你開玩笑的。」他笑著說。

用還自由的那隻手回就給了他一個耳

「你要是敢把它塞進我裏,我保證它會被連咬斷!不信你試試!」惡狠狠地說。

他摟住咯咯笑起來。

「那好吧,我去買個牛鞭給你,我們試試看你的咬力,等著啊。」他說完就起走了出去,他聽到在他後尖

「我不要!我要吃蝦!」

那時候才十六歲,是一隻被他囚的脾氣暴躁的小鳥,餵食的時候只要他稍不留神,就會被啄一口。

「喂,你在磨蹭什麼?!」一個警察從車裏走出來不耐煩地催促他。

他只不過想做幾個深呼吸而已,每天生活在下的人怎能會到他的心

「你剛才在幹嗎?」上車之後,岳程問他。

他對這個警察的印象頗好,長得神且說話也還算客氣。

「發獃而已。」他道。

「知道你今天該做什麼嗎?」

「不知道。」

「你今天是嘉賓。」岳程說。

「什麼嘉賓?」

「電臺的嘉賓。你的筆友『一號歹徒』先生是一位熱心聽眾,是他點名要求讓你做這期的嘉賓的,到時候,他應該會通過聽眾熱線打電話進來。我們已經跟電臺都說好了,他們會切配合你。到時候,你再跟那個主持人通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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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查過鍾明輝了嗎?」他問道。

他話音剛落,旁邊那個可能羅小兵的警察立刻呵斥道:

「喂,這是你該問的嗎?你做好自己的事!」

看來「鍾明輝「這個名字並沒有給他們的偵破工作帶來任何進展,要不然也不用在電臺玩這種貓鼠遊戲了,陸勁想。

「你們希我跟他談什麼?」他問道,看著窗外一晃而過的樹木和街道,他心裏生出一,真想去那些綠油油的樹葉。

岳程從口袋裏拿出一封信來給他。

「這是他寄給電臺的,裏面說了個案子,你看一下。」

陸勁把信看了一遍,又還了回去。

「什麼覺?」岳程問他。

「這案子我以前跟他說起過。」他冷漠地說,心裏說不上來有什麼覺。

「什麼意思?」岳程通過後視鏡瞥了他一眼,「你說清楚點。」

「我說過我們經常會在信里討論謀殺案。這個案子是我查資料找來的,發生在國。」

「你是什麼時候給他寫的信?」

「大概十多年以前。他這麼寫,可能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想找到我。」他著窗外的風景,涼風從窗外吹進來,他覺得微微有點冷。

「他為什麼要找你?」岳程問道。

「不知道。」

「你老實點!」羅小兵推了他一下。

他不說話。他知道在敵強我弱的況下,對待暴的人最好先不要跟他,自從他的三肋骨在監獄被打斷後,他就明白了這個道理。

「你再好好想想。」岳程說。

「等我今天跟他聊過之後再說吧。」他冷冷地說,覺得心裏那團已經熄滅很久的火好像又被什麼東西點著了,燒出一抹亮來。

邱元元終於知道什麼做禍不單行了。

其實所有的事都發生在昨天。首先是,妹妹趙依依和未婚夫兩人吃了海鮮大餐后,因食中毒被送進了醫院,直到凌晨三點兩人才各自回家;其次,的媽媽在陪親家逛商場時,不慎從自扶梯上摔下來,造左臂骨折,下、耳朵、四肢也都了傷,現在還躺在醫院裏觀察;最後,父親本來今天上午就回S市的,誰知道到了大雨……所有這些都註定,今天下午沒法去主持那檔固定的探案節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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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請假?你瘋啦?你昨天還說就算天上下刀子也要趕過來的!」小菲一邊吃水果,一邊在電話那頭大呼小

「天上下刀子也沒我媽生病重要。我爸上星期去香港了,本來今天早上就能回來,可偏偏那邊在下大雨,飛機延誤了,他明天才能回來,我妹妹又不好,除了我去照顧我媽,還有誰?」邱元元一想到自己不得不放棄跟兇手時空對話的機會,就覺得無比懊喪。

「好吧,知道了,我替你就是了,不過下周你要來我的『心靈鑰匙』做客。」小菲說。

「沒問題。不過我的說話方式聽眾不一定能接吧。」

「誰說的?大家都很喜歡你的風格。知道你最討人喜歡的地方在哪兒嗎?」小菲裏嚼著水果,口齒不清地問道。

「在哪兒?」

「你不說那些冠冕堂皇的套話,總是有話直說。」

「呵呵,可惜你不是我的上司。」邱元元笑道。

兩人又在電話里聊了幾分鐘,邱元元簡短地把事的來龍去脈跟小菲說了一遍,最後無比憾地掛上了電話。

覺得上天對真不公平,上班這些日子以來,就屬今天的節目最張刺激、激人心了,可媽媽早不摔晚不摔,偏偏在這時候摔了跤……不過還好,帶了MP4,塞上耳機就可以收聽到廣播。

看看腕上的手錶,現在是五點十分,離節目開始還有二十分鐘。

媽媽已經睡著了。

趁這機會,先來聽段音樂吧。

把廣播調到音樂臺,耳邊傳來一首久違的歌:

如果可以飛檐走壁找到你

的委屈不必澄清

只要你將我抱

如果雲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個思念過一秒每次呼喊過一秒

只覺得生命不停燃燒……

這是許茹雲的《如果雲知道》,很多年前有個人曾經對說,這是他最喜歡聽的歌。

有一次生病發燒,半夜醒來發現他穿得整整齊齊坐在邊,頭靠在床架上,耳朵里塞著耳機,聽出耳機里正在播放的就是這首歌。

「你幹嗎老聽這首歌?」迷迷糊糊地問。

他沒答話,雙目閉,好像睡著了。

坐起來想為他取下耳機,就在這時,驚訝地發現自己的雙手竟然是自由的,他沒有銬!是不是該立刻逃走?一個念頭像箭一樣在腦子裏飛過,真想立刻衝出這個籠子,跑到馬路上去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氣,但是,稍稍遲疑了一下還是冷靜了下來。

知道門是上了鎖的,鑰匙被放在最高的那個柜子上面,必須搬張凳子到柜子前面才能夠著,但這樣必然會驚醒他。所以,如果想逃跑,就必須徹底除掉他這個障礙才行。回頭看著他睡的模樣,又看看自己難得自由的雙手,心想,這也許是攻擊他的好時機,只要一想起洗澡時,他強迫開著門,就想立刻結果了這男人的命。只要他在,就別想跑;只要他活著,就是他的囚徒。恨他。

想,可以趁他睡著的時候,用床頭柜上的那把剪刀刺破他的嚨,還可以徒手瞎他的眼睛,眼睛本來就是人中很脆弱的部分,當然對男人來說,最大的弱點不是眼睛,但是不打算去他的那個地方,就算殺他,也不想被他佔便宜。No!而且,實在很難說,瞎子和太監,哪個會讓他更難一些。總之,準備殺了他,雖然還在發燒,綿綿的,但腦子卻異常清醒。拿起了床頭柜上的剪刀,心張得無以復加,這是十六年來,生平第一次攻擊別人,而且明白,並不是僅僅只想刺傷他,是想要他死,恨他,沒錯,恨他!

「如果雲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

凄婉的歌聲約從耳機里傳出來。

舉起了剪刀,但就在這時,想起了他兩個小時前對說的話。

「別老想著跟我作對,先喝點粥再說,喝完了再想。」他勸道。

沒力氣跟他說話,不理他。

「不止你恨我,其實我也恨你。」他嘆了口氣。

「你為什麼恨我?莫名其妙!」罵道。

「因為你,我了一個不稱職的殺人犯。」

回頭輕蔑地瞄了他一眼,提起神罵道:

「所以說,有的人註定一輩子就是個失敗者!你以為殺人就能證明你的價值嗎?錯了,只能證明你是個大懦夫!你沒能力在現實生活中獲得功,所以只好殺人泄憤!懦夫!笨蛋!蠢貨!我最看不起你這種人!你做什麼都做不好!哼!」

,過了會兒說:「好,我會給你機會讓你證明你做得比我好。」

「哼!」

「我會給你機會殺了我,希你到時候能向我證明你比我有勇氣。」他的口氣變得冷冰冰的。

「你要說話算話!」

「把粥喝了,我就給你機會。」他說。

機會!他說機會!看了一眼手裏的剪刀。難道他是故意把這東西放在手可及的地方的?他真的給機會殺了他?他閉著眼睛在聽音樂,這樣,揮刀向他襲擊時發出的輕微聲響就會被掩蓋,難道他是真的對不設防?

握著那把剪刀,注視著他的臉。不知道為什麼,這時候,忽然想多看看他這張臉,他的臉沒什麼明顯的特徵,他沒有那種可以被大肆渲染的漂亮五,鋒利的眉、明亮的眼睛、高的鼻子,他一樣也沒有。以前,總覺得對他的外貌難以描繪,現在他經常湊得很近跟說話,看久了,發現他的長相也並非毫無特,他的眼睛雖然不夠明亮,但卻很深,像口井,是能人跌進去爬不出來的那種井。他的皮很好,很出油,稜角分明,頭髮乾淨,髮型也瀟灑,他在很好的理髮店理髮。他材勻稱,雙臂很結實,穿服並不很時髦,但看著舒服,非常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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