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裡趴著一名男子。
正確來說,應該是不知是昏迷還是死了的。整個上都趴在溪水中,由於他是趴著的,看不清面容,但從他上的那質地上乘的淺棕裳來看,家世應該不錯。
腹部裳一片腥紅,頭部也流著鮮,雖然是趴在溪水中,但他很幸運,因爲他半趴的地方有塊較大的石頭從溪面微突而起,以至於不會將面部泡在溪水中,要不然,估計沒流而止也會溺死了。
因半個子泡在溪水中,頭上的鮮和腹部的滲出後自然也順著水流往下游流去。
走了過去,將那人翻了過來,手往他鼻息之間探了下,見還有氣,便將人拖向溪邊的草坪。
檢查了下他的傷口後,便從乾坤袋中取出裡面的一個小瓶,將止藥往他頭部的傷口灑上一些,再解開他的服往他腹部的傷口灑了一些藥,再從乾坤袋中將裡面的一件服取出,撕布條將他的傷口包紮起來。
“你還真是命大,遇上了我。”
看著昏迷著的人,輕笑著,有些意外的挑了下眉,自言自語道:“我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好心了?”
爲了不讓腥味引來兇,將男子上的服了扔水裡,讓服順著水流飄走,再從乾坤袋中取出一套服簡單的套在他上。
見天也不早了,這裡又有水源,於是,就在周圍撿了些樹枝生起火來,打算今晚就在這裡過了。
本想近水源看看溪中有沒魚,可在溪邊蹲了好半響也沒瞧見有一條魚遊過,不由輕嘆:“水清則無魚,果然不假啊!”
只能將烤再烤熱,便撕下一塊吃著,填飽肚子後便盤膝修煉起來。
現在也只是引氣,初武者階段一切從零開始,不過,覺得出在修煉玄氣之後有了細微的變化,察覺到好,修煉起來自然是力無限。
這一修煉便是幾個時辰,直到覺到的玄氣已經進武者階段的玄極境初期二級時才輕呼出一口氣睜開眼睛。
天已經暗了下來,在這森林之中夜風微冷,好在面前有火堆取暖,上的玄氣也可以運轉驅寒。
轉過看向那一旁的男子,見他微著似乎在發抖,手過去一探,原來是傷口發炎引起的發熱。
想了想,又從乾坤袋中翻找了一下,拿出個小瓶倒出一枚藥丸在手心聞了聞,確定了藥效與作用後便著他的下將那枚藥丸塞進他裡,又往他口中灌了些水和著藥丸吞下。
往火堆里加了些樹枝,火焰燒得更旺了一些,可也在這時,林中傳來的聲音讓一僵,有了一瞬間的繃與凝重。
“嗚嗷!”
“嗚嗷!”
“嗚嗷……”
“是狼?”
瞬間站了起來,聽著那在夜中顯得極外滲人的狼嚎聲由遠及近,一聲聲的在這林中迴盪著。
狼可是羣結伴的猛,若是出現,那勢必是一羣!
作為18線小演員,蘇流云還有一份替身的‘兼職’。 替了總裁季景白月光的身,跟了他兩年,不需要潛規則、演技也蹭蹭見漲,蓮言蓮語越發爐火純青。 冷冰冰的霸總誰稀罕,老娘不過拿你磨煉演技! 期限將至,蘇流云準備跑路,沒想到季景失憶了…… 失憶后的季景黏人撒嬌一把好手,蘇流云拿著協議書甩他臉上:假的,懂? 纏人的季景一把摟住她:“別鬧了,這種協議我能復制一千份,我所有錢都是你的。” 淪陷之際。 狗男人又恢復記憶,冷若冰霜臉:“蘇流云,你不過是一個替身。” 失身又失心,這替身,不演也罷! 再遇時。 蘇流云成了城里名流蘇家的千金,真假千金照進現實。 事業如日中天,高奢代言、熱門綜藝紛至沓來,和戲骨影帝傳傳緋聞,和人氣歌手上個熱搜,這日子,比香飄飄奶茶還香! 坊間傳聞,季景有個很愛的女人,后來卷走他的所有,跑了。 某日酒會。 季景把蘇流云堵在墻角,季景剛想開口,蘇流云搶先道:“別紅眼,傳染;離墻遠一點,容易塌; 命千萬別給我,我不要,另外,我沒卷你錢。” 季景望向她:“你卷走了我的心,那就是我的所有。 本文內含:替身梗/真假千金/追妻火葬場/破鏡重圓 1V1;雙C;結局HE
江阮阮嫁厲薄深三年,最終以離婚收場,整個海城,都嘲笑她是豪門棄婦。六年後,江阮阮帶了對雙胞胎回國,並搖身一變,成為聞名國際的神醫。無數人趨之若鶩,想把她娶進門。追求者一號,“江小姐,你家娃缺不缺爹,你看我怎麼樣?若你同意,我一定待他們如親生。”追求者二號,“江神醫,我第一次見你,就被你的美貌和才華所折服,我願傾儘所能,愛你一輩子。厲總瞧不上你,是他眼瞎,我定對你不離不棄!”這時,一小女孩出現,抱住江阮阮的大腿,道:“媽咪,爹地在搓衣板上跪了三天三夜,問您消氣了冇,消氣了,就去民政局複婚。”
顧苒是季時煜養在籠裏的金絲雀,捧在掌心的小玫瑰,作為已故白月光的替身,男人把她寵的無法無天,恨不得把一切都堆到她麵前。 顧苒搭私人飛機去看秀,開遊艇去買島,囂張跋扈窮奢極欲,相傳整個A市世家小姐們都要讓她三分。 最近這位替身則更為得意,苦熬多年終於出頭,拍賣會上一擲千金拍下古董,對所有人宣布自己即將要跟季時煜結婚,回去擺在新房臥室。 可惜天不遂人願......
慕離的人生,在她被慕家認回去的那一天,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大哥帥氣霸總:“公司再忙,也要優先處理妹妹的事!”二哥金融王子:“妹妹還在讀書沒有收入,二哥的卡隨你刷!”三哥學霸會長,“敢在學校欺負我妹妹,就別怪我不客氣!”四哥音樂奇才,“為什麼寫這首曲?因為妹妹聽了會笑,可好看了!”五哥運動健將,“妹妹那麼嬌弱肯定沒力氣,
虞粒喜歡程宗遖,從14歲開始。 那天,他在舞臺上彈奏貝斯,張揚肆意。只是驚鴻一瞥,她再也沒能忘卻。 幾年後重逢,他已成爲商場大亨。西裝革履,氣質矜貴凜然。 她終於按耐不住心中愛慕,鼓起勇氣上前搭訕:“程叔叔,你這個年紀的人,應該不用微信吧?” 他饒有趣味看她兩眼,將手機遞給她:“加上看看不就知道了?” 18歲生日那晚,她從家裏跑出來,失魂落魄地撥打他的電話:“程叔叔,我沒有地方可以去了。” 他聞訊而來,揉揉她腦袋,憐惜中透着蠱惑:“跟我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