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周的周末,十月中旬的威安市已經進了晚秋,夏日的悶熱早已散去,隨之而來的則是些微寒意,為一年的最後季節拉開序幕。
「你好了嗎?」方知希站在宿舍門口。
一如既往的扎了個簡單的丸子頭,不去刻意整理額頭與耳邊的碎發,凌卻又著幾分活力,上半是一件簡單的暗紅連帽衫,下半則是一件簡單的牛仔和帆布鞋,簡約而又乾淨,正好符合了這個年紀該有的氣質。
相比之下,沈舒心則是多花了些心思打扮,穿得格外可又俏皮,一看便知道是花了不心思的。
「馬上馬上。」沈舒心說著,端詳了一下鏡中的自己,將手中的口紅塗抹好后才出了一個滿意的笑容,拿上包急匆匆的往外走。
剛走出宿舍門,瞧見方知希的樣子后,沈舒心不滿地皺起眉頭。
「怎麼了?」方知希不解,被盯得有些不自在。
「張。」沈舒心開口。
方知希乖乖地張開了,下一秒就瞧見沈舒心拆開了包里口紅的蓋子,取了一點均勻的塗抹在方知希的上。
「抿一下。」沈舒心又開口。
方知希輕輕抿,覺到上的口紅似乎均勻了很多后才說道:「幹嘛突然間給我抹口紅?」
「怎麼說也是出去見人的,好好打扮一下總是沒錯的啊。」沈舒心回道,「你看看你,去見梁樊的時候你就穿的隨便得要命,現在都要出門去玩了你還是這樣。」
「這樣穿著舒服嘛...」方知希撇。
一向信仰舒適的穿,所以運鞋牛仔運以及連帽和外外套都是的穿首選。
「那你就要舒服不要別的啊?」沈舒心瞪了一眼,「我給你塗個口紅就是希你能夠自信一點,不要因為梁樊就失去了自己的心。」
「而且你長得又白又漂亮,不打扮多可惜。」沈舒心說完,摟著方知希的手臂就拉著下了樓。
方知希的皮的確很白,是即便上了底說不定也能夠比底還要白的存在。
大抵是因為從來不喜歡多出門,不喜歡夏天的太,更多的還是傳自自己已經去世的母親。
這樣白皙的皮和天生的好底子,也使得素是都比不人要素凈清秀,不過正如沈舒心所說,的穿搭的確是不太符合這樣的好底子。
「你學長沒說他帶誰一起去嗎?」去的路上,方知希出於好奇問了沈舒心一句。
沈舒心只是慢慢搖頭,「沒說,不過大概率也應該是舍友?」
舍友的話...有很大的概率會是傅許學長吧。
方知希心想。
如果傅許的話,其實也還好。
腦海里出現這個想法的一瞬間,方知希隨之一愣。
明明之前還在因為和傅許的廁所初遇,以及拿快遞時被傅許瞧見了的窘狀這些事,尷尬得不想和傅許面對面。
而現在,居然覺得...不尷尬了!
簡真愛了顧傾寒六年,嫁給他兩年,她以為相處久了,他能看到她的心。 直到他帶著白月光回來,她才知道一切都是他的奢望,他不愛她。 簡真心死了,拿著離婚書離開了有他的世界,后來,她再也沒入過他的世界,嫁給了一個愛自己的男人。 但是顧傾寒在簡真離開后卻發了瘋一樣,滿城找她。
他捏著手機慢慢把玩,似笑非笑說:“看,你守著我落兩滴淚,我心疼了,什麼不能給你?”
付胭是霍銘征二十九年來唯一栽過的跟頭。看到她身邊圍繞著狂蜂浪蝶,他幾乎瘋狂,決定把人牢牢綁在身邊,這樣誰也搶不走。為了擺脫他的控製,付胭作天作地,孩子沒了,連命都不要了。霍銘征最終忍無可忍:“讓她走!”等付胭轉身離去,他卻一把將人抓回來,紅著眼說:“胭胭,你不帶上我一起走嗎?”
於家花了二十年時間,全方位把二女兒於衹打造成京城世家小姐中的典範,但架不住她九十斤的纖纖玉體裏養着八十九斤的反骨,剩下一斤全是心眼子。 於祗從小有三厭:一煩跳芭蕾,二不喜站規矩,三怕江聽白。 但她嫁給了江聽白。 江聽白時常看着自己明媒正娶的太太,精緻又虛假,總有種在看俄國文學《套中人》的感覺。 他也清楚,於祗心裏放不下那個被逼遠走的窮畫家蔣玉輕,那是初戀。 後來蔣玉輕忽然回國,帶着一身功成名就,可好幾番試探下來,於衹的心意卻好似變了。 她端端正正站在他的面前,對蔣玉輕來了個否定三連。 “你認爲,在所有的年少心動裏,屬你最別具一格是嗎?只要你一出場,我先生就落選?” “恕我直言,你被藝術捧得太高,暈頭轉向了蔣先生。” “沒事少看點這種疼痛文學,你已經不年輕了,早就過了做白日夢的歲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