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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恐怖屋(我有一座冒险屋)》 第一十三章 這是天要亡我?

陳歌聚會神的盯著手機屏幕,轉盤越來越慢,隨著一聲輕響,指針停在了某一個方向。

獎完,恭喜你獲得稀有類特殊道:被詛咒的書(中獎概率千分之三)!”

“雙眼外凸、面目蒼白,自高樓墜落的那一刻起,便了校園中的忌。紅的舞鞋,染的校服,包括那個名字都了不能提及的話題。人們假裝忘,直到有一天,又有人收到了書……”

“首次中厲鬼,解鎖稀有稱號:厲鬼眷顧者。”

“厲鬼眷顧者:佩戴該稱號時,有一定幾率獲得厲鬼的幫助。”

看到手機上的提示,陳歌有種缺氧的覺:“被詛咒的書?千分之三的概率?厲鬼眷顧者?鏡子里的怪還沒弄清楚,現在又到了一個厲鬼!這特喵是天要亡我啊?!”

他現在有點后悔,不該在獎之前毒自己:“冷靜!不能自陣腳,事還沒到最糟糕的地步,中厲鬼不代表它現在就會出現,我還有時間來補救,或許我應該去附近的寺廟里求個簽。”

他收起手機,正要將其放口袋,指尖忽然到了什麼東西。

低頭看去,陳歌發現自己的口袋里不知何時被塞了一張泛黃的信紙。

他心中頓時出現了不詳的預巍巍的將信紙拿出,上面用頭發編織出了一句話——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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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個屁啊!你喜歡我哪,我改行不行!”

信紙上的字娟秀靈,如果不是用頭發編織出來的,肯定會更加賞心悅目一點。

陳歌站在西廂房里,拿著信紙,臉鐵青:“很難想象,我這輩子收到的第一封書,竟然是以這樣的形式出現。”

“老板!你一個人在嘀嘀咕咕什麼呢?”小婉從屋外進來,剛擺放好正房的紙人。

“沒事,我在想假如一個人自知命不久矣,他是不是應該放下一切執念,去做些有意義的事。”陳歌抬頭看著化著殮容的小婉:“比方說,為人類的繁衍生息盡一份自己的力量。”

陳歌隨口一說,沒想到徐婉竟然出思考的表的神慢慢變得認真起來。

“小婉,難道你是要答應我?別,我還沒做好準備,這是不是有點太隨便了。雖然咱們兩個很有默契,也共事了很長時間,如果非要繁衍生息的話其實也不是不可以……”陳歌沒來由的覺有點張。

“不是,老板你誤會了,我就是剛進門的時候看到你有兩個影子,有些好奇。”徐婉手指向陳歌后:“這也是咱們鬼屋的新項目嗎?”

“兩個影子?!”

陳歌扭頭看去,自己后一大一小兩個影子正慢慢靠近,最后融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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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

他二話不說,拽著徐婉就往鬼屋外面跑。

重新曬到太后,陳歌才平靜下來,他也沒有給徐婉說原因,直接坐在了鬼屋門口的臺階上。

“老板,你最近總是疑神疑鬼的,是不是力太大了?”徐婉坐在陳歌旁邊:“你不要給自己那麼大力,一切總會好起來的,中午想吃什麼,我去給你打飯。”

聽到徐婉的話,陳歌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勉強笑了一下:“和你的一樣就行,另外,你先去把妝卸了,別嚇著食堂廚師。”

“恩恩。”

徐婉離開后,陳歌又將那封書拿到眼前:“我親眼看見兩個影子融合在了一起,這是不是說明我已經被厲鬼纏上了,它現在就躲在我的影子里?”

的地方就有影,陳歌著自己的影子,雙眼一眨不眨:“我擁有厲鬼眷顧者的稱號,有一定幾率能獲得厲鬼的幫助,如果這個稱號真的有用的話,那中厲鬼也不一定是壞事。”

他現在只能如此安自己,事實上他心里很清楚,厲鬼之所以被稱為厲鬼,是因為其死前怨念十足,渾散發著惡毒和詛咒。和這樣的鬼,稍有不慎,下場就會十分凄慘。

吃完午飯,陳歌拿著鬼屋宣傳單坐在鬼屋門口,來往的游客很多,但是想要進鬼參觀的卻沒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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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來無事,陳歌打開了自己的短視頻個人主頁,發現后臺多了幾十條私信。

剔除謾罵和打廣告的, 剩下的陳歌一一回復,很快他又看到了鶴山的私信。

這個樸實憨厚的法醫學院學生私聊陳歌,說他們學校吧已經炸鍋了,一群男學長在得知系花被嚇哭后,個個磨刀霍霍準備踏平鬼屋,甚至還有人在吧發起了出征令,已經有十幾個人報名響應。

“年輕真好。”陳歌角上揚,腦海里已經浮現出十幾個荷爾蒙分泌旺盛的壯小伙,在自己鬼屋里瑟瑟發抖抱一團的樣子了。

“等完了試煉任務,就讓他們先去試試新場景,看看手機測評的一星恐怖場景到底有多嚇人。”

想到試煉任務,陳歌認真起來,這個任務只能進行一次,如果失敗,相對應的恐怖場景將永遠無法解鎖。

他翻看黑手機,將上面的任務信息牢記腦海。

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在確定了任務地點后,陳歌開始上網搜索和這個地方有關的一切信息。

“九江市西郊平安公寓……”

地名什麼也搜索不到,往后翻了好幾頁,陳歌才在九江當地一家二手房易網站上,看到了和這公寓樓有關的東西。

那是一條投訴留言,說賣家瞞真實況,這棟公寓樓其實是一座兇宅,挖開墻皮后,里面殘留有斑駁的跡,每到夜晚還總能聞到莫名的惡臭。

投訴無人理,后來就不了了之,陳歌看了一眼留言的時間,是在九個月前。

“在現實當中的兇宅住一晚上,并且還要找出藏的兇手,這任務對我來說有點難度。”陳歌大學學的是玩設計專業,他本人擅長手工制作,對于偵查和推理基本上算是一竅不通。

“不好辦啊,兇宅我倒是不怕,就怕兇手住在我隔壁,夜半時分,把我當做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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