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人謀
宋初一咧一笑,“比起張子要遜的多。”子,是一種尊稱,宋初一口中的張子也就是指張儀。“得了,往我上扯。”張儀笑道,經過這些天的相,他對宋初一的子也頗有些瞭解,“不知懷瑾師從何人,小小年紀竟知道如此之多?”陶定的名聲在列國之間並不顯,宋初一必是對各國形瞭如指掌,才能隨口便道出他名字。宋初一忽然輕輕收住馬繮,張儀見狀也停了下來,轉頭向。華燈初上,微涼的夜與橘的燈混在一起,糅合一種奇特的線,宋初一面上帶著淺淡的笑,拱手道,“端容兄,懷瑾出道家,今年十六,宋國人。至於師門……英雄莫問出,我與端容兄患難相識,他日各有高就,必將痛飲三百杯!端容兄既然不願蹚這水,咱們今日就此別過吧。”宋初一既然已經重生,師門怕是也不會再認識,報出去,日後難免會被人以爲是冒充道家名號。“好!”張儀爽快答應,“懷瑾既有難言之,不說也罷!你我相識分依舊在。兄此去秦國,懷瑾若是將來離開衛國,便來尋我痛飲暢談!如何?”“一言爲定。”宋初一道。張儀在馬上施了一禮,一揚鞭,在寬闊的街道上絕塵而去。兩人子分外相投,兩人原本心中都存了要結拜的心思,但轉念一想,他日再見時,或有可能正是敵對之時,結拜又能如何,不過是彼此的羈絆,還不若灑一些。就算將來各爲其主,對弈搏殺,也必要酣暢淋漓!張儀心知,雖然宋初一解的那一卦荒誕,但有有一點是不爭的事實,他的兩位師兄,確是生死相搏了一輩子。他與蘇秦,將來也不可能共事一主。直到看不見張儀的影,宋初一才翻下馬,手拍了拍馬頭,牽著繮繩順著街道前行。兩名護衛也默不作聲的下馬隨著走。風呼嘯著從街道上穿過,宋初一不抖了一下,但在冷風裡吹了一會兒,皮是有些發熱的覺。兩名護衛跟了一會兒,見宋初一漫無目的的晃盪著,其中一人不問道,“懷瑾先生,不是去拜訪陶定嗎?”籍羽給宋初一派的兩名護衛,一個是季渙的千夫長,長得雖不好看,但材雄奇魁梧,是人們最喜歡的類型,另外一名允弱的兵卒。宋初一不回頭也知道問話的人是那名千夫長季渙,“你能找到他的府邸?”季渙道,“屬下頭一次來睢,自是找不到。”“我也是第一來睢。”宋初一理所當然的道。後季渙皺起眉頭,允弱亦有些不安的看向。原本他們以爲宋初一在街上轉來轉去是有什麼深意,有謀之士不都是高深莫測麼,敢單純是因爲找不到!“到了。”宋初一打斷他們的思緒。兩人心中一喜,轉眼看去,竟看見是於一家店!鋪子老闆正在收拾東西準備關門,見到宋初一等人站在店前,三人上雖然衫襤褸,但手中牽著三匹上好的馬匹,遂主開口問道,“三位盤桓在小店前,可是要買袍?”“正是。”宋初一答道,“我用一匹壯馬換三件袍,一些吃食,不知可否?”時下以易也是正常的易,縱然睢作爲都城,大都用錢幣和絹帛購,卻也不拒絕這種易。那店老闆走出店門,看了看三匹馬,問道,“不知足下要用哪一匹換?”老闆是個識馬的,宋初一方纔分明看見他的目在後的黑駿馬上停留了一瞬,這一匹是隨著籍羽征戰的戰馬,其神韻自不是一般馬匹能比。宋初一轉頭看了看三匹馬,其他兩匹都差不多,便手隨便指了一匹,“就它吧。”老闆心裡有些失,但一匹壯馬換取宋初一方纔說的那些東西,也綽綽有餘了,“可,三位進來吧。”三人將馬栓在門前的柱子上,隨店主進了屋。牛油燈燃起,店主只消看一眼三人的形,便知道該穿什麼樣大小的。他從貨櫃上捧出幾件,有綢緞有葛布麻,而綢緞的那件,竟是裝。季渙和允弱兩人臉驟變,季渙呵斥道,“你這老叟,竟敢欺辱我等,我們三個男人,爲何捧出一!”“老叟這店從來不欺價,更不敢辱人。”店主看了宋初一一眼,意思再明白不過。兩人大驚失,立刻用一種“你這個騙子”的憤然目看向宋初一。“老闆,給我取一件士人所穿的麻布袍來。”宋初一道。季渙雙眼滿是,幾乎要滴出來,咬牙道,“你怎可欺我們!”他們被宋國圍困數日,早已經糧絕了,忽然來了兩個可救他們於水火的人,爲了宋初一,他們兩千多人忍著冷在山林尋一個友人大半夜,如今驟然得知這個士人竟然是個子,季渙腦子中轟然炸開,將宋初一的言談才學等等一切都忘到腦後,一心以爲將衛國兩千將士玩弄於掌之中。“我從未說過自己是個男人。”宋初一早已經習慣了別人因別而對的能力質疑,因此只淡淡的道,“我只要能做到答應的事,是男是重要嗎?”宋初一見兩人臉緩了緩,接著道,“你二人不是帶著劍?倘若我不能做到,儘管取我頭顱便是。”店老闆見兩名護衛滿殺氣,大氣不敢,雙手將一件黑廣袖麻布袍捧到宋初一面前。宋初一抓過,道,“可有更之?”“請隨老朽來。”店老闆態度比方纔要恭敬的多,微微躬領著宋初一去換。片刻之後,一襲玄廣袖袍服的宋初一走了出來。的頭飽滿,鼻樑直,加之形看不出曲線,穿著男裝,將頭髮束起來,竟然是個年的樣子。季渙和允弱此時也已經冷靜下來,宋初一說的對,手裡握著他們兩千將士的命,但倘若沒那個本事救人,他們可以立刻一劍殺了。即便如此,兩人也已經沒有之前那種放鬆,對待宋初一比之前也有了明顯的變化。季渙和允弱流著進去換了,然後三人從老闆那裡拿了些吃食,問了路,便準備去拜訪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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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安玖月穿成了帶著兩個拖油瓶的山野棄婦,頭上摔出個血窟窿。米袋裡只剩一把米;每天靠挖野菜裹腹;孩子餓得皮包骨頭;這還不算,竟還有極品惡婦騙她賣兒子,不賣就要上手搶!安玖月深吸一口氣,伸出魔爪,暴揍一頓丟出門,再來砍刀侍候!沒米沒菜也不怕,咱有空間在手,糧食還不只需勾勾手?且看她一手空間學識無限,一手醫毒功夫不減,掙錢養娃兩不誤!至於那個某某前夫……某王爺邪痞一笑:愛妃且息怒,咱可不是前夫,是『錢』夫。
自新帝登基後,便遠去鎮守邊關的攝政王在兩年後終於回京。 除了一身的赫赫功績,他還帶回來了一位病西施一樣的女子。 女子生有芙蓉之貌,千嬌百媚,舉手投足間又透著病弱的易碎感。 隻往一處站著,就讓人陡生憐惜,想將她捧在手心好生嗬護。 攝政王雖平日溫潤如玉,性格也極好,可身邊除了攝政王妃再未有過其他女子。 如今他百般嗬護地牽著女子的手,毫不避諱地回了攝政王府。 獨守空房、等了他足足兩年時間的攝政王妃成了滿城的笑話。女主非一般女主,有一點強大有一點瘋,有一點好又有一點壞(實在不會寫簡介,反正故事還是有一點精彩的) 避雷:作者就是最大的雷(作者已癲,你們隨意 (._.)) 文不會太長,不是作者風格如此,而是……而是作者長著個榆木腦袋,每天恨不得摘下來當木魚敲嗚嗚,實在是腦袋不夠用啊啊啊(?ì _ í?)對於我這種笨笨的人來說,寫文屬實不易,如果您不喜歡看請直接滑走,別一來就給差評好嗎?求求了!!我在這給您磕一個!!
朝廷剿匪戰敗。 父親在這羣俘虜裏給她挑了一個容色獨絕,寬肩窄腰,身姿出衆的男人,作爲入贅夫郎。 聽說他是京城世家公子序首,不論才學樣貌,均爲最好。 新婚之夜,紅燭微晃。 少女雙瞳剪水,她看着男人因中藥而染上緋紅的清俊側臉,聽着他冷聲吐露出嫌惡的話, “你便是要了我這個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嗯…… 可她想要的,也僅僅只是他這個人嘛。 * 禎豐第二年,陰山匪患將平。 平亂有功的喬驍遲遲不見返朝,提督率衆前來接應。 衆人只見昔日清冷不近女色的喬大人,抱着被丟出來的衣衫。 他陰冷着俊臉,拍着緊閉的門房,皺眉寒聲斥問, “怎麼,得了心,便不想要我這個人?” 呵……沒門。
侯府庶女蘭芷在行水路時,不慎遇到海寇劫船。 因她容貌出衆,被海盜頭子抓來當壓寨夫人。 爲了脫險,蘭芷急中生智,新婚夜勾搭上一名海寇嘍囉,怎料她卻在逃跑的途中,情毒發作,與那個小嘍囉春風一度,還不慎懷了身孕。 蘭芷體弱,若是貿貿然打胎,她將再無子嗣。爲了保住身體,蘭芷不得已誕下一子。 她與小嘍囉說的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全是騙他的。 坐完月子的蘭芷,謊稱自己要給兒子求平安符,出門後再不歸家。 即便拋夫棄子又如何?她是侯門貴女,合該高嫁,往後她和山坳裏的泥腿子夫婿再不相見了。 半年後,蘭芷回到家宅。 明知她落難在外兩年,家中長輩還是憐惜她一張花容月貌,可作爲禮物進獻給高門貴臣,留下了她。 自此,蘭芷又成了那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高門貴女。 … 世人皆知,權傾朝野的首輔謝藺是庶族寒門出身。 他作爲皇帝手上最鋒銳的一把刀,曾喬裝打扮,前往地方州府,扮作海寇,涉險剿匪;也曾潛伏於奸佞身側,爲皇帝清掃政權阻礙。 如此位高權重之輩,卻在前妻亡故後,獨身照顧年僅六歲的兒子,不再往後宅添人。 直到侯府爲了拉攏新貴,獻上美人蘭芷。 待人接物從不暴露喜怒的謝藺,卻在看到蘭芷的第一眼,憤然捏碎了酒盞。 蘭芷望向案上清冷出塵的男子,不由戰戰兢兢。 直到男人劍眉冷對,嗤笑了一聲。 “夫人拋夫棄子多年,想來是攀上了哪一處高枝?” 蘭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