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厚重的門板傳來劇烈的敲門聲,小茅屋裡,躲在破舊棉被安睡的格林瞬間被驚醒,腳下冰冷的麻木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格林卻不敢耽擱,喊道:「來了。」
顧不得已經快凍得失去知覺的雙腳,格林麻利穿上自己的破舊衫,抄起蓋在破舊棉被充當第二件棉被的皮,開啟了木門。凜冬的冷風一吹,夾雜著冰渣,格林被刺激的一震。門外,老漢姆蜷在破木馬車上,一手拿著皮鞭,一手拿著煙袋砸吧著,馬車在坑坑窪窪雪地裡留下了兩道車痕。
「快點,今天路不好走,遲了可要挨訓。」老漢姆狠狠砸吧了一口煙袋後,朝著格林唸叨著。
「哦,知道了。」格林掩上木門,手腳麻利的上了馬車,一切習以為常,基本上自從跟著漢姆大叔攬了這件穩定差事後,每天都會聽見他唸叨一句。
漢姆沒有太多的話,最後砸吧了一口煙袋後,狠狠一揮鞭子,老馬悶哼哼一聲,拉著馬車繼續在坑坑窪窪的雪地裡前進。而格林則靠在破馬車護欄上,看了看黑濛濛的天,再次閉上眼睛。因為據以往經驗,這種雪天,老馬車最要半個多小時才能到城裡的子爵府上,那時候天也差不多快亮了。
靠在馬車上,格林聞著悉的旱煙味,從心對老漢姆十分激。
自格林就是孤兒,經常跟著一群孤兒在畢瑟爾城裡混跡,過著食不果腹的乞討生活,直到一天老年無子的漢姆看見格林頗為激靈,一想到自己膝下無子,便把格林領了回來,嘿嘿笑道:「我死了,這兩間茅屋和老馬就是你的了。」
說實話,這兩間鄉下茅屋和老馬車真不值幾個錢,卻讓格林對老漢姆充滿了激,視為再生父母。
至於老漢姆和格林得以為生的活計,就是每天早上天亮之前,趕到畢瑟爾城裡子爵府上,把高高在上的貴族老爺們狂歡一夜散去後殘留的大片垃圾清理完畢,送到城外清理掉,然後再到子爵領地採購好所有的第二天夜晚狂歡資。
這一來一回,差不多就是大半天過去了。
半個多小時後,咯噔咯噔,路麵開始,地麵上鋪了石頭路。在馬車上打盹的格林不用老漢姆叮囑,馬上清醒了過來,知道已經到畢瑟爾城,馬上就要到子爵府了,趕胡掃了一把上的雪,算是整理了一下儀錶。
雖然說往往每日格林和老漢姆到的時候,城裡在子爵府狂歡一夜的貴族們大多早已散去,即使偶爾有零星沒有離去的,那高高在上的貴族老爺也不會多看這兩個低賤的僕人一眼,儀錶什麼的本沒有任何用。但子爵府的老管家卻是個難纏的角,總是為難格林這下打雜的僕人,等著撈些好,不止一次就用儀錶不整這種低劣的藉口勒索了老漢姆銀幣。
子爵府門口兩個人高馬大的騎士衛兵經過一夜守護,早已經疲憊不堪了,掃了老漢姆和格林一眼,幾年來已經得不能再悉,沒有理會。老漢姆賠笑了一下,格林則跳下馬車,低著頭進了子爵府,不敢多看,直奔每日都必須仔細清掃的那個奢華大廳。
本來無打採的格林和老漢姆突然覺今天的氣氛似乎不太一樣,隻見大廳門口子爵府老管家沉著臉,一雙狠辣的三角小眼朝著格林和老漢姆狠狠瞪來,一陣小跑後來到兩人邊,低聲喝道:「在這好好候著,堵住你們的耳朵,閉上你們的眼睛。」
「是,是。」格林和老漢姆連忙應付道。
大殿傳來吵鬧的聲音,雖然聽的不太清楚,卻能依稀分辨出是個孩子在大吵大鬧。本能的,格林和老漢姆知道,應該是個大人。
大約等了將近半個小時,天已經完全亮了,雪地裡格林和老漢姆冷得直跺腳,瑟瑟發抖,本來在大廳門口守候的老管家一臉沉的走了過來,低喝道:「不了明天就別來了。」
格林和老漢姆變了臉,老漢姆掙紮了幾次後,從破麻布衫裡拿出了一枚銀幣,塞在了老管家手裡,連連陪笑道:「得了,得了。」
「哼。」老管家練的把銀幣塞進自己的口袋,不再理會兩人,在大廳門口一臉焦急的等待著,不時向裡麵探。
格林忍不住低聲道:「可惡,前些日子才從我們這裡拿了好,現在又要!」
「哎,算了,忍忍吧,有大把的人想乾我們這差事呢,老管家不得我們走。」老漢姆嘆了一口氣。人老了,快進土了,也就不再像年輕人那般火脾氣了。
正在這時,大廳裡飛快衝出一個孩,穿著華貴的貴族衫,緻的麵龐卻布滿淚痕,跑到格林和老漢姆邊後停了下來,向大廳裡喊道:「我隻要我的艾隆哥哥,我不會去什麼莉莉小屋,更不會為什麼巫師!」說完,孩似乎還不解氣,狠狠地掏出一本書扔了出去,大步跑出子爵府。
「反了!反了!你們兩個還愣著什麼?還不給我快去追?」一個大肚子的貴族老爺氣得滿臉通紅,朝著邊兩名穿著鎧甲的騎士咆哮著,然而讓格林不敢置信的是,平日裡高高在上的子爵老爺此時竟然滿臉無奈,賠笑的站在這位大肚子貴族邊,低聲勸說著什麼。
「哼,懂得什麼?為了那個小郎竟然放棄我花費巨大代價請來的巫師?要知道,半年以後就是……」火急火燎的,子爵大人跟著這位大肚子貴族離開了子爵府,本沒有看過格林和老漢姆一眼。至於那個老管家,同樣火急火燎的跟了出去,臨走前把兩名門衛全都帶了走了,消失在雪地裡。
轉眼間,院子裡變得空的,沒有聲息。
看周圍沒人,格林本能的要撿取前麵地上的那本書籍,老漢姆卻一步走上來,煙袋敲了下格林的手,低喝道:「不要命了?」
格林疼的一咧,低聲道:「應該沒事吧?到時候要是有人追問,我們就說打掃垃圾扔了,反正是剛剛那位貴族小姐扔在地上的。」
老漢姆想了想,又抬頭看了下週圍確實沒人後,點了點頭,算是默許了格林。格林把書籍進服裡,然後就若無其事的跟著老漢姆打掃起大廳,大廳裡經過貴族老爺一夜狂歡後留下的巨量垃圾,全部清掃進了馬車裡。一直到臨走前,也沒有人追問那本書籍的下落,格林也就沒有在意了。
畢竟往日來說,常常垃圾裡會混雜一些貴族老爺雖然看不上、僕人們卻歡喜之極的寶貝。
咯吱咯吱,裝載著滿滿一車垃圾的馬車緩緩離開了畢瑟爾城,坐在裝載一車垃圾的馬車上,格林也沒有了睡意,突然想到了什麼,從懷裡拿出了那本撿來的書籍。
皺著眉頭,像格林這種給貴族老爺賣力的僕人,一般來說是不認識字的,倒是因為老漢姆年輕時候曾經給一家酒樓當過會計學徒,雖然後來那家酒樓關閉了,卻也學了認字,這幾年給了格林。
不過,格林之所以皺眉頭,是因為這本書籍封麵的字跡日常生活實在不常用,是一些陌生字,想了好久,格林才辨認出這幾個字。
「《獵鼻改造與氣味圖譜》?這是什麼東西?」格林瞪著眼睛,本以為是一本遊詩人的傳記小說,這也是那些貴族小姐、公子最喜歡的書籍,卻沒有想到剛剛那名貴族小姐扔了一本這麼奇怪名字的書籍。
等等!
格林突然想到了什麼,瞪大了眼睛,充滿了不可思議!這該不會是一本巫師記載神魔法的書籍吧?
巫師,向來是貴族老爺們纔有資格談論的話題,尋常人甚至一輩子都見不到一次行蹤詭的巫師。在普通人眼中,巫師掌握著神莫測的魔法,充滿著邪惡、神,常常有傳聞巫師乾一些大片屠戮普通人,甚至食用小孩眼睛,拿普通人做邪惡魔法實驗的事。卻因為巫師能夠輕易殺死普通人乃至騎士的非凡力量而偉大,讓人敬畏。
甚至格林都不止一次幻想過,那些神偉大的巫師,到底是依靠什麼掌握那些神偉大的力量呢?為什麼普通人掌握不了?如果自己了巫師,掌握了那些神偉大的力量,就不用再看那些貴族老爺的臉了吧?誰再敢說自己是賤民就直接幹掉他。
帶著不可思議的神,格林快速翻起自己得到的《獵鼻改造與氣味圖譜》書籍,一個字一個字的開始品讀,有時候遇到陌生字,還要細細想一下甚至暫時跳過,慢慢的,一抹震撼在開始在格林臉上出現,彷彿開啟了一個全新的世界大門!
所謂的氣味,是通過生嗅覺係統分辯空氣中不同質的揮發分子,刺激最強的臭味佔據生能夠分辨味覺的一半。
按照《氣味圖譜》上所說,正常人類大約能夠分辨出30種到400種不等的氣味,偶爾一些功能特異的人,能夠分辨大約600種氣味,可是這種氣味分辯相對於其他一些生,簡直低的可憐。
比如嬰啼,一種能夠發出像人類嬰兒哭啼一樣的類生,據實驗,這種生至能夠分辨出6500種以上的氣味。
再比如蝶,一種隻能依靠採集臭味生存的神奇生,能夠分辨出8200種以上的氣味……
書中提及,已知能夠捕捉空中氣味最多的生,名為三頭犬,這是一種很多巫師都不敢招惹強悍的生,足足能夠分辨出從空氣中巫師能夠分離的已知任何氣味,共17852種,簡直到達一種不可思議程度。
《獵鼻改造》,講述的是據巫師自己的況,利用某些生的靈敏嗅覺改造自,達到對嗅覺的完進化,其中所謂魔法實驗涉及到眾多奇怪材料,還有至今為止格林本沒有弄明白書籍中出現的最多的一個詞,細胞?
「格林,格林!」老漢姆足足喊了兩聲後,格林才從魔法書籍的奇妙中回過神,手忙腳收起魔法書,幫著老漢姆開始傾倒馬車上的垃圾。傾倒完馬車上所有垃圾,格林跟著老漢姆開始按照往日規格收購子爵領地上的貨,用於那些貴族老爺們今天晚上的消耗。
足足忙到傍晚,老漢姆和格林才把所有貨運到城裡子爵府上,然後拿著十幾個銅板,趕回鄉下,馬車上格林依舊忘我的看著那本《獵鼻改造與氣味圖譜》。
老漢姆回頭看了格林一眼,嘆氣道:「你這孩子,今天真是著了魔了,這書有那麼好看麼?」
格林嘿嘿一笑,沒有多說什麼,隻是心中對這個神的巫師世界充滿了嚮往與震撼。世界上真的有會移的大山生命?從天上流下的河?還有那些異域世界到底是怎麼回事?巫師掌握強大魔法力量的原理是什麼?
一連串的問題浮現在格林腦海,卻沒有人能夠回答。
「哎,轉眼都十七歲了吧?嗯,明年把房子翻修一下,看看能不能從附近找一戶合適人家的丫頭給你當婆娘,希的我老頭子埋了前能看一眼自己的孫子。」老漢姆唸叨著。
格林頭也不抬隨意嘟噥道:「瞎說什麼呢?您老人家長命百歲,千秋萬代,一統江湖本不是個事。」
「嗬嗬……」老漢姆被格林逗樂了,繼續駕著馬車返回那條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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