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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小閒王》 第二十三章 繡球入懷

胡大娘今年或許二十幾歲吧。這在後世還算是青春靚麗的年紀,但在唐朝,已經差不多是人老珠黃了。畢竟大唐年間,人們的平均壽命也就三四十歲的樣子,二十多歲已經算是半輩子了。

款款有些發福的腰肢,大聲說道:“有請秀秀姑娘!”話音一落,上方的小閣樓上突然出現了一個被四名妙齡侍簇擁著的子。那材高挑,皮白皙,像是了什麼的樣子,遠遠看去似乎還有幾分姿

這位秀秀姑娘或許是醉春樓很追捧的頭牌吧。一出現,下方的所謂才子們紛紛鼓掌歡呼起來,一時間大廳裡變得熱鬨非凡。李信恍惚中甚至覺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後世的酒吧之類的地方,臉上不自覺地出一個笑容。

“看來這位秀秀姑娘很合楚王殿下的心意啊,殿下一看到就笑得很開心的樣子。”耳邊傳來陳瀾的聲音,“殿下覺得很好看嗎?”

李信哈哈一笑,故意道:“說實話我覺得長得一般,不過.........應該比你姐姐好看很多很多吧!”

瀾聞言,表一頓,登時一手裡的杯子,連指甲都發白了。必須十二萬分地小心,才能控製住自己不把這杯茶水潑在李信的臉上。

小鈴在一旁神古怪,悄悄看了閣樓上的秀秀姑娘一眼,在心裡自言自語道:“這種人怎麼可能跟小姐相比?小姐是最好看的,嗯,最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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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懷玉無奈地搖了搖頭,打定主意不摻和進李信和陳子衿的恩怨裡。

大堂中央,胡大娘繼續說道:“今天的規則很簡單,秀秀姑娘一會兒會在閣樓上拋繡球,接到繡球的公子就要作七夕詩一首,如果做不出的話,就要罰酒三杯。然後,把繡球旁相的友人,讓他來作詩。如果這位友人也作不出的話,同樣也要罰酒三杯,再把繡球旁的彆人,直到有人做出一首完整的詩來為止。

秀秀姑娘一共會拋十次繡球。每一次的規則都是一樣的。最後,所有在場的士子們將評選出十首詩中最好的那首,即為今晚的魁首,不僅可以獲得五十貫的獎金,還能與秀秀姑娘共度良宵哦!”

“共度良宵”四個字一出,在場的禽、,哦不,文人們再次發出一陣男人都能秒懂的歡呼。

李信不咋舌,暗道大唐風氣竟然開放之斯。不過後來聽秦懷玉一說,他才明白,原來這個所謂的共度良宵並不是他想象的那樣,隻是跟秀秀姑娘兩人獨,喝喝小酒,玩玩圍棋之類的小遊戲,一直玩到天亮而已。

秦懷玉見李信想歪,笑罵道:“秀秀姑娘一直都是賣藝不賣的清倌人,哪兒有你想的那麼齷齪。”

李信翻了個白眼道:“你怎麼一副很悉的樣子,怕是這醉春樓來得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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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懷玉點點頭,並不避諱。逛逛醉春樓這種半青樓半酒樓的場所,對絕大多數大唐男人來說,並不是什麼不能見人的醜事。

很快,閣樓上的秀秀姑娘已經開始拋的第一顆繡球了。

竹子編的球了幾塊綢當作裝飾,在半空中翻飛起來,竟有點像一隻巨大的蝴蝶,甚是好看。

下麵的士子們你爭我搶,在座位上去,誰也不肯示弱,誰都想作出一首令人折服的好詩,然後與秀秀姑娘共度良宵,如果秀秀姑娘能再折服於自己的巨大魅力,自薦枕蓆,那就更加完了!

好吧,自古以來,讀書人就是最喜歡也最能想屁吃的一幫人。這或許就解釋了為什麼鬼總是上書生這個古怪定理——畢竟這故事就是書生自己寫的,他想讓誰,鬼就得誰啊。

李信深知這幫雄牲口的心理,默默地喝了一口茶水,輕輕搖了搖頭。

旁邊陳瀾看了他一眼,問道:“如果我們兩個今天都冇有接到繡球,怎麼辦?”他們所在的這個雅座,似乎位置確實不太好,不容易拿到繡球。

李信不慌不忙地從腰間的錢袋子裡出兩個銀餅子,道:“給錢,把彆人手裡的繡球買下來不就行了?”

瀾愕然,旋即又翻了個白眼道:“俗。”確實,作詩和拋繡球本是一種文雅的遊戲,用錢來破壞規則未免也有點太煞風景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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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任誰也不能否認:這很有效。

李信攤了攤手,用眼神道:“不然還能怎麼辦?”

第一顆繡球落在了一個看上去大概四十多歲快五十歲的老儒生手裡。李信看著這人花白的頭髮,忍不住腹誹道:“你這麼大年紀,怕是走路都有點費勁,還來湊這熱鬨,真是人老心不老.......”

老儒生清了清嗓子,抓起醉春樓侍恭恭敬敬遞過來的紙筆,邊寫邊抑揚頓挫地把自己的詩唸了出來。

李信出於瞭解一下對手水平的目的,認真聽了一下——嗬,什麼玩意兒。晦難懂又空,可以說是爛詩一篇,實在比後世那位作出“一片兩片三四片”的乾隆皇帝好不了多

老儒生寫完以後,彷彿對自己的事相當滿意的樣子,痛快地喝了一大杯酒,模樣和作都甚是瀟灑。在場士子們也不知道是想起鬨還是真心覺得這詩還不錯,竟紛紛鼓起掌來,然後又催促閣樓上的秀秀姑娘趕扔第二顆繡球。

將老儒生作的詩掛在了大堂中央的一麵牆上,好讓所有人都能看得清。秀秀在閣樓上看到這裡,才舉起第二顆繡球,隨手拋了下來。

士子們再一次哄搶起來。混之中,也不知誰拍了這繡球一下,它便滴溜溜地飛了過來,正巧落在了陳瀾懷中。早在一旁拿著紙筆準備好的侍見此景,立即飛快地小跑了過來,侍立在旁,等待著陳瀾的選擇,看他是要喝酒,還是要作詩。

瀾微微一笑,看了李信一眼,道:“看來我運氣不錯。那我就不客氣了。”說完,把手一,從侍手中接過紙筆,展平在桌麵上,便手寫了起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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