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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凰后》 第69章 誣陷,加更

游學回來的陳家年,第一件事是先到縣府去拜見縣尊大人。

縣令姓陳,雖然不是陳家本家人,但是也算是陳爺的授業恩師。

陳家財大氣,陳爺本人也算是學問還行,縣尊大人愉快的接了學生送來的禮,又閑聊了一下陳爺路上的見聞。

聽到陳爺居然參加了徐洲知府組織的詩會,更是勉勵了一翻,師生相談甚歡,十分融洽。

最后由縣里的吳主薄親切的相送他出來。

正好看到院子這一幕。

陳家爺臉略微有點長,著一的袍子,袍子上繡著蘭花,據說這是京中最流行的裝扮。

腰上還系著一條一指長的墨黑腰帶。

腰帶右側,掛著一條翠玉環形玉佩。

頭上戴著冠。

是那種黑紗冠,冠下綴兩條墨長帶,走起路來,有種飄飄然的風流。

因為臉長,加上那高高的頭冠,臉就顯得更長了。

不過他這一講究的穿著,在這小地方,還是讓人有種不明覺厲的覺。

邊站著的胖胖的吳主薄,腰比平時更彎一些,臉上的橫,都顯得親切。

吳主薄本來是縣里除了縣尊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可是眼下,近幾年蘇典吏卻小作不斷,在縣尊面前也很說得上話。

吳主薄沒有什麼升遷的愿,就想把縣尊糊弄過去,自己悶聲發大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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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陳爺的話,吳主薄一臉驚詫的道:“奴仆之子嗎?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我們蘇典吏辦事向來公允,定不會有這種事的。”

爺呵呵一笑。

讀書人的傲氣盡顯。

吳主薄雖然是故意為之,可是這陳爺的模樣,也讓他不舒服。

蘇典吏看到吳主薄領人來拆臺,老大不高興。

他領了辦戶籍的差事,怎麼辦自然是他說的算的,吳主薄也是老吏了,豈會不知。

“我這里都是秉公執法,陳爺若有什麼異議,可以跟縣尊反應,不要妨礙我辦公。”蘇典吏濃眉大眼,也是老油子,縣里現在除了縣尊的面子,其他人他可誰都不賣。

當初爭取這差事,他可是給了縣尊孝敬了大半好

沒道理讓這樣的頭小子指手畫腳。

爺可還從來沒有被這樣的小吏對待過,想當初他游學參加詩會的時候,那知府大人,還有學正學管,對他們這些書生都是客客氣氣的。

哪一個不比眼前這小典吏大。

“不知道蘇典吏秉的是哪個公?執的哪家的法?這朝廷的通知上,明確的說了,奴仆和奴仆之子是沒有戶籍的,除非家主同意贖。”陳爺理直氣壯的道。

周圍的人見有爭執,也都關注了過來。

尤其是一華袍的陳家爺,十分引人注目,陳爺對面那幾個年,容貌也著實讓人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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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典吏也冷冷哼道:“你陳家號稱積善之家,五年前鬧凍災的時候,一氣凍死了多,此年連同他妹妹寒冬臘月被你們趕出家門,僥幸活下,自立門戶有何不可?”

從來沒有被頂撞過的陳爺,被這樣一說,臉漲紅。

他言辭激烈的道:“我陳家好心養大他,誰知他居然恩將仇報,盜我家財,這才把他趕出家門,這樣的人豈能立戶,朝廷律法森嚴,豈容踐踏!”

吳主薄看到這場景,心里早就樂開了花了,上卻勸道:“陳爺不要生氣,是非曲直自有公道,朝廷律法在此,我們定然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蘇典吏你看,這該如何辦理?”

蘇典吏是個辦事比較的人,很不耐這開口閉口的朝廷律法。

你他娘的平時做事哪件事按照律法來了。

偏偏這個陳家爺,讀了幾本書就自以為可以代表朝廷了,這種人最是討厭了。

拿著戶口本的阿鹿,表一直都很沉著。

好像眼前吵起來的人跟他沒有關系一樣。

神佑很見人吵,有些懵懂。

山上叔叔伯伯們吵,從來不會話多過三句,第二句話就直接開打的。

聽的這些人你來我往一人一句,繞半天,都沒懂什麼意思。

小五這時候抓著自己后的包袱,想著萬一不對,一鏈球錘過去,這頭戴紗帽的小子嘰嘰歪歪,真是個討厭的傻帽,不夠他一鐵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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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阿尋則是聽的十分認真,把現場的每個人都打量了一遍,記在心中。

則是躲到了靠近門口的位置,預備著,有事,第一時間推門,制造混,趁機帶人逃走。

三當家本就是讀書人出生,他知道讀書人要是折騰人,那比直接殺人還難

就像現在,這個陳爺先開口說阿鹿是奴仆之子,接著說阿鹿忘恩負義,犯有盜之罪,這里無論哪一條落實,阿鹿都是翻不了的。

不僅僅如此,和阿鹿一個戶籍的鹿五,鹿尋,鹿神佑,也將是奴仆之子,犯罪家屬。

阿尋學識極佳,三當家心里還想著,等大一些,要送他去上學,以阿尋的聰慧,進申學也是很容易的。

申學是三當家的夢想。

現在他把這個夢想延續在了阿尋上。

可是眼下這陳家爺,連立戶都不讓,那就直接將這幾個孩子進學的路給斷絕了。

奴仆和罪犯,是沒有資格上學的。

蘇典吏是打點好的,不可能故意為難自己。眼下應該是這吳主薄和蘇典吏斗法,這年輕狂的陳家爺被當做槍使了一把。

不過這陳爺也實在是討厭,三當家看向那陳爺,眼神暗了暗。

三當家也讓人接過吳主薄,奈何吳主薄心太大,收費站的果,他居然開口就是要二八分項。他一個人要占八,貪得無厭。

三當家考慮了一遍現在的關系,正打算開口。

卻見阿鹿搖了搖頭。

阿尋也看到了鹿哥的作,也沒有貿然開口。

當事人阿鹿聲音朗朗的道:“陳家爺說我盜,可有人證證,若是沒有,按照朝廷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條,讀書人誣陷他人罪加一等,輕則笞刑三十,重者剝奪功名,發配蠻荒之地。”

爺臉上一愣,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條是什麼鬼?這奴仆之子怎麼會知道這個?

“好一個通律法的年郎!”卻是陳縣令著肚子,一臉笑意的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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