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狗子!
嗚嗚嗚這麼久不見都不說看看我……
“鏡頭往后一點。”耳邊,裴西洲低聲說。
“嗷!”南風乖乖照做。
我就是個工人!
我應該在車底!不應該在車里!
我要離開這個傷心地嗚嗚嗚嗚……
原本彎彎翹起的角,已經變下撇的弧。
南風長手臂,抑制著自己的小小心酸,耷拉著腦袋盡職盡責給裴西洲展示狗子,小叭叭叭:
“哥哥你能看到了嗎?”
“好像有點卡……”
“崽崽好像又胖了一點點,明明它運量那麼大……”
“它好像很想你。”
南風舉著手機,喜歡的人就在對面,卻不敢抬頭看他。
崽崽很想你。
我也是。
裴西洲冰冷的聲線,落在耳邊,因為微微低帶一點鼻音:“嗯,知道了。”
南風手托著腮,娃娃臉出褶,默不作聲悄悄嘆氣。
小眼神又是幽怨又是羨慕,可憐兮兮落在德牧崽崽腦袋上。
所以沒有注意到,這個角度的視頻畫面里,本看不到崽崽,只有低著頭發愣的。
而裴西洲那雙清泉浸過的漂亮眼睛,現在正安安靜靜凝視著,長睫低垂分明,角梨渦盡是干凈溫。
作者有話要說:作者專欄求個收藏!
系列文《男神今天表白了嗎》,興趣可以看看~
刑偵支隊副隊長顧楨,年輕英俊履歷鮮,系禍害臉,追求者眾卻無一近的了,白瞎了那值。
某天顧楨傷醫院就醫,醫生是個孩,張兮兮問他:“你沒事吧?”
眾人心道又一個被迷了眼的,這麼點皮外傷個創可就可以吧?!
“有事。”顧楨垂眸,角輕抿語氣認真:“很疼。”
接著,眾人發現顧楨變了——
破皮要往醫院跑:沈醫生,我傷了。
頭疼腦熱要往醫院跑:沈醫生,我很難。
直到同事撞見顧楨把沈醫生錮在懷里,語氣很兇:“那個人是誰?不準和他說話!”
孩踮起腳尖親他側臉,“知道啦!你不要吃醋!”
顧楨耳瞬間紅,落荒而逃。
——破案了。
——還純。
后來,顧楨傷生死一線,沈夏問他疼嗎。
顧楨笑著手擋住眼睛不讓看:“不疼。”
沈夏瞬間紅了眼:“騙人!”
卻聽見他嘆氣,清冷聲線盡是寵溺:“見不得你哭。”
「小劇場」
高中,學神顧楨和學渣沈夏同桌,一對一幫扶。
某天顧楨翻開沈夏習題冊檢查作業,發現一行字:
“顧楨好兇,可是我好喜歡他。”
“已閱。”他落筆,又補充:“我也。”
老公對寧淺語的意義,應該是他們同住在一個屋簷下,除了偶然在長輩和外人麵前秀秀恩愛,他們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可是經期,老公給她買麪包、熬紅糖水,給她當暖爐。逛奢侈店被人看不起,老公直接把那間奢侈店驅逐出a市,還讓她進最大的奢侈品廣場,隨便她挑。不是說協議婚姻不是說他車禍不能人道嗎那夜夜在她床上,對她索取過度的男人是誰“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老公邪魅一笑,壓了過來。就在寧淺語覺得這樣的婚姻生活也不錯的時候,他搖身一變,成為了形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離婚馬上離婚”她握緊拳頭,不能接受這一切都是個騙局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膩為止。」第一次見面,他強占她,逼她做情人。 33日地獄般的索愛,淪為惡魔的禁臠。「我滾,再見。」她包袱款款走得瀟灑。 惡魔總裁:「女人,想逃?先把我的心留下!」這是一場征服與反征服的遊戲,誰先動情誰輸,她輸不起,唯一能守住只有自己的心。
沈曼愛了傅子軒八年,這愛深入骨髓卻隻能藏於內心深處,因為他愛的始終都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沈冉。因為沈冉,他差點抽幹她的血。因為沈冉,他將她丟進監獄。因為沈冉,他親手將她送入歹徒手中。當沈曼從高樓跌落在他腳下,滿身是血奄奄一息時,她苦澀一笑:“傅子軒,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
【抵債+頂級豪門+強取豪奪+偏執愛+雙潔】“求求您放過我父親,我願代父贖罪。”“你可知道你會付出的代價?”沐青媃眼神所及,觸目驚心,男人中的什麼藥,不言而喻。可她沒有選擇,下藥的人是父親。一晌貪歡,懲戒結束,恩怨兩清。之後數天,沐青媃再憶起那晚,都會腰酸腿軟呼吸困難。卻不料,沒過多久,她會再次求到男人麵前。她攥緊手心如履薄冰:“裴先生,我能再求您一次嗎?”男人捏起她下巴,眼底的侵占如捕食的野獸:“看你表現。”---帝都第一財團當家人裴焱,人稱活閻羅,殺伐果決,情薄禁欲,一身傲骨,桀驁不馴。直到有人見他緊扣一女子細腰,如同抓一根救命稻草,低聲下氣哄人:“寶貝,我錯了,跟我回家,我任打任罰。”【1.病嬌高冷控製欲爆表男主×腰軟嘴甜深情女主。】【2.先走腎後走心,甜度升級款,每日兩更,加書架不見不散~】
霸總+機長+馬甲+離婚+打臉+雙潔1v1三年前,母親突受刺激精神崩潰,她不得不用稚嫩的肩膀撐起家里的債臺高壘。直到顧南霆的爺爺拿了六個億和一張發黃的婚書將她接去顧家成了顧南霆的妻子。所有人都覺得她走了狗屎運成了顧家的少夫人,可沒有人見過她藏起來的日記本里,整頁整頁寫的都是顧南霆,從青蔥年少到滿目瘡痍……她為他付出所有,卻沒得到他半點憐惜。終于,在他和宿敵攪和在一起的時候,她忍無可忍,提出離婚。一番糾纏,雙雙遍體鱗傷,她遠走他鄉。再次歸來的時候,那個男人卻為她發了瘋。夜夜跪在她腳下“嬈嬈,再給我一次機會!”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