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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大清藥丸)》 第120章

常保羅撲哧一笑:“什麼惜字如金?他說他昨天吃多了話梅,上火。”

林玉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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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之后,林玉嬋和博雅洋行里的伙計,已基本跑遍了可用的人脈途徑。

常保羅推遲了自己的婚禮,親赴一趟廣東香山,趕在兵之前,通知到了容閎的家鄉親戚——其實也都跟容閎許久沒聯系過,但為保險起見,也得千叮萬囑,若有差訊問,什麼可說,什麼不可說。

林玉嬋英文口語流利,當仁不讓地跑了國領事館。吃了三次閉門羹。鍥而不舍,第四次終于見到個二等書,遞了一封信,闡明“華裔國公民被清政府無故扣押”之事。

然后那信便石沉大海。后來林玉嬋才打聽到,國駐上海領事熙華德,此時正在休假。

也給赫德寫了封私人信札,請海關信差盡快投遞。但赫德正在視察各地海關,此時也沒電話電報,無法掌握他的行蹤。這信何時能到,也只能看天意。

甚至還給遠在北京的文祥夫人遞了封信。信里附送小林翡倫的一張睡照片,手腕上戴著小潘夫人贈的金鐲子。名義上是通報棄嬰現狀,末尾簡單提一句,上海廣方言館教材編纂者之一最近突然失蹤,對同文館的工作來說,是很大的損失。

另外,按照林玉嬋索來的地址,博雅的幾位伙計去拜訪了李善蘭,請他聯絡西學圈子里的朋友們,給容閎聯名擔保一下。

最后,林玉嬋還突發奇想,找到了《北華捷報》報館,想請他們寫個“租界華人無故失蹤”的新聞,試圖用輿論施。畢竟容閎也是報紙的資深訂閱用戶,偶爾也幫他們翻譯個東西,算得上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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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許是人微言輕,也許此事并無太大新聞價值,等了一個禮拜,也沒見此事見報。

也許,被排到下星期了?

也不知道哪條人脈能真正管用,只能“飽和式救援”,為了唯一的目標,不計代價。

……

到了第十五日,義興船行派人來信,請過來商議。

“林姑娘,”石鵬撓著頭,有點不好意思,“你們博雅那位容先生,跟我們簽了長期貨運協議,去地運茶——按約下個月就要再次出發。我們船隊和人手都安排好了……”

林玉嬋心里一沉,盤算片刻,果斷道:“沒法行了。我們付違約金。先記賬上。”

還好這合約是和蘇敏談出來的,一字字條款都細摳過,違約金并非天價,可以承

石鵬點點頭,再次說抱歉,讓人去取消合約。

“容先生怎麼樣?”林玉嬋問。

“林姑娘可以暫時放心,”石鵬告訴,“容先生如今被羈押在縣城。你的錢使得夠,差沒為難他,給了個單間,每天兩頓像樣的茶飯。”

林玉嬋喜出外,問:“是不是很快可以上堂開庭了?”

可既然石鵬問起運茶合約,大概說明,容閎短期出不來。

石鵬搖頭道:“姑娘忘了,三月份是萬壽圣節,皇帝老兒生日,府一月不理刑名,再急的案子都要暫時擱置。所以容先生怕是要在牢里多委屈些時日啦。”

林玉嬋一怔,想起這檔子事,氣鼓鼓點頭。

大清皇室就是特別過生日。同治皇帝過生日,全國衙門放假一個月,公事全部暫停,其實還算節制的。等以后慈禧太后過壽,那一個大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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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把國家給辦沒了。

石鵬又笑道:“姑娘出手慷慨,我也沒給你省著——使了錢,衙門允他向外面遞了一封信。我尋思你們可能需要串個供什麼的。”

林玉嬋趕道謝:“對對,是需要商量一下。”

接過容閎的手寫信。英文,字跡潦草,似是倉促寫就,紙面上不乏修改涂抹。

沒有客套,只三段文字。

首先,容閎表示自己堅決不認這莫須有的罪,誓和腐敗司法抗爭到底。

林玉嬋苦笑,把這意思對石鵬翻譯了,然后又塞給他一百英鎊鈔票。

要抗爭,沒銀子怎麼行。

第二,容閎提了十幾個人名,請林玉嬋通知常保羅,讓他一一進行拜訪,請這些人為自己求罪。

林玉嬋略看一下,心里有數。這十幾人里,有李善蘭、鄭觀應、赫德、國領事熙華德……半數他們已經主聯系過了。另外一半,讓博雅的人分頭通知即可。

第三……

林玉嬋看完這第三條,臉微微一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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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先生在信里說,謝謝我們這段時間為了幫助他而做的努力,”博雅總號里,林玉嬋坐在專屬的綠皮小沙發上,其他伙計也都圍一圈坐了,開著通氣會,“他知道我們在外面一定花銷不,他很擔心博雅洋行如今的財務狀況。”

容閎的手寫信放在小桌上。林玉嬋面凝重,慢慢讀出信里的容。

博雅總號里的全工作人員,從經理常保羅、賬房趙懷生,到跑街打雜的老劉老李,一個個也神態凝重。常保羅輕微地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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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閎被捕的這段日子里,眾人除了跑人跑門路,還是在盡力維持商鋪的正常運轉。總號這里本來生意清淡,損失倒也不大;林玉嬋的虹口分號卻一直生意紅火。容閎出事以來,只是停了零售,但已有的訂單一點沒耽擱。一邊跑關系,一邊跑作坊。茶葉一筐筐出爐,準時送到大小客戶手中。

人人都注意到,林姑娘最近睡眠不足,眼里紅一道道,眼下一團烏青黑。好好的妙齡,臉倒像個臨時抱佛腳、夜夜懸梁刺的傻秀才。

常保羅為難道:“我們這里雖然還能暫時支持,但很多合約訂單貸款之類,都需要東家簽字許可。如今他人在牢里,這些合約面臨中斷,得付巨額違約金。”

林玉嬋點頭。

“容先生也料到這點。”語氣有些苦,慢慢說,“他在信里表示,不管他被定罪與否,博雅的生意怕是都難以繼續。請我將他的商鋪盡快理變現,得到的現款,可以用來彌補我們之前的刑訴花銷。”

話音一落,眾人的神一下子沉重起來。

都知道,容閎的擔憂并不是杞人憂天。

我大清自有國在此。“人權”是什麼鬼,不存在的。

府可以隨意置平民,傳喚、拘押、坐牢、甚至父母換屆,就此把你忘在牢里……有時候一個冤獄幾十年,出來后,親友全死,人生全荒廢,也只能是自認倒霉。

以前也有不類似的案子。一個尋常商人,惹上了刑獄,通常是立刻讓兒子挑大梁接班。如果他還沒有可以掌家的子嗣,那麼他的產業要麼迅速被對手侵吞,要麼轉手到族人手里瓜分,要麼他足夠幸運,有個不離不棄、且深諳理財之道的夫人,在艱難時支撐大局,等他平安歸來。

容閎一條,族人都遠在廣東。他做出“理商鋪”的決定,也是深思慮后的無奈之舉。

但伙計們立刻注意到,那信上的一措辭——

“林姑娘,”常保羅驚訝地說,“東家說,請你幫忙變賣商鋪?”

“你”字咬得格外重。

林玉嬋輕微地向下抿著角,神溫和而堅定。

“這確實是他的字跡。”

在那張潦草而凌的手寫信中,容閎對理商鋪的人選,其實有過數次修改。可以看出,他開始寫的是“請我的家人”;隨后大概是覺得時間上不允許,于是劃掉,改為“保羅”;等墨跡干,他又再次改變主意,劃掉“保羅”,隙里寫上三個字: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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