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桃樹啊……”撐著坐起,低喃,背上一片冷。
那個地方,想,既然出來了,就不會再回去。
第三章(2)
在荊北王府的日子很悠閑,吃穿用度一樣不缺,據說宮里每年都會撥一筆數目不小的銀兩供荊北王揮霍。想起那日炎帝見到慕容璟和時的神,再對比其所到的待遇,著實讓眉林困不解。
不過這些都還不到心。來這里的第一天晚上,就用錦囊里指示的方法將自己獲取到的各類消息篩選總結之后傳遞了出來,換回的解藥在毒發作之后整整一天才開始起作用。
最好的解藥是在毒發作當時便起效用,讓人完全覺不到痛苦,其次便是兩個時辰起效的,再差的依次是四個時辰,八個時辰,一日。由此可以證明,的那些耗費了些腦力的東西毫無價值。那一天,怕嚇倒旁人,只好找借口把自己關在屋直到毒平息。不過第二天吃飽肚子之后,又變得生龍活虎了,對于自己敷衍的行為毫無懺悔之意。
倒不是說對慕容璟和有好或者害怕到不敢打他的主意,而是覺得那點痛苦忍忍還是能過去的,沒必要過于冒險。大約是忍痛能力比較強,所以才會為不被允許擁有自己思想的死士中的異類。
眉林以為自己會這樣一直混日子,直到任務結束,又或者組織那邊無法容忍。但現實往往難盡如人意,無論怎麼循規蹈矩斂聲息氣,終究還是被人惦記上了。
惦記的不是別人,就是曾有過一面之緣的牧野落梅。
原來自那一日之后兩人沒再見過面,牧野落梅也就把忘記了。誰料回京后的一次宴會遇上慕容玄烈,慕容玄烈無意提及那日之事,才知道那個手無縛之力的子竟然自己毫發無損地走出了山林,這一下子便挑起了的興趣。于是就找了個機會,趁慕容璟和向獻殷勤的時候開口借人。一個無關要的人慕容璟和當然沒有不答應的道理,當即派清宴去找來。
說實話,慕容璟和本想不起牧野落梅要的是誰,反倒是清宴記得清楚,否則只怕還要花費一番功夫。
清宴是慕容璟和邊的紅人,王府里沒幾個人不認識他。當他走進霜林院的時候,附近幾個院子明顯轟了,都在猜測他來的目的。
眉林正躲在自己的房里拿著一本不知哪里弄來的破舊醫書翻得認真。不能出王府,也沒多余的銀錢去找人為自己解的毒,何況組織的毒也不是一般人能解的,所以便只能依靠自己。當然知道這對醫一無所知的人來說基本上是不可能辦到的事,但既然結果不會更壞,何妨試試。
清宴站在門邊咳了兩聲才聽到,抬眼看到白凈文秀的青年,眉頭微不可察地皺了下,而后才出微笑站起施禮。
“見過公公。”對于這個說話刻薄總是一副趾高氣揚的侍,其實有好的,只是有好不代表喜歡看到他出現。畢竟他是跟在慕容璟和邊的人,不會無緣無故來看后院一個沒什麼份地位的子。
不得不說,眉林被當死士訓練了這麼多年,在對周遭事的覺上確實有著異于常人的敏銳。
清宴掃了一眼手中的書,又看了看樸素干凈的室,才慢吞吞地道:“你收拾收拾,這就跟我走吧。”
眉林一怔,想問,卻在看見他垂著眼不打算多說的表時又止住。轉回室,將兩件換洗的服收拾好,書也放進去,留不舍地看了一眼窗外的桃枝,然后毅然轉開眼走了出去。
第三章(3)
“宴公公,你這是要帶阿眉去哪里?”絳屠和憐秀等在外面,見眉林拿著包袱,忍不住問。
清宴高揚著下,連眼角也沒掃兩人一下,淡淡道:“府時沒人教過你們,不該問的最好別問。”說話間,人已走到院門。
兩被噎了一下,只能眼看向眉林。眉林輕輕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那邊清宴已經催了起來,不得不走兩步跟上。
她予他十年相守,真心交付,卻換來他北梁鐵騎,踏破山河,皇城屠戮……
重來一次,寂白不想再給偽善的白血病姐姐當“備用血庫”,她隻想過好自己的生活。但是寂白卻獨獨忽視了那個可怕的少年。曾經,貧血的她從醫院逃離,走投無路,暈倒在街上。他將她抱了回去,悉心照顧,嗬護,疼進了骨子裏。無數個長夜裏,他親吻她脊椎上那難看的抽血孔,甚至在她死後,發瘋闖進殯儀館,奪走她冷冰冰的屍體。回到十六歲,寂白好像沒有那麼怕他了,當少年站在陰暗的角落裏,默默地注視著她的時候,寂白回頭對他甜甜地微笑。“隻要你不要兇我,我就和你當好朋友。”少年聽著女孩的真誠的告誡,低頭看著她瓷白的麵容,冷笑——“誰要和你
“你不過是一個殺人犯而已!出來後一無所有!我不會等你的!” 盛皓璟為了莫舒喬過失傷人而入獄,等來的卻是最愛的女人的羞辱! 他恨她,無論如何也忘不了她狠心離去的背影! 所以他用盡一切辦法報複她! 直到他發現病入膏肓的她隻有一個腎……
守寡之前,華陽看自己的夫君幾乎是哪哪都不順眼,嫌棄他天天寒著一張臉,嫌棄他滿身大汗就往床上躺,更嫌棄他某些時刻的毫無節制。可當他真的死了,她也成了寡婦,華陽竟開始一樁樁地懷念起他的好,譬如他背著她在暴雨里穩穩行走的身影,譬如寒冷冬日他熾熱如火的胸膛。一朝重生,華陽決定對他好一點。
【瘋批妖孽太子爺VS冷豔心野大小姐】周瑾樾會永遠在喬泠身後,是暗裏的刀,是陽光下的鬼。瘋魔為她,乖順為她 。他這一生隻活兩個字——喬泠——成年人之間不要暗流湧動的曖昧,隻要情|欲|洶湧的浪潮。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