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蘇千乘便接到老爹蘇寶義喊回家吃飯的電話,只不過這回家吃飯的隊伍裡還包括了那個把扔在山腰上的男人。
調出號碼撥了過去,電話響了好一會兒,那頭的人才接了起來,只不過接電話的是個人:“喂……”
聽到這悉的嗓音,甜膩得讓人起皮疙瘩,千乘不用想也能猜到是誰,也就只有嚴子饒才得住這樣的聲音折磨,還樂在其中。
本不想開口,正要掛電話的時候,電話那頭傳來林如萱那的聲音:“是蘇千乘吧?子饒他還沒起牀呢,你找他有事麼?要不要我替你轉告啊?”
明晃晃的炫耀和挑釁,紅果果的挑戰嚴太太的權威,倘若換另外一個人,恐怕不會容忍小三這種囂張行爲,但蘇千乘卻很清楚,自己一旦怒,只會中了某人的計謀,所以小三挑釁,從來不惱。
輕笑了聲,淡淡的挑眉:“林如萱,你再怎麼挑釁都沒用,如今安坐在嚴太太位子上的人是我,除非我願意離婚,否則你一輩子都只能頂著小三的罵名。而我,依舊是風風的嚴太太,就算嚴子饒你又怎麼樣呢?你還不是一樣是小三?對於這一點,我並不覺得你有什麼值得向我炫耀的。”
電話那頭傳來林如萱不甘心的反駁:“嚴子饒他我,單是這一點我就比你強!”
“可我並不他,他再你都對我構不威脅。”趟若,纔有資格用這招來傷害,而且輕而易舉。
可惜,的人不是嚴子饒。
輕嗤了聲,冷冷的掐斷電話,起從牀上下來,拉開落地窗上的窗簾,轉踏進浴室洗漱。
回國有一段時間了,的新工作還沒找到,又不想去老爸的公司科打諢,於是給a市的幾間服裝品牌公司投了簡歷,暫時還沒消息,那也只能耐心等待了。
星雲星雨準時出現在公寓樓下,上了車,坐在後座上,懶懶的瞥了眼副駕駛座上言又止的星雲,偏頭看向窗外:“想說什麼就說吧!對我還有什麼可瞞的。”
“老大,昨天四帶著那人去了酒店……”
“我知道。四和心上人在一起,咱們就不要去打擾了,免得說我抓殲也不看對象。都說打狗還要看主人呢,咱今天不去湊合,回家吃飯,我老爹回來了!”
“哦,知道了!”通常況不抓殲的對象只有一個,那就是四的心上人林如萱。
a市富豪別墅區,車子緩緩停下,蘇千乘從車裡出來,還沒踏進院子便看到花園裡忙活的影,扯著嗓子喊了聲:“老爸,我回來了!”
聽到聲音,蘇寶義擡起頭朝門口看了過去,看到是自家寶貝兒回來了,忙扔下手裡的剪刀走了過來,“小乖回來了,快進來!”
看了眼後跟著進來的星雲星雨,蘇寶義愣了愣,轉頭看向一臉雀躍的寶貝兒:“子饒呢?沒跟你一起回來?”
“哦,他最近忙,說過一段時間再過來,沒事,基尼他咱們四個人吃飯。”
看出了的異樣,蘇寶義也沒多說什麼,笑著點點頭:“那好,到屋裡去吧,張嫂給你準備了你最喜歡吃的水晶蝦餃呢!”
如果當初我勇敢,結局是不是不一樣。如果當時你堅持,回憶會不會不這樣。 我年少的愛人啊,你在我身上刻下傷痕、刻下時光。在那些淚眼相望的夜,我依然記得,你便是愛情本身…… 年少時,以為愛能超越一切,那時不明白,世上另有一種力量,叫做命運…… 最完美的初戀紀念讀物,舒儀精心打造最浪漫最感人故事結局。 時光以後,你可以遺忘很多,但一定不會忘記,初戀時的甜蜜和陳諾…… 第一次見他,在一個血肉橫飛的場合,一個聲音附在耳邊,用中文輕輕說:「告訴警察,你什麽也沒有看到,明白嗎?」 第二次見他,在海濱林蔭道,他是一個跑車上載著艷女的中國男人。 第三次見他,在萬聖節舞會,他在黑暗裏俯下身,彼此氣息咫尺可聞,一種鞣製的皮革與煙草的混合味道,令人魅惑。 少年情懷,光轉流年,所有的都會過去,仰頭,低頭,緣起,緣滅, 終至一切面目全非。只是後來的日子,我再沒有遇到一個人,象他一樣愛我如自己的生命。 最美的初戀紀念讀物,獻給依舊相信愛的善良人們!
靳先生替老家朋友照顧兒子,未曾想這朋友意外去世,男孩成了孤兒。三年后,妻子姜女士懷孕生下女兒靳暮,巨大的生活壓力讓兩人之間的矛盾日趨加深。靳暮9歲那年,父母協議離婚,她跟著姜女士生活在南方,靳先生將男孩帶去北方小城,從此南北相隔,老死不相往…
顏溪天生長著一張苦情劇女主特有的臉,就連小區后門擺攤算命的老頭看到她,都要搖頭嘆息加感慨,這女娃長得一臉苦相,命運多舛,可惜可惜。顏溪:……俗話說,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顏溪覺得,雖然她有一張苦情女主的臉,但是她有一顆喜劇女主的心啊。…
【男主向+快穿+HE+1v1】許星河,前世有錢有顏有勢就是單身。不料一朝車禍后穿書了,還綁定了一個拯救女配系統。受莫名干擾,總有女配仿若被下了降頭結局凄慘,許星河只有不斷穿越不同小世界,成功拯救每一個命定女配,才能真正獲得重生。(PS:所有小世界中,男主的對象都是同一人。)世界1:不良校霸vs黑化鄰家女孩世界2:霸道總裁vs十八線替身小女星世界3:忠犬騎士vs亡國公主世界4:末日喪尸王vs炮灰路人女配世界5:民國少帥vs真假千金世界6:妖仙vs異瞳少女世界7:反派富家子弟vs年上教授女友……更多世界,盡情期待(??????)??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