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每日小說 恐怖靈異 麻衣贅婿 第五十八章麗人公寓

《麻衣贅婿》 第五十八章麗人公寓

第五十八章麗人公寓

在我們旁邊的桌子底下坐著一個十多歲的年,他正在專心致誌的啃,又大又冒著油,看的我都了。

這個年已經死了,這是一個鬼魂,我看的非常清楚,也能清晰的到他全蔓延的濃鬱氣。

羅爺爺瞧了眼桌子底下,無奈的搖了搖頭:“沒想到還是被你發現了。”

我說:“今晚他去了娟娟房間,但我追出來的時候,他已經不見了,我順著腳印找到了你這裏,發現你的印堂發黑,氣神明顯不足,當時就有了猜測。”

“你的猜測很對,一直以來我都在照顧他,把他養在了家裏,在臥室櫃後麵還有一個小空間,那是我為他準備的屋子。”羅爺爺哽咽說,“我特別想要一個孫子,有這個願很多年了,但都沒有實現。”

“那這麼說,他個孩子真的是你的孫子?”我盯著那個啃的孩子,總覺得他的麵龐和羅叔叔有點像,這也是我之前有所猜測的原因。

“是啊。”羅爺爺猛了口煙,“我這個不務正業的兒子在外麵鬼混,有個人意外懷孕了,經過檢查是男孩,我得知這個事後,給了人家兩百萬,讓那人把這個孩子生了下來,一直放在外麵養。”

“那他?”我言又止。

Advertisement

羅爺爺歎了口氣:“原本一切都很順利,我都準備讓他回家了,但這一切還沒來得及實施,誰能想到他一個人跑出去玩,被車撞死了。這十年來,我常去看他,他已經融了我的生活,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想讓我和他分開真的很難,所以我當時請了一個大師,讓他幫忙留下這個孫子。”

我驚訝的看著羅爺爺:“你竟然把他留下了,殊不知人鬼殊途,不可一起生活太久嗎?”

羅爺爺滅煙頭,比劃著手:“聽說養小鬼能幫助供養者事事順利、招財、人緣、擋危險,我邊就有一些富豪通過這種方式保護著自己的家財,我心想既然要養,不如養自己家的孩子更好,這不是當時鬼迷心竅了嗎。”

我歎了口氣,養小鬼確實有可能招財,但同樣有可能帶來惡運,如果反噬就更嚴重了,它會把人纏死的。

我問:“你當時請的哪位大師?”

羅爺爺仰起頭,微瞇著眼睛,麵帶回憶之:“那是一位朋友介紹的大師,聽說是從泰國過來的,對於這種事非常拿手。”

我心想他找的那位大師該不會是個降頭師吧,在泰國有很多降頭師,聽聞這些邪惡的降頭師手段非常殘忍。

他們喜歡將嬰兒掠走,裝罐子中,再將一種練的黃蠟燭點燃,靠近的下燒,熱量使脂肪化油滴下,而後降頭師立即將罐子連同嬰封,念咒加持,一連施法四十九天。

Advertisement

由於乃是魂魄的居所,此時已經被法煉製,所以魂魄便以這罐子為家,降頭師所控製了,永遠不會離開。

至於這些降頭師為何喜歡嬰兒,很大是因為孩子年紀越小,到凡世汙濁越,蘊含的先天之氣越多,大傷天和,一旦煉製出鬼仔,必定怨氣極大。

而鬼仔與神佛那種接信仰不同,它們怨氣越大的話,所能發揮的力量也就越強,所以有時候別看是一個小鬼,它有可能比年的惡鬼還要厲害。

尤其是胎兒煉製的鬼仔那就更厲害了。

墮胎本就是五逆罪之一,胎兒又不含頂點雜質,心智尚且不足,所以一旦被煉製,必定怨氣衝天,力量極為恐怖,帶來的效果也是驚人。

這在東南亞一帶,名氣極大,又被做人胎路過,很多為了追求事業或者權利的人專門前往泰國,求的就是人胎路過。

隻是羅爺爺找來這個泰國師傅,隻怕會引來禍端。

有句古話說得好,請神容易送神難,由於魂魄被邪法煉製,本就怨氣彌漫,充滿邪,所以這些小鬼也不是那麼好養的,若是能夠鎮得住這些鬼仔,它們就會心甘願幫你做事,從此一帆風順,好運連連。

如若鎮不住,必定會遭鬼仔反噬,因此一般養小鬼的都一臉暮氣,相兇,不過仍舊抵抗不住長久侵蝕,最終下場往往非常悲慘。

Advertisement

況且喂養它是需要喂的,它能請來,卻很難不走,它嫉妒心強,能滿足主人很多願,但同樣很危險,它一不高興,立即就會遭反噬,比如羅爺爺現在印堂發黑,很有可能是征兆。

我問羅爺爺:“你最近是不是渾無力,沒有一點氣神,而且這小鬼越來越不聽你的話了?”

羅爺爺忙點頭:“是啊。”

我嚴肅的說:“你很有可能被反噬了,必須要盡快把它送走,要不然會有生命危險。”

羅爺爺瞧了眼桌子底下的孩子,張的著手:“可我有點不舍得,那畢竟是我的孫子,我陪了他十幾年了,十幾年的不是那麼容易割舍的。”

“你要認清現實啊,他現在氣很重,已經完全型了,而且已經離了你的控製,再執迷不悟下去,你一定會死的很慘的。”我拽住羅爺爺的手,“你一定要相信我,隻有將他送走,你才能安全。”

羅爺爺焦灼的搖著頭,顯然不太願意,我知道對於一個爺爺來說,拋棄自己的孫子,是一件非常難得事,從我爺爺為了我可以違背原則,寧願遭天譴也要為我鋪路就可以看的出來,隻是人鬼殊途,想要長久在一起,終究不現實,最終隻會把自己害了。

羅爺爺喃喃著:“那個大師明明告訴我不會有什麼問題的,他說我可以跟孫子一起生活一輩子。”

“你估計被騙了。”我嚴肅的問,“那個大師什麼?”

羅爺爺撓著頭:“至於什麼我給忘了,記得當時見麵是在麗人公寓,我們在裏麵開了一個包廂。”

“麗人公寓?”我大吃一驚,竟然又是麗人公寓。(本章完)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