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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王1:無證之罪》 第八部分:真相的吸引力

趙鐵民尋思著點點頭:「是的,這麼做多此一舉。」

嚴良道:「他對警方的所有套路一清二楚,我們想到的、可能採用的辦法,他也一定早有預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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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回到家中,走進衛生間,關上門,卻並不開燈。

他拿過一旁的熒燈,朝膠袋和上照去,他低頭看了幾秒,隨即關上燈,面無表,默不作聲。

事先他在膠袋和上都塗了熒劑,此刻他發現,上的熒劑保留完好,不過袋子外面,除了他自己的幾枚指紋外,多了另外幾枚陌生的指紋。

果然是個圈套,嚴良留下那份文件,就是為了讓自己看到裏面的東西,然後上當。

膠袋上多了陌生指紋,表明自己被人跟蹤了,丟棄的袋子被跟蹤者撿起來檢查過。但更可怕的是,他原路折返回到垃圾桶時,袋子還在。這表明,不自己走到垃圾桶旁時,有人在跟蹤,隨後自己折返回來,同樣被他們知道一舉一

這說明,警方對自己不僅僅是派一組人跟蹤了,顯然是派了多組人,分頭蹲點監視他的一舉一

而自己剛才出門,雖然走路時裝若無其事,但他實際上注意力提高到極點,始終在觀察著是否有人跟蹤。可是他剛剛沒見到可疑的跟蹤人員,說明警方這一次派出的都是老手。

嚴良已經不是警察了,他沒有權力下命令安排這麼多組的老偵查員跟蹤自己,唯一的解釋,他們那位專案組組長趙鐵民已經對他嚴重起了懷疑。

不知道嚴良到底掌握了多信息,能夠說服專案組組長把大量警力投到他的上。

駱聞唯一能肯定的一點,專案組沒有抓捕他的證據,否則本用不著這樣。

現在擺在面前的路很清楚,只有兩條,兩條結局截然相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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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路是繼續裝一個局外人,若無其事地按原有頻率,過著自己的生活。那樣一來,即便警方天天跟蹤他,又能如何?當每天都發現他沒有任何異常,警方最後也只能放棄對他的調查。而朱慧如和郭羽,他很放心,兩人幾次下來,愈加應對了。而指控他們倆的證據,沒有。如此,他們三人都會很安全。

另一條路是踏嚴良的這個圈套。那樣一來會是什麼結果,他無法預期。可是,等了這麼多年,不就是等著今天尋找一個答案嗎?

他陷了矛盾的苦思中。

駱聞想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收拾了一些東西放進單肩包里,給小狗飯盆里倒了好幾天的狗糧,隨後出門。

這一次,他不再去注意哪裏會有人暗中監視他,因為他知道,從他走下樓的那一刻起,周圍一定有幾雙眼睛在觀察著他,發現了又能怎樣?反正他沒辦法躲過他們的監視。

他信步往街上走,幾分鐘后,到了麵館門口,他沒有猶豫,直接走了進去。

他來到最裏面,盯著牆上的菜單。

朱慧如連忙湊過來,道:「要吃點什麼嗎?」

「嗯……今天吃什麼呢?」他張開手臂撓頭,迅速道,「我就跟你說一句,如果警察繼續調查你們,甚至說我已經被抓了,甚至說出了很多細節,全部不要相信,全部按照以前我告訴你們的去做。因為所有這些都是想套你們話而已。堅信一點,你們倆不說,他們沒有任何證據。」

「哦……怎麼……怎麼突然……」朱慧如有些不知所措,因為從未見過大叔說話語速這麼快。不過幸好,的表被駱聞的手臂和擋住了。

「表現得自然一點,牢記我一開始就教你們的話。三人不說,全部安全。一人代,全部完蛋。嗯……還是牛麵吧,再弄個涼拌黃瓜,好的,就這樣。」他放下了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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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如道:「好的,您先坐,稍等啊。」進了廚房忙碌起來了。

吃完麵條,駱聞付了錢,走出麵館,又走進了不遠的一家小飯館。

63

法醫實驗室里,陳法醫手裏拿著一塊玻璃片,展示給趙鐵民和嚴良:「從小周手上刮下的微粒質看,發現了微量的末狀結晶,經過鑒定,是熒。」

「熒?」趙鐵民和嚴良都皺起了眉。

「不是普通工業用的熒,是法醫專用的熒,專門檢測某些微證據用的。這種顆粒很小,眼幾乎看不出,你們瞧,片上還是明的吧。我問過小周,他只過膠袋外面部分,說明膠袋外面部分塗了熒。我想駱聞把膠袋拿回去后,用他的熒燈一照,就能發現袋子上出現了不是他自己的指紋。」

嚴良道:「也就是說,駱聞發現了我們派人跟蹤他?」

陳法醫點點頭:「應該是這樣。」

趙鐵民頗顯無奈地苦笑一聲,嘆口氣,看向嚴良:「以他這種手段,我們還怎麼弄下去?」

嚴良抿抿,道:「被他發現就發現了吧,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他渾然無知,就不是駱聞了。不過嘛,這也是好事。」

「好事?」趙鐵民不解道,「好在哪?他都發現被我們跟蹤了,他還會這麼傻,跳進圈子裏來?」

嚴良笑了笑,道:「對,正是如此。你想,如果他到此就洗手不幹,從此不再犯罪了,以現有證據,你能拿他怎麼樣?」

趙鐵民冷哼一聲,並不答話。但顯然他也是承認了,如果事到此為止,那麼永遠沒辦法抓駱聞。

「我們不對駱聞束手無策,包括郭羽和朱慧如,他們倆在面對警方直接施問詢時,也表現出了很穩定的心理狀態,並且口供很嚴,無從推翻。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基礎上,我們對他們倆也是同樣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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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鐵民咬了咬牙,還是沒說話。

嚴良繼續道:「駱聞明明已經知道了我在試探他,警方也在調查他,如果他想求穩,就該在最近這敏時期按兵不,過正常人的生活。即便他知道警方會跟蹤他,他也該佯裝不知。而不是主出擊,去試探警方是否跟蹤他。」

趙鐵民點點頭:「是這樣,沒錯。」

嚴良道:「可是他主出擊了,用計試探警方是否跟蹤他,這樣一來,警方不是更有理由懷疑他了嗎?一定會咬著他不放。」

「咳咳,」趙鐵民打斷他的話,「請注意你形容警察的詞。」

嚴良醒悟過來,笑了笑,道:「我是說追著他調查,不放手。他為何要主出擊?為何要冒風險?那是因為他想踏進這個圈套。」

「可是現在他已經知道了我們警方跟蹤他了,他還會踏進來嗎?」

嚴良很肯定地說:「會。既然他冒這麼大風險去嘗試了,居然反過頭試探警方,那隻能表明,這個圈套對他的吸引力夠大,他必然會去。他等了這麼多年,明知前方有危險,也一定會行了。不過現在有個問題,我擔心他最近可能按兵不,想著等某天警方懈怠了,他再突然行。」

趙鐵民冷聲道:「不能允許發生這個突然。」

「可是如果他一直在等呢?他是個很有耐心的人。」

趙鐵民肅然道:「我也跟他耗著。」

「如果他接下去幾個月,甚至一兩年都沒靜呢?你還是一樣派人耗著?」

趙鐵民長長呼了一口氣,按了按拳:「我會調整下方案,減跟蹤的人手。不過,我絕不會讓他出現下一個突然。」

嚴良點點頭:「有你這個決心,我就放心了。也不用太悲觀,我想他等了這麼多年,一定早想知道答案了,他不會忍耐太久的。」

傍晚,趙鐵民和嚴良吃完飯,一同又來到了指揮室。

趙鐵民對值班的警員道:「怎麼樣,有新消息嗎?」

「四組的人說目標剛剛去麵館吃了面,出來后又到相距不遠的一家小飯館里去了。」

嚴良微微皺了下眉,道:「他剛剛去的是重慶麵館?」

「對。四組的人說他先是站著看了會兒菜單,點餐后坐一旁一直一個人吃,期間沒和別人說過話。」

嚴良點點頭,又道:「他吃了面后,又去了家小飯館?」

「對。」

「去了多久?」

「大概二十分鐘了吧。」

「他在裏面吃飯?」

「嗯,我們也奇怪,他剛吃了面,又去吃飯。」

趙鐵民想了想,連忙撥通四組的電話:「目標還在飯館里嗎?」

「在的,他沒出來過。」

「他在吃飯?」

「這家生意特別好,他走到裏面后就看不清了。」

趙鐵民的臉頓時微微一變。

嚴良立刻道:「讓便進去看一下。」

幾分鐘后,電話里傳來便張的聲音:「不好,目標逃走了!我們問了店主,店主說他點了幾個菜,又說沒帶手機,借了店裏的電話了計程車,後來沒過幾分鐘,他說有事要先走,付了菜錢后,沒吃飯,直接從後面廚房的小門溜進小區了。」

「你們這幫——」趙鐵民一拳敲在桌子上,正要張口罵,嚴良拉住他。

嚴良道:「沒關係,小區只有正門和西面的側門,側門那條路上也有人蹲著。」

趙鐵民狠狠掛了電話,撥給側門的便,便說他們待一天了,從沒看見過駱聞。

趙鐵民連忙下令手下趕跟計程車公司確認,才過五六分鐘,就得到消息,駱聞的那輛計程車是直接開到小區正門的,因為正門人多,而便專註地盯著小飯館的人員進出,所以沒注意到他什麼時候溜出來了。而計程車司機的回答是,駱聞坐上車后,只朝東開出了五六個路口就下車了,此後去哪了不知道。

趙鐵民瞬時臉泛青,駱聞在他們眼皮子底下溜走了,實在可惡!

現在怎麼辦?只知道他在哪裏下的車,當然,詳細追查下去肯定能調查清楚他去哪了,但涉及查監控、查其他路過的計程車,不是一時半會兒有結果的。

他正覺束手無策,嚴良微微思索道:「我想,他有可能等不住,直接行了。」

趙鐵民目一亮,道:「你認為他會直接去……」

「他既然知道我們在跟蹤他,也一定會想到,當警方發現他溜出視線后,必然會立刻抓找到他。所以,他在跟我們賽跑,他想先我們一步找到李田。」

趙鐵民點點頭,冷笑一聲:「李田樓下也全是警察,他去了也是自投羅網。」

「是的,所以,等他去找李田后,警察就可以去抓他了。不過時機要把握得恰當好,否則抓不住他的罪證。」

「我知道。」

64

計程車開到目的地后,駱聞下了車,向四周張著。

這裏依舊屬於杭市城西區域,歸留下街道管轄,其實距他所住的地方並沒有多遠,開車大約十分鐘就到了。

等了八年,在杭市住了三年,原來答案離自己這麼近。

十分鐘的路程,他整整走了三年。

這麼近卻又這麼遠。他心裏念叨一句。

他心裏有幾分張,了往日的氣定神閑。

終於,答案快來了,是吧?

面對即將揭曉的真相,他反而有了一種畏懼,他甚至覺得,如果一直不揭曉答案,一直這樣過下去,也好的。

他在原地站了好久,深深吸了一口氣,調整一番緒。

已經暗下來,想必警方也發現他從飯館後面溜出去了吧,必須抓時間了。

他微微握了一下拳,抬起腳步,往面前的這座拆遷安置小區走進去。

地點已經深深印在他的腦子裏,他看了幾眼建築,很快找到了目標,上樓,在302。

站在門口,駱聞猶豫了一下,又調整了一下呼吸,隨後按響了門鈴。

「誰呀?」門開后,裏面站著一位三十歲左右的人,旁邊還湊著一名四五歲的小孩。小孩學著大人樣子說話:「你找誰?」

在開門的一瞬間,駱聞甚至覺得前面站著的就是他的妻子,而那個四五歲的小孩,就是他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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