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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王1:無證之罪》 第九部分:天才的殊途同歸

駱聞點點頭,道:「我記得很清楚。」

「你妻和家裏的一條狗都失蹤了,家裏發現了幾項不正常的線索,你判斷兩天前你家裏一定發生了某種意外,於是你在市局報案,做了登記。這部分的卷宗依然保存完好。由於你在寧市市局的地位,所以你報案后,局裏很重視,連忙派了大量人手進行附近的人員走訪工作。很快,調查到有一名收廢品的年輕人,在案發後失蹤了。你親自去了那人的出租屋,提取了此人留在出租屋的指紋,發現該人的指紋和留你家衛生間的那一枚完全相符。你又對他屋的東西進行詳細勘查,確認他是左撇子,並且利群煙。利群煙是中檔煙,收廢品里的人中,大都很便宜的煙,此點顯得很奇怪。隨後,警方將該人列為了嫌疑人,經過房東和其他幾個相關人員調查,他們說此人剛來才兩天,印象很淺,只記得高170多點,形略偏瘦,長相很普通,由於接很短,無法描述繪出他的長相。但房東記得他來租房時聊了幾句談到過,他是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杭市人大部分都利群,所以你認為他是杭市城西一帶的人是可信的。可惜八年前那個時候,手機還是相對的奢侈品,社會上大部分人沒手機,否則房東租房一般都會留下對方的手機號碼,一查份立刻清楚了,再也沒有後面的這麼多事了。」

駱聞默不作聲。

嚴良繼續道:「隨後,你請求局裏聯繫杭市的警方,協助查找這樣一個人。但由於線索太,只知道對方是杭市城西一帶人,二十多歲,形長相很普通,利群煙,是左撇子,儘管有他的指紋,但杭市的警方也本無從查起。你先後多次懇求市局催促,但一來杭市不歸寧市管,查找這樣一個模糊的人難度太大。二來你家中門窗未發現被撬痕跡,所有地方都沒發現跡,所以無法以命案立案。不以命案立案,自然警方也不會投足夠人力去查了。於是,這個人怎麼都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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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抿著,牙齒咬

嚴良咳嗽一聲,突然提高了語調,正道:「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你居然會犯下這麼大的罪,殺害這麼多的人。你犯罪的目的不是殺人,而是找人!當我想明白你這個目的時,坦白說,我整個人不寒而慄!」

嚴良激道:「我在警界這幾十年,接過各種各樣的案子,看到過各種各樣的兇手,見識過各種各樣的犯罪機。有的是意外,有的是為錢,有的是仇殺,有的是因,有的是為了栽贓陷害。可是我做夢都沒想到,竟然有人連續殺人不為別的,只為要發警察,幫他找出另一個人!」

「關於你妻失蹤的真相,你一無所知,甚至對於那個出現在你家中的人的況,你知道的也很有限。你僅有的線索是他二十多歲、高中等、左撇子、利群煙,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有他的指紋。你為了用你一己之力,把這個人找出來,於是到了杭市城西,連續犯下命案,每次犯罪中,都故意巧妙地留下這幾條線索,除此之外的犯罪過程,你理得一乾二淨。你很清楚,在這幾條有限的證據面前,警方想破案,只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海量比對指紋,找出這個人。同時,你必須要犯下驚天大案,才能迫使警方足夠重視,投足夠的警力去比對指紋,幫你找人。所以你要囂張地留下『請來抓我』四個字,挑釁警方。你每殺一個人後,就等著警方去海量比對指紋。可惜,儘管警方每次都去周邊比對了,卻都沒找到人。你認為杭市城西一帶這個範圍太大了,每次的比對往往也是在案發地附近進行,所以你不斷在城西不同的區塊犯罪,目的就是利用警方不斷投的警力,把整個城西的所有人比對個遍,幫你找出這個指紋的所有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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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更多的犯罪細節都可以解釋了。你很清楚,時隔多年,那個人的高大致不會變,但他的形也許變了,也許現在是個胖子了。你無法確定,你不知道對方的重。所以你每次犯罪中,都理了地上的腳印,避免讓警方通過腳印確認出兇手的重,從而去比對指紋時,可能會錯過真正的那個人。但是經過四次后,警方依舊沒找出那個人。你到很著急,希提供警方更多的線索,更大範圍地去比對。於是你在殺害孫紅運時,原本他是在馬路邊的綠化帶旁被你襲擊,你殺死他后,卻把他拖過了綠化帶,帶到裏面的水泥地上。你這麼費力,只不過想借他的手,留下『本地人』三個字,告訴警方,兇手是杭市本地人這一點。綠化帶里的泥土很鬆本無法寫下足夠清晰辨認的字。馬路旁鋪的地磚很,如果留下字,需要很大的力氣,不符合一個臨死掙扎人的狀態。於是,你只有把他拖到了水泥地上,那裏才能最好地留下『本地人』這三個字。而你要把他拖過綠化帶,必然要踩到綠化帶上,你不願留下腳印,所以穿了他的鞋子,並模仿死者被拖行的足跡特徵,把人拖過去,使力分析無法準確判斷你的重。」

嚴良嘆息一聲,繼續道:「其實,在你自己的心中,我還是看到了一點點的良知。因為,你心是厭惡犯罪的,過去你的思想是,任何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可是你為了自己找尋妻失蹤的真相,為了找到那個出現在你家裏的陌生男人,你還是選擇了殺人,殺了很多人。從你自角度出發,我相信,你也認為你是個自私的人。你為了尋找答案,去殺人,可是以你的本,你無法對普通人下手。於是,你用曾經的賬號,登錄了公安網,專挑居住地登記在杭市城西一帶的刑釋人員下手。我已經找人查過,你三年前雖然辭職了,但你賬號一直有登錄公安網的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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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聞平靜地道:「我雖然辭職了,但偶爾興趣了解一下公安態,這應該不算什麼吧。如果不合規,停掉我的賬號就行了。」

嚴良皺著眉著他:「你還不認罪嗎?」

駱聞笑了笑:「我覺得這個故事很新穎。」

這時,審訊室門敲了兩下,記錄人起去開門。

趙鐵民推開門,朝里了下,目在駱聞上停留了幾秒,隨即對嚴良道:「問好了嗎?」

嚴良大聲道:「差不多都代了。」

趙鐵民笑著從後拉出了兩個人,正是朱慧如和郭羽。兩人看到駱聞,都不瞪了眼,但隨即表恢復正常。

駱聞連忙大聲道:「嚴老師,你的故事很有趣,不知道有沒有證據支持?」

趙鐵民咬了下牙,說了句:「那好,你接著審。」他忙關了門,把朱慧如和郭羽帶走了。

等他走後,嚴良道:「不用再掩飾了,剛才朱慧如和郭羽兩個人你看到了吧?他們看到你被抓了,一定心理防線頃刻崩潰,很快和盤托出的。即便你前五起命案依舊不肯承認,但只要他們倆代,對你的效果一樣。」

駱聞恢復了平靜的表:「是嗎,朱慧如我認識,麵館的,另個男的?我見過幾次,不出名字。不知道他們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們倆殺了徐添丁,而你,幫助他們偽造了現場,躲過了前面幾次的調查。」

「是嗎?這也和我有關?」駱聞一聲冷笑。

「證據在於徐添丁的案子找到了同樣的指紋。」

「這是我的指紋嗎?如果不是,好像似乎毫不能說明跟我有關吧?」

「那一晚的經過,還需要我重複一遍嗎?」

「我想聽聽在你的故事版本裏,我又和這兩個幾乎不認識的小孩子有什麼瓜葛。」駱聞笑了下。

嚴良道:「9月8日晚上,朱慧如和郭羽在某種況下殺死了徐添丁,我想他們本意並不是殺了他,而是意外,因為他們倆都不像敢殺人的人。徐添丁頭部被石頭砸了,以及前的三刀,是他的原始傷。兩人意外殺死徐添丁后,你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現場,不知你們間進行了何種對話,總之,最後你幫助他們掩蓋了罪行。首先,由於不是你本人親自犯罪,犯罪現場簡直一塌糊塗,到都是線索證據,你無法把現場徹底清理乾淨。於是你想出了把抬到旁邊樹叢里藏起來,而在第二天凌晨,弄了幾百張折心形的百元大鈔,放在現場周圍,引路人進來找尋,從而顛覆地破壞了現場。其次,朱慧如去送過外賣,這點想必很快就會調查出來,無法藏,那樣一來,警方也會將列為重點嫌疑人。於是你馬上想到了要為他們倆製造不在場證明。怎麼製造呢?你讓他們先回去,故意走到監控下面,讓監控記錄他們回家的時間。隨後,在徐添丁手機里找出微信他說的話,錄到你手機里,撥打了他通話記錄里最常聯繫的朋友電話,打通后,播放這句話掛斷,偽造徐添丁是在10點50分遇害的假象。這還不夠,你為了讓朱慧如和郭羽的不在場證明顯得無懈可擊,你還讓郭羽回去后,特地跑到便利店買葯,有了人證的證明。同一時間,你在現場細心地割劃著徐添丁的,留下條,顯示兇手殺人後停留現場很長一段時間割條。如此雙重保險足夠給他們製造不在場證明了。其三,徐添丁心臟的一刀,拔刀時必然濺出了大量鮮,我想朱慧如服上一定有不。於是你要郭羽把朱慧如背回去,免得被路過的人發覺。但背回去需要理由,所以,我相信朱慧如傷,也是你想出來的。你真的很細緻,傷后,你故意讓先穿牛仔,符合的心理習慣。同時,警察看不到的傷,會懷疑撒謊。可是當再穿短出傷口后,警察對的懷疑心理當然就煙消雲散了。其四,一定是你在案發後買了把新的同款水果刀,給了朱慧如,讓在必要時候拿出來,展示給警方一把新刀,更打消的嫌疑。可惜,這一條朱福來並不知,我想朱福來可能是想替妹妹掩飾罪行,於是兩個人的話說反了,差點出馬腳。其五,面對警方的問答技巧,也一定是你當晚的晚些時候找到他們倆,告訴他們的。其六,你做了雙重保險,你留下了李田的指紋。一來警方肯定會對可疑對象比對指紋,發現朱慧如和郭羽都不符合,自然就會排除。二來,一旦警方發現這指紋是連環命案的,那麼更會徹底排除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因為他們不可能是連環命案的兇手。並且你格外細心地故意把留有指紋的易拉罐放在樹后,造兇手沒看到這個易拉罐,忘記除指紋的假象。」

「我承認,你在協助朱慧如和郭羽的這一次犯罪中,幾乎把所有人都騙了,幾乎差一點我也排除了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唯一讓我能保持清醒頭腦的一點是,當我認定你是兇手后,將你代案件中,我相信你殺徐添丁的現場本不會弄得這麼狼狽,而且除了指紋外,也不像前幾次丟棄兇,留下其他幾條線索,那麼唯一的解釋只有,徐添丁不是你殺的。」

駱聞撇撇:「是嗎?我跟你說的這兩個人很嗎?我為什麼要幫他們掩蓋殺人罪行?」

嚴良道:「原本我也不理解,你為何要為了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冒這麼大風險。本來我以為你暗朱慧如—」

駱聞聽后不一聲冷笑。

嚴良接著道:「後來我覺得不可能,你不是那種格。我實地去了河邊好幾趟,朱慧如和郭羽殺死徐添丁的位置,走在行人路上是看不見的,必須走到下方的草地裏面才行。否則你們停留在那裏好幾分鐘,路過的人早發現了。可我按照時間推算,你一定是在他們殺人後的第一時間就在現場了,怎麼可能這麼巧合呢?於是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當天晚上,原本是你準備殺死徐添丁的。還有一條理由支持這個判斷,當晚你在現場留下了李田的指紋。你一定專門製造了李田的指紋模型。我認為,對於這種犯罪證據,平時你不會帶在旁的,而當晚你上就帶著,說明你那個時候出現,分明本就是想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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