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很喜歡看兒子認真做事的樣子。
如今兒子了歡迎的人,極為欣。
李春草牽著方可兒從外面匆匆跑回。
林秀問道:「春草,怎麼了?」私下裏已經把李春草當自己家人。
只見一對兒著邋遢的男追了進來。
「站住,你跑什麼。」
方旭馬上護在眷前方。
「你們是什麼人?」
「你讓開。」那男的嚷道:「我找我妹妹,關你什麼事?不要臉!」
李春草眼眶紅了:「他們是我哥哥、嫂嫂」。
早些年,是啞,哥哥李春雷要結婚,家裏沒錢,就把嫁到背水村換彩禮。
如今得知會說話了,還離了夫家,李春雷夫妻倆找來了。
「趕跟我們走,真丟不起那人。」嫂子朱艷潑辣大喊:「自個家都不回,住別人家裏,你是有多離不開男人?」
李春草沉默低頭。
是比以前強了些,但面對自己最親的人,本來就不被家裏喜歡,再吵起來,很可能真的沒有娘家了。
方旭對娘家的做法很是蔑視。
兒子要結婚,就犧牲兒嗎?這算什麼道理?
現在家人找來了,開口就罵,哪裏有半點分,明顯還是把當工人。
「春草姐清清白白的,怎麼就不要臉了?怎麼就丟你們的人了?早前怎麼不見你們來幫?」
這兩人年紀都不大,卻連自己服都不收拾乾淨,一看就是不務正業。
「你就是又找的姘頭?」李春雷囂張的問。
方旭沒見過這麼說自己妹妹的。
「什麼姘頭!這麼大的人了,有自己的選擇,不想回去,你們還想綁回去嗎?」
李春雷和老婆對視一眼:「幹了壞事還橫啊,睡我妹妹還有理了?當我們像一樣好騙?」
「告訴你,天底下沒有這樣的好事,錢給了嗎?」
他那老婆朱艷張牙舞爪:「春草,我們也是為你好,你怎麼能隨隨便便住人家裏呢?」
「就算你不要以前的老公,想找新男人,也不能倒。白送上門男人本就不珍惜,得問他要錢」。
李春草把方旭當做依靠,只知道方旭對比誰都好,學著方旭把別人的議論當耳旁風,心底里是想讓方旭娶了自己的。
再次沉默。
「要錢是吧?」方旭已經猜到李春雷兩口子無利不起早,冷笑道:「你們是來替人談婚論嫁的?多錢?」
李春雷出五手指,馬上被朱艷拍過,舉起一。
「這是……一萬?」
「呸,想什麼呢?」朱艷直翻白眼:「我妹妹這麼漂亮,便宜你了,一百萬!」
「對、對、對……」李春雷連連點頭,覺還是自己老婆大氣。
「你家房子這麼大,一看也是有錢人,我們要點,一百萬,不能再了,要不然就太看不起我們家了」。
林秀在旁都傻眼了,之前劉莉家是要了六萬塊錢和家裏的地,當時就吃力的很,而李春草家直接飆升一百萬,前村后店都沒聽說過這麼豪橫的彩禮錢。
不等開口,方旭接過話茬:「不好意思,我本來就瞧不起你們家。」
「怎麼,讓你當我妹夫還擺譜了,這點錢都不想拿。春草,聽到沒?他心裏本沒你,跟我們走」。李春雷咋呼道。
如果哥嫂真的是為自己,李春草還是竊喜的,可他們獅子大開口,還強詞奪理,不得不說話了。
「哥、嫂,你們怎麼可以這樣……」
「姐,他們本來就安什麼好心。」方旭打斷,問那兩口子:「一百萬我確實拿的出來,我就想知道這錢是給誰的?」
李春雷夫妻倆齊神一震,握著拳頭,眼冒小星星。
「你真這麼有錢?當然是給我們了。春草,上次你才值四萬八,這一下子貴多了。嘿嘿……」
朱艷著手:「只要錢給我們,你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春草啊,我一直說你是我親妹妹,真是咱家搖錢樹……快給吧!」
李春草失到極點,自己在哥嫂眼裏,也就這點用了。
失落的看向方旭,讓方旭給自己做主。
方旭又問:「原來給了你們錢,春草姐就不算丟人了,那你們丟人嗎?又能拿出多陪嫁?」
「啥?陪嫁?」李春雷好似沒聽過這樣的道理。
「我爸媽養這麼久,白養了?你問我們要陪嫁?」
「你的心怎麼那麼黑呢?不是這麼論的,知道不?在我們村裏,就沒有陪嫁的說法。」
「妹夫,你要為富不仁,可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夫妻倆,你一言我一語,撒起潑來。
「咱不說那麼多廢話,你答應了一百萬的,趕拿來。不然我們就不走了。」
方旭也不想再和他們糾纏下去。
「你們靠春草姐結了婚,又想靠春草姐奔小康……想法不錯。」
「春草姐孝敬父母是應該的,有什麼義務把錢給你們花?」
「耍賴耍到我頭上,你們想多了……不走是吧?關門,放狗!」
李春雷兩人一聽,張起來:「你想翻臉不?我是你大舅哥」。
「汪汪汪……」院裏響起狗。
方可兒抱回來的小白狗滾滾的奔出來,一步一跌,著刷存在。
只有一隻鞋大的小狗,瞬間破壞了氣氛。
撓撓頭,方旭都鬱悶了:我就嚇唬人那麼一喊,你這小破狗存心跟我搗?讓我威嚴何在?
小白狗還沒衝到跟前,就被方可兒抱了起來,還不忘「嗚嗚」威脅。
李春雷、朱艷卻是差點笑出聲:「就這麼條狗啊,我們才不怕!」
再一個對視,夫妻倆極有默契的躺地,打起滾來。
「不得了啊,欺負人了,占我妹妹便宜,還不給錢,沒法活了……」
方旭、林秀目瞪口呆。
這種撒潑打滾夫妻組合,見。
李春草面無存,哥嫂這麼一鬧,讓方旭看了自己家人的德行,會不會疏遠自己?
搖了搖頭,林秀走向一邊,再回來時,手中拿了兩個掃把,丟給方旭一個。
方旭心領神會,還是第一次和老媽打配合。
方可兒歪著腦袋回憶,悉這樣的場景,丟下小白狗,跑進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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