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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流三國2》 經典小說如何寫(中)

令本人想起皂劇的劇﹐這名作者是想建設對主角的﹐但本人想他極之失敗。好了﹐這些方面表現了作者們對了解的淺﹐即然不明白人﹐我勸各位還是跳過去別寫人了﹐至不要主要寫人。好吧。你們要寫﹐那幺本人唯有給一些客觀的意見。有一類人是強人﹐間諜﹑大家豪的英與富有材幹的強人﹐公主之類。這些是不太可能上男人的﹐們只會因為利益而接近男﹐所以對於此類的各位作者如果對於上主角的理由不夠充足﹐那乾脆描寫是因為利益與某種目的而接近主角的吧。(弄你的作品會因理由不夠充足而失去說服力﹐這是一名作者最害怕的)另一種本不會主角﹐但是又被迫不得不與主角上床﹐們甚至恨主角﹐比如﹕的家族有求於主角﹐用他們的兒作為籌碼。(政治婚姻)一種是因為職業的需要才會在主角邊﹐對於們來說主角的存在可有可無。最典型的就是Y環與書。所以啊﹗如果無法描寫那就不要勉強﹐退而求其次吧﹗不要想著所有的人都會關心主角的死活﹐有的就算上主角也不會與主角一起下地獄的。只有寫出這種不完才會使得讀者有真實﹐一部失去真實的作品那是作者的失敗。因為完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請各位把人寫得像個人﹐人是不可能不妒忌的﹐妒忌也是們的特徵。很多作者在描寫時說幾個人共同服務一個男人而不妒忌﹐這是不可能的。人的妒忌心比男人還強烈千倍啊﹗兩個人或者可以和平同﹐但三個人卻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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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幺寫評論為什幺寫評論知道本人為什幺開這個專欄嗎﹖不是為了教你們寫作﹐而是為了對自己所領悟的作出一個總結。對於本人來說寫作是興趣﹐所以本人追求進步﹐文筆與思考上的進步﹐為一個作者﹐喜歡一本漫畫一部電影時﹐本人會細細地分析這劇為什幺吸引我﹐然後將它深深地留在大腦中。然後某一天這個劇了本人一瞬間的靈﹐本人也會認真地去學習一些寫作手法﹐比喻暗喻之類的本人早巳忘記﹐現在唯有重新撿起來用。很多寫大學論文的人寫作文筆可比本人好很多﹐但是他們並沒有將心用上吸引讀者這一方面上﹐應該說是不怎幺需要這樣做。但小說卻一定要吸引讀者。作出這樣的寫作總結﹐會使本人本來巳忘了的技藝重溫一次﹐然後強調自己不要犯這種錯誤。這樣本人的文筆會有所提升﹐所以本人建議各位沒事也發表一下自己對網上文章的看法。本人的建議並非十全十﹐只是針對那些新出道的作家﹐與某些寫來惡搞的人﹐本人極度厭惡那些對寫作不負責任﹐態度不認真的傢伙。這種人不值得本人尊敬。惡搞不如別寫﹗——論神論神神﹗作者們對神的了解都有自己的定義﹐但是很有作者能寫到功的。大多數都喜歡以人的定義去寫神﹐這是失敗的﹐有看過黃易小說的人就會知道﹐在黃易的印象中﹐他的神是怎幺個一回事。在現今的世界中﹐神的人化哪門子表現出來﹐除了基督教的教義之外一無所見﹐甚至是否存在還是個問題。

所以你們所說神是人跟本使得讀者不認同﹐如果作者說是寫來惡搞的話﹐那幺如同本人一直的觀點﹐你不如別寫。要寫就認真寫﹐儘力合理與邏輯。黃易的早期作品中﹐他認為神只是一團能量旋渦﹐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這種偉大力量的神。聖經中﹐神是至高無上的﹐它的智能與行為是人所無法了解與猜測的﹐因此以這個尺度去寫神﹐必須表現出一個至高無上的存在﹐府視下面的碌碌群蟻。因此﹐本人的『聖戰』儘力描寫神的至高無上與他無法猜測的行為﹐本人絕不會愚蠢到去解釋神的行為﹐在作品中更不會給予它行為的原因﹐原因在本人的心﹐但絕不會告訴讀者﹐畢竟猜測也是一種樂趣。有人認為地球上的神是外星人干預結果﹐也有人認為世界是一個巨大的電子計算﹐時間就是神﹐而這所謂的神只是一道無法逆許的管理程序。無論你的小說中神的樣子是什幺﹐但一定要能使得讀者信服﹐像魔盜的作者新作『魔武士』中﹐他的神就是人類﹐只不過是扔棄的高智能人類﹐而大地是這些植民者所建出來的。還是兩點﹐合理與邏輯﹐想要讀者們認同你在文中的神﹐必須要說服讀者﹐本人為什幺在聖戰中使用聖經中的神﹖那是因為對於這個神的行為本人本不需要解釋﹐一句神的決定不需要向你解釋就解決了。啊﹗神為什幺要選主角﹖為什幺要幫這塊土地而不幫蒙古人﹖或許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不必跟你這渺小的人類解釋。各位能了解本大爺的用意嗎﹖看過聖經的傢伙大部份會認同本人的表達方式﹐對吧﹗也不會本大爺去解釋那些神的行為中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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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技法十一章:一、小說是什麼:小說除了是電影的原始材料、除了是出版商手上的玩,它還是什麼呢?有空去讀讀亨利-詹姆斯的論文《小說的藝》,那裡面應該早把這個問題說得很徹了――「小說是一種藝,它理應得到迄今為止僅僅為音樂、詩歌、繪畫、建築方面的功行業所保留著的一切榮譽和報酬。」小說有它自己的歷史,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小說這個藝形式,幾百年來,一直沒有喪失過生命力,即使在影視泛濫的今天。一個國家,對作為藝形式的小說的重視程度,實際上間接地反映了這個國家民眾的整文化修養的高低。多年來,我國人一直在嘀咕「諾貝爾文學獎」,在我看來,諾貝爾文學獎固然是一個全球共的文學獎,但大家不要忘了,它可是那個瑞典的國家頒發的。小說創作,首要的一點是:學會把話說明白,把意思表達清楚,用舞蹈演員練功那樣的毅力,去訓練我們對文字的覺。二、小說的題材:一般來說,在小說家筆寫作某一篇小說之前,他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寫下去的題材。所謂選擇「小說的題材」,通俗一點說,就是「我要寫什麼?」再換個角度說,就是「有什麼值得我去寫?」無論是小說,還是其它門類的藝,在將不可見的思想轉化可見的作品之前,都會面臨著題材的選取這樣的問題。爾加斯-略薩在他談論小說創作的《中國套盒》一書里,說過這樣的話:「小說家不選擇題材,是他被題材所選擇。他之所以寫某些事,是因為某些事出現在他腦海里。」這話固然沒錯,一個小說家的生活閱歷、他到的教育、他的格、他的興趣、他的個人歷史、家庭背景、他與人或人群的往、他所的社會環境,所有這一切都影響著他對於寫作題材的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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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看似主的「選擇題材」的過程,往往是在小說家的潛意識中就完了。一個小說家,如果他是個優秀的小說家,他會尊重他個人心的興趣和良知,去選擇他即將要寫的小說的題材,或者說被那些浸潤了他個人思考的題材所選擇。反之,一個平庸的小說家,在選擇題材時,往往更多地關注當時、當地的外部環境的需要。真正優秀的小說作品,是一個帶有理想彩的神活的結晶,它是與小說家對人的固執的探索分不開的。更主要的是,優秀小說家對於題材的選擇,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帶有個人尊嚴的決定,是對於某些事他想說、他必須說、他不得不說。而不是審時度勢--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什麼說了聽眾多,什麼說了聽眾--的結果。唯其如此,「小說」才有可能作為一個強有力的藝形式繼續存在下去。以列夫-托爾斯泰評論一個我以前從沒聽說過的作家維-馮-波倫茨的話來結束本文:「這部小說(指後者的小說《農民》)不屬於彼,不屬於此,也不屬於第三種,而是真正的藝作品,其中作者所說的是他所需要說出來的,因為他他所說的事……。」三、小說的虛構:有一段時間,我總聽到這樣的話,「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據說這是德國哲學家泰奧多-阿多諾的名言。我並不以為這句話說得多麼漂亮。因為我覺得這句話本就是詩,用寫詩來反對寫詩,就像人不依靠其它的支點,而想僅僅用自己的手把自己從地球上拎起來一樣,做作而又無效。人們常說的「現實生活」,不外乎工作、吃飯、睡覺、購、學習、際等等,也許還包括看書、看電視、看電影。那麼看書的部分,可能還包括看小說吧。我們可以分析一個看小說的人的心理,他到底為什麼要看小說?那自然因為小說對他構了吸引力。他的某些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實現的夢想,小說可以給他圓上;他的生活過於沉悶,小說可以給他神和的支撐;或者他從小說中可以獲得某種道德上的教化,並由此產生共鳴;或者他僅僅是想通過看小說滿足他私下的什麼癖好。總之,小說所描寫的一切,應該與他的現實生活有關,但又不僅僅是他現實生活的如實照搬。小說必須帶給他思考、夢想、神力量等等。在他看小說的諸多目的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想給他的現實生活裝上類似翅膀一樣的東西,讓他飛起來。

用一句都市姑娘們的名言說,就是「High」一下。而這樣的翅膀一樣的東西,就是產生於小說對於現實生活的「虛構」。也就是說,小說在現實生活的層面上,又虛構出了另一種生活,或許這可以做「小說中的生活」。正是因為「小說的虛構」的存在,小說對於人來說才顯得有了價值。而小說的價值,又使得人的現實生活不要總是顯得那麼沒有價值。――雖然小說是虛構的,但人們讀小說(看書)的行為卻是實實在在的,是人們現實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說,小說所虛構的一切,及其對人們思想的影響,使得人們的現實生活變得更加富和有趣了。奧斯卡-王爾德在《謊言的衰朽》一文中所說的,「生活模仿藝,勝過藝模仿生活」,約約就是說的這個道理。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說「小說的真實」。誠然,小說的虛構,是小說的生命所在。可是小說虛構的源泉,卻是來自某種真實的生活。小說要想對讀者產生影響,就必須使讀者對小說虛構的一切信以為真,必須使讀者認為小說中的「虛構」,是可能的,是真誠的,是真實的。否則,讀者那雙幻想的翅膀,就永遠無法裝上,而小說的虛構,也就不其為虛構,而是虛偽或胡說八道了,小說就會因為顯得不真實而無法施展它那震撼人心的魔力了。回到那句「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這話的意思,據我理解,其中有一層大概是指人類的殘酷程度已經遠甚於藝作品所能描寫的殘酷程度,而此時再從事藝(比如寫小說),那麼就不可能真實地反映人類的狀況,就失去了必要。說這話的人,他的出發點和用意是好的,他提醒我們注意,藝中的虛構,最終只有與人的現實生活達默契,才能對人的生存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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