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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英華》 第五十三章 聽訟(下)

知縣面鐵青,語帶寒霜:“一個戲本子里的話,沒有一千句,也有八百句,那麼多曲詞,你就偏偏挑這句。裊裊,春心漾,不是挑逗又是什麼。可見你與死者確有,如今人被你害死,你自然又可以編個罪的幌子。”

“啥麼瞎七八搭額西四!”張燕客在人堆里著嗓子罵了一句紹興方言,側頭對張岱和鄭海珠嘀咕,“這個狗,分明是加之罪何患無詞,莫非,楊老爺是這個狗殺的?鄭姑娘,你說是不是?”

鄭海珠還在兀自皺眉,卻聽前后左右的上海縣民紛紛附和知縣的話。

穿長衫的中年文士道:“縣尊說得有理,一個尼姑和男香客琢磨《牡丹亭》,若說沒有茍且,真是天下之大稽。這種水楊花之人,若談不攏后頭怎麼鬼混,一氣之下出刀子,也不稀奇。”

短打扮的販夫走卒道:“哎唷,舉人老爺高見,這個九蓮庵的姑子確實不統,經念得如何且不管,卻還常常教鎮上的小囡們識字。人又不科考,識字作甚?人一識字,心氣就高了,哪里還看得上我們哩。”

眾人點頭:“就是,小丫頭們識文斷字了,不都去給富家做妾了嘛,我們這樣的窮佬,不要打啊。”

又一個縣民接茬道:“聽講北邊有些地方的尼姑庵,實則就是做皮生意的,教出幾個會詩作對的年輕姑娘養在庵里,專門盯著富商的錢袋子。我看這個九蓮庵的小師太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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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越說越起勁,也越說越不堪。

一個人生了心魔,便戾意鮮明。

一群人生了心魔,更是臭氣熏天。

鄭海珠只覺著,眼前這些縣民,張張人皮下都似裹了一副出蛆的骨頭,一顆惡鬼的邪心。

張燕客的拳頭也已經握了起來,又被兄長摁了下去。

“莫沖,繼續聽。”張岱冷冷道。

那上海知縣繼續審葉木匠。

葉木匠代說,自己昨日要坐船去青浦接個活計,整理工箱時發現將一個頂趁手的鑿子忘記在九蓮庵的庵堂。

“又不是狗的事,為何不走庵堂正門?”知縣問。

葉木匠道:“堂尊老爺,我屋里廂的大娘子不喜歡這個尼姑,不我給做工的。今天我大娘子在街上擺攤頭賣桔餅,我怕進庵堂被看到,想想那個禪房通著庵堂后門,后門離河浜那一點點水,跳跳就過去了。哪里曉得,禪房里的景嚇煞人。啊呀,以后還是要聽屋里人的話,這個尼姑果然是個害男人的妖哦。”

葉木匠說著,仿佛為了配合自己最后那句剖白,往遠離蓮姐的方向挪了挪。

人群中滾過哄笑。

“老葉你啊不曉得去河浜照照,妖哪里會看上你。”

知縣又拍了好幾下驚堂木,喝止住了興不已的縣民。

接著過堂的是劉捕頭等幾個接報撈尸和抓人的公差,以及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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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說死者被刺穿心肺,又講在禪房里用吹碳的法子提到了男子的鞋印,并在院墻至河浜發現同樣的鞋印,皆與楊老爺尸所穿的鞋底一致。而同樣地點,還有子尺碼的鞋印。

“縣尊,禪房里有酒壺碗碟,地上的,小的用濃鹽醋驗過了,是人。”

“依你所驗,死者歿于何時?”

“昨日申時撈起來的,小的在殮房里驗尸是酉初,看尸形,估死了有七八個時辰。”

知縣聽完仵作的詳述,一拍驚堂木,對荷姐道:“犯婦,死者夜半與你幽會,你因他不愿納你為妾、迎家門,故而灌醉他后將他捅死,拋尸河浜,是也不是?”

荷姐抬起頭,銳聲道:“若楊老爺過是在前天夜里,他絕不可能是我殺的!那個時候,我在吳淞江口的一艘客船上,給人念經超度!”

知縣一愣,問道:“什麼船?請你的人姓甚名誰?”

荷姐道:“一艘,一艘沙船,不小,乘了七八個人,好像是一家人。旁人姓什麼我不曉得,過世之人姓邵,白發老翁。尋到庵堂來請我的是個二十幾歲的婦人,說是姓石。要不是因為子,又苦苦哀求,我怎會在夜里去江邊給人做法事。”

鄭海珠聽到此,心頭猛地一震。

原來那天,石月蘭最終請到的佛門中人,竟是荷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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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那知縣,開審以來聲俱厲的腔調稍有緩和。

他須臾沉,問道:“犯婦,此話你為何不早說?”

荷姐顯得比方才鎮定許多,朗聲回答:“楊老爺是大善人,卻驟然遇害,貧尼沒有殺人,卻突遭嫁禍,此般惡行背后,怕是不止一個惡人。堂尊,我也不知周圍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倘使早早和盤托出行蹤,萬一給真兇曉得了,另作計議編排,甚至去將證人滅口,可怎辦?故而要今日當堂說,且要聽了衙門驗尸的結論后再說,我怕楊老爺被害的時間有詐。”

此話一出,那仵作暴跳起來:“你這尼姑什麼意思,懷疑我咯?”

荷姐不卑不道:“這位爺叔,現下我倒要謝你,你秉公驗尸,為我洗冤了。”

仵作一愣,怒容微收,一副坦模樣,轉向知縣道:“堂尊,小的吃公家賞的這碗飯二十年了,不會出錯。”

然那楊阿墨咋呼道:“堂尊,堂尊,這個尼姑既然看話本子,自然最會編故事哩。”

知縣點頭:“犯婦,空口無憑,須有人證,否則苦主家也好,本和縣中百姓也好,如何能信你?”

堂下的鄭海珠暗想:我信。

如果說昨日對荷姐殺沒殺人的判斷是五五開,那麼眼下,認為荷姐基本不可能是兇手。

即使一個人有幫兇,手時可以不必自己親自上陣,但主謀是要掌控殺局的,怎麼可能在要關頭去接陌生施主的超度請求而離開現場?

今日堂上堂下百來號人,只有鄭海珠心知肚明,那艘船,那位姓石的婦人和去世的白發老翁,是真實存在的。

只是,不能跳出來作證。

思齊集團往,怎好就這般公之于眾。

如果胡編說自己看到荷姐的行蹤,更不可取,自己那夜本就沒出過韓府。

但無辜的人,定要設法營救。

所幸,那上海縣的知縣,方才看著像個昏酷吏,此刻倒謹慎起來。

“先退堂,將犯婦押下去,待本著人查訪后,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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