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倆說什麼好的——”
南風扛著半扇進屋,環視一圈,將仍在窩角落的藤筐,開口道:“這是獠牙的,我給你們扛了半扇,足夠你們吃上三五天。放心,這是我單獨獵到的,族人不會多說什麼。”
獠牙,長夏知道那是野豬。
暮靄森林的野豬重達千斤,絕對的大家伙。
半扇,三百斤往上。
南風說,這扇野豬能吃上三五天,長夏是無語的。明白南風說的是族人的胃口,和沉戎吃的話,至半月。
長夏吃的,沉戎胃口很不錯。
但是,跟族人不同。
長夏不會單獨做一種食,這一來消耗的食自然會減。這些長夏沒有跟南風辯解,打算用實際行告訴南風,搭配野菜吃,味道一樣味,同時還能減食的消耗。
“噫!好香,長夏你這是在燉?”南風洗完手,看看沉戎,又瞧瞧長夏。猛然發現兩人手上的東西,跟認知的似乎不一樣。
長夏含著笑,張解釋說:“我在燉,清燉。沉戎在剁魚,等下我做魚丸給你吃。對了,還有河蝦。白灼河蝦味道鮮,還有嚼勁,味道極好。”
聽著,南風一臉茫然。
燉,自不陌生。
不過,清燉是怎麼回事?還有剁魚,魚丸和河蝦,怎麼都聽不懂。盡管好奇,南風卻沒再追問,坐在灶臺旁幫忙生火,目一掃,自然而然看到長夏腳上的藤鞋。
“這是藤鞋,吃過晚飯我給你編一雙。”長夏順著南風的視線,落在自己腳上的藤鞋上,抬了抬腳,方便南風看得更仔細,“我用細藤撕開編織的,穿著比皮草鞋更舒適輕便。同時,外出采摘狩獵也能方便行走。”
“實用,比鳥族羽鞋好。”南風道。
跟族其他人一樣,南風追求務實。
藤鞋韌強,能保護腳底。鳥族羽鞋觀,可惜不適合族。族曾經仿制過羽鞋,發現不實用,就舍棄了。平常更多用皮或厚實的樹葉包裹雙腳,起到保護的作用。
只是,皮太厚不氣,容易捂爛腳。而樹葉太脆,經常會被砂礫石頭劃破,需要重復包裹。
“除藤鞋,還能用茅草、蘆葦編織草鞋。不過,草鞋最好等寒季,那時候茅草和蘆葦都變枯了,更有韌不易斷。現在編織草鞋,需要將茅草割回窩晾曬……”
見南風認可了藤鞋,長夏開心極了。
當即,將草鞋也說了出來。
說著說著,陶鍋中彌漫的味道更香濃了。同時,沉戎也將魚攪拌好就等著下鍋。
長夏將煮好的端開,放在一旁納涼。
窩的灶臺不夠用,暫時只能麻煩些將就著用。
“南風,你過來。”長夏招手,將南風過來,“南風,我想讓你將魚丸的做法給族人。我要建窯,沒時間。魚丸是用湖中的青魚做的,加上香蔥祛除魚腥味,就會變得十分味。”?
一聽,南風臉驟變。
不傻,聽懂長夏話中含的意思。
部落臨近白湖,如果魚真的能變得十分味,這對族人而言絕對是天大的好事。
“長夏,你說的是真的嗎?”南風嚴肅道。
“等魚丸煮,你吃過就知道了。湖中除了魚,還有蝦蟹河蚌螺等等,這些都是可以吃的。”長夏著角,回味著河蝦的鮮。有機會,要盡快將姜蒜花椒等收集齊全。
暮靄森林產富,河部落坐落于白河旁。
從來沒缺過食,長夏虧就虧在上面,沒能離開過部落。不過,隨著逐漸恢復,能探索的地方擴大,想來收集的東西會越來越多。
那時候,再不用摳摳搜搜。
剎那,長夏腦海中浮現出各種食。經歷過末世的人,比任何人都知曉食的珍貴之。
同時,每個末世人心底都有著一顆囤積的心。
而一旦手上的食不多,就會陷焦慮。
一旁,沉戎看著雪白的魚丸在野菜湯中起起伏伏,起拿碗筷。這鍋魚丸野菜湯多半要留給南風,沉戎聞著石鍋中燉的鮮味,他對魚丸野菜湯的了兩分。
與旁人的燉不同,長夏做的燉聞著都十分鮮香。
完全沒有難聞的腥味,添加了香蔥的燉,白綠分明,看上去就覺得十分人。
“來,嘗嘗。”長夏往鍋里放了許蝦提味,再撒上一撮香蔥,直接為南風盛了一大碗魚丸野菜湯遞了過去。
家中陶數量不多,河蝦只能等吃完魚丸野菜湯再煮。
“長夏,吃。”沉戎將盛好的燉,遞給。
長夏接過燉,喝了滿滿一大口湯,“鮮,好喝。”
勞累一天,再沒什麼比喝上一口熱騰騰的湯來得更幸福。看著長夏的笑臉,沉戎低頭為自己裝了一大碗。
三人圍著灶臺,半蹲著,吃了起來。
夜風微涼,此刻卻沒人有心思注意這些。三個人的所有心思,都放在各自面前的碗里。
“燙燙……”南風直呼,卻舍不得將里的滾燙的魚丸吐出去。顧不得燙,一口魚丸,一口熱湯,再吃上一口野菜,那味道別提多舒服逍遙。
囫圇間,南風吃了一大碗魚丸野菜湯。
看了眼長夏沉戎,將石鍋里剩下的全部倒進碗里。目掠過長夏的時候,問:“噫!這燉跟以前吃的不一樣?”
“我沒放塊野菜那些,直接清燉,就加了點鹽和蔥頭去腥。不過,燉的久一點,撇掉沫。”長夏解釋著,給南風夾了一大塊燉,讓吃。
族長送來的那塊,今晚全燉了。
沉戎吃了一半,長夏吃剩下的三分之一就撐了。何況還有河蝦沒煮,沒吃飽,還能再吃河蝦。
南風接過燉,咬了一大口。
當即,就被糯鮮的燉吸引住。二話不說,埋頭開吃。現在算是明白,以前為何長夏不吃東西。跟長夏做的這些食相比,部落做的燉和烤,實在是難以下咽。
“魚丸確實味,你真的要教給族人?”南風認真道。
長夏點點頭,回道:“我以前靠部落養著,現在有機會回報族人,自然不會吝嗇。”
“行,這件事給我理。”南風應下了這件事,心底卻思考著,準備拿魚丸的做法,幫長夏沉戎跟部落置換些東西。像陶、骨什麼的,長夏都缺。
葉清清揣著一包種子去旅游,卻天降火雷,將她劈到了異世的農家院。父親好賭,母親懦弱,哥哥無賴,原生家庭的災難,都落了十二歲的女娃身上腫麼破?惡霸上門,無恥渣爹賣她抵債。幸得娃娃親父子出手相救。救命之恩,無以為報,以身相許,太過淺薄。唯有致富發…
笙穿成現代被丟在大山深處貧困村的真千金,住的是茅草屋,睡的是破爛床,家里只有一畝地。一畝貧瘠的田,上面稀稀拉拉地種著結不出來果實的水稻。別人憂心忡忡地告訴她:“這就是你明年的口糧了……”疾惡如仇的鄰居咒罵:“你那個養母真是不做人了,這是要逼…
李預穿越隋末唐初,覺醒系統,他帶領手下,打造了一個安詳富足的世外桃源。直到武德九年,突厥大軍南下,為了保護領地,李預率軍出征,沒成想抓了三個人。 “我乃大唐皇帝”。 “我乃長孫無忌!” “我程咬金,你敢說你沒聽過?” 李預傻了,這三人膽大包天,竟敢冒充大唐名人!在打退突厥,救下長安後,三人就訛上了李預。李預煩不勝煩,直到有一天,李預剛給老李治好病,老李就拉著他的手,悄悄的告訴他:“小子,朕攤牌了,其實我是你爹!”
身穿異世被下套,路邊拽個王爺當解藥;一盒種子一條狗,大街小巷橫著走;冒認首富家的大小姐,乖張不馴;被賜婚給鐵面冷血的王爺,旁人都以為她會稍有收斂,哪知道王爺卻將她寵上了天。洛安安覺得,自己這一生,算是開了掛了,卻沒想到有朝一日,人人都以為已經死了的洛大小姐竟滿血復活!“王爺,正牌回來了,臣妾該讓位了。”某女起身,悻悻穿衣。不料某王一把將她拽回,“本王娶的,從不是什麼洛大小姐。”而是她,洛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