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下,打在玻璃窗噼里啪啦地響,車軋過路積水飛濺,fm頻道正播放一首純音樂,曲調在夜里聽來格外舒。
和他的聲音一。
宋黎靜靜凝他的側臉,這回卻沒有因他的溫而,反倒生無邊的難過。
大都好不堅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這句詩的深意,活到今天,算是懂一些了,世間好景不常在,沒有反方向的鐘,萬事萬都在向走,眼人,彌足珍貴。
健健康康,一到老,已經是很奢侈的愿了。
而他的回答,直惹得宋黎鼻頭酸。
難得回到南宜,不要這麼傷悲春秋的……宋黎回眼眶的熱意,故輕松:“你都大我這麼多歲了,還要比我多活一天,這不是盼我短命嗎,你怎麼這麼壞呢?”
盛牧辭把方向盤,彎了下,隨開玩笑:“這不是怕我一走,你就跟別的老頭兒好了,我不得看?”
……胡扯。
“我為什麼要找老頭?”宋黎帶點狡黠,故意說:“都再婚了,就不能是個年輕的嗎?”
駕駛座的男人沉默兩秒,眼神斜過來,略顯危險:“欠收拾了是吧?宋黎。”
再刺激他,保不準這人今晚有多手段。
宋黎不敢說了,忙咳一聲,轉移話題:“你快認真開車,還得去鹿枝苑呢,你的校服再不拿都要發霉了。”
說完心虛地側過臉,去看窗外的雨。
“我就算不在了,會提把你的生活都安排好。”
猝不及防聽見這麼一句,宋黎愣片刻,回眸。車在雨中馳過,盛牧辭目視方,接聲道:“不會讓你后悔嫁給我的。”
宋黎心忽跳,沒繃住,淚暈了眼睫。
一會兒眼酸,一會兒邊泛笑痕,想今晚的眼淚,是一定要流的了。
-
在南宜的最后一。
宋黎帶禮品去到靳家,未到午間路上不堵,他們比約定的時間提到了半小時。
原本宋黎是盛牧辭在車里,進去和靳父靳母寒暄兩句就走,不會久留,但聽說靳時聞在,盛牧辭非是要和一進去。
沒辦法,宋黎只能讓他跟。
靳家的別墅在市中心富人區那帶,獨門獨院,那里的路宋黎很,是五歲后到大學一直生活的地方。
大門開,靳家的阿姨在院子里修剪雜枝,宋黎走進門,阿姨還認得,笑放下剪子,準備去幫人。
宋黎說不麻煩,讓忙,自己進去就好。
阿姨認為是自家人了,就沒客氣,沒攔,由進了屋。
宋黎到玄關,正想往屋里喚一聲,不承想,未見其人,先聞其聲。
“去年京市分公司的生意不景氣啊。”靳父的嘆息聲從正廳響。
墻地都大理石瓷磚,聽來回音清脆。
“知足吧,幸好時聞和黎黎早分了,及時止損,應封了這的事,公司在京市的生意指不上他通氣。”是靳母的聲音。
宋黎怔住,慢慢停下鞋的,直回腰背。
靳母的話仍在繼續,語氣頗為懊惱:“早知道應封不牢靠,當初那筆錢我就不收了,白替他養兒這麼多年。”
“沒有那筆錢,公司不能有今天。”
靳母不認,煩憂說:“他現在敗名裂,萬一再曝黎黎就是那個私生,事抖來,保不準咱家公司的票都要牽連。”
靳時聞似乎不知,沉聲問:“你們收養黎黎,不是因為宋姨的關系?”
“生意場上誰講私,朋友一場,的兒我會送去福利院,不至于自己養。”因在自己家,靳母不過腦地將實都說了。
“所以當時黎黎和我分手,你們一定要我追回來,都是為了公司利益想套牢應封?”
“你還有臉提!”大約是靳氏資金周轉難,靳父心極差:“人沒追到,跟盛嚴霄投資那賬你又害公司虧損了多?”
靳時聞雖惱,但沒底氣應聲。
“行了行了,現在說什麼都沒用。”
靳母當理中客,勸道:“時聞,你就安分,和朗視科技的季小姐好好,別應封的紅利沒吃到,又招惹了盛三。”
隔玄關的半墻,他們的對話還在繼續。
靳母好像說了句,黎黎就快到了,讓他們都注意,到時說話守點。
那時宋黎站在門口的過道,一腦得知了過去所有的虛假意,后的話都聽不進去了。
還真是……好不堅牢。
見眼中意興闌珊,盛牧辭眉一皺,抬步上,勢要進去收拾他們。
宋黎先拽住他手,搖了下頭,拉他無聲退別墅。
禮品都給了在院子里修剪枝葉的阿姨,隨后宋黎便悄無聲息地離開了靳家。
回白金公館的路上,靳母有給宋黎來過電話,問怎麼沒進屋就走了,話說得虛的,應該是因的反常而猜測到,是聽見了什麼。
不過宋黎只字未提,隨便尋了個彼此都能聽懂的借口,給了對方最后的。
紅燈停車的間隙,盛牧辭手托住下頷握了握:“剛剛怎麼不進去?還要回來自己氣。”
“沒氣。”宋黎抬頭:“無所謂了。”
盛牧辭凝眼睛,似乎是不信。
為了證明自己真沒不高興,宋黎拂過一抹笑:“如果是以,可能還是會難過的,但現在不是有你了嗎?”
宋黎低頭親到他掌心,再住他手指,溫溫細細地說:“就算全世界都顛三倒四了,還有盛牧辭陪我呢。”
他,笑來,眼睛里好似有。
沒有強歡笑,都是心里話。
人在孤島會介懷那一段黑夜,有他在,過去都能和解,只盼將來勝過往,子不止月滿西樓,還有春夏秋冬,落,花開花敗。
盛牧辭在盈盈的目里,牽過手,待若珍寶般吻到手背。
-
當晚和蘇棠年約完年夜飯,翌,他們便一飛回了京市。
春節兩天,他們一去逛超市置辦年貨,回百花胡時路過醫院,宋黎想那只包裹,就順路取了回來。
到家后,宋黎拆開包裹。
里有一枚款式很老的鉆戒,還有一本大八位數的存折和一封信。
宋黎茫然地展開信封,看到署名那一秒,眼睫一。
這個包裹是應封寄給的。
信里,他的字跡清秀。
「黎黎,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爸爸已經去了國外某個地方久居,原諒我自私地這麼稱呼自己,接下來這段話,量很久,還是想要告訴你。
你媽媽是我的一塊心病,從未與人言,這枚戒指,是曾經我預備向你媽媽求婚時買的,一直藏留至今,現在到你手里吧。
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到今天為止,我真正過的只有一人……但天不遂人愿,在那個父母之命大于天的年代,所有客觀因素都不容許我們在一。
當然,說這些不是要求你原諒,或許讓你永遠恨我,能讓你永遠記我。
得知盛三向你求婚的消息,爸爸很高興,真心希你能幸福,這本存折是我的婚財產,不涉及離婚糾紛,爸爸不想你嫁時像個沒有家的孩子,想把這些當做你的嫁妝,你收下。
……
千言萬語,盡付流水中,珍。
應封,留。」
宋黎眼睛微紅,不能說自己看完這封信一都沒有,曾幾何時都在期盼自己能有個家,可惜這一切都來得太晚了。
他在信里所言種種無奈,宋黎能理解。
但不會原諒。
關于應封和楊卉的恩怨,惡人自有惡人磨,應封付代價了,總有一天楊卉會有天收的,宋黎并不想多管。
至在心里,往事算是放下了。
-
除夕夜,盛牧辭帶宋黎到國貿赴宴。
那晚的年夜飯,盛家輩親朋都在,高層最大的兩間宴會廳足足擺了四十桌。
來之,岑馥送了宋黎一套高定禮服和首飾,說是今晚宴會的角,得打扮打扮。
這話宋黎一開始沒懂,直到穿那套人魚姬『』亮片吊帶魚尾亮相,輩們紛紛給送上見禮和紅包,宋黎明白,自己是以盛牧辭未婚妻的份,第一次公之于眾。
那晚盛牧辭一黑西裝,很正式。
“阿辭說要十月結婚,時間太近,尋不到好子,今晚就算給你們訂婚了。”岑馥把一盒雕刻喜字的致紅絨盒塞到宋黎手中。
訂婚。
宋黎愣了半天的神,訥訥打開盒子。
里有紅包,看很薄,裝的不是現金,應該是一張卡,還有一串名牌標志的車鑰匙,鑰匙下還的是一本紅本,寫房屋所有權證。
岑馥說,這是給的彩禮。
宋黎很吃驚,不敢要,想退回去,盛牧辭先一步下手,態度強勢:“彩禮都拒了,你這是要悔婚呢,老子不答應。”
“……”宋黎一下進退兩難。
左右想,拿車鑰匙:“車還是不要了,我沒考駕駛證……”
盛牧辭走車鑰匙,丟回盒里:“留給我開,我不得每天接送你上下班?”
“那就房子不用。”宋黎取房產證:“我們都住百花胡,空是空。”
“小孩兒大了要住的。”盛牧辭把手里的紅本又放回去。
“……”宋黎哀怨地瞅他。
在宋黎的上,岑馥恍惚看到了自己年輕時的影子。
盡管當年盛奕離婚后,和再婚,網上沸沸揚揚質疑過一陣是人上位,但只有自己知道,他們的明正大,無關利益。
岑馥宋黎收,說如果不介意,可以改口爸媽,還己地讓先去吃些東西,會兒帶去敬一圈酒。
聞言,盛牧辭揚角,笑了下。
他說:“這麼多年,您總算是干件人事兒了。”
岑馥白他一眼,嫌棄中夾雜縱容:“你還是說點兒話,沒阿黎半句好聽。”
他笑,對此不反駁。
年夜飯意外了一場訂婚盛宴。
眼閃燈咔嚓咔嚓,宋黎挽盛牧辭的胳膊,接鏡頭拍照。
很穿細高跟鞋,不小心踩到尾,勾住了亮片的線,十分窘迫,悄悄拽了下盛牧辭的袖子。
盛牧辭低下頭,耳朵靠近,聽見小聲說自己的高跟鞋勾住子了。
隨后,眾目睽睽之下,所有人看這位離經叛道的盛老三,單膝跪到地,蹲下去,親手為他麗人的未婚妻拖開了擺。
于是當晚。
“盛三訂婚”、“盛三為老婆拖擺”、“宋辭夫『婦』絕了”、“值天花板”一系列相關詞條登頂熱搜,直把春晚的熱度都了過去。
宋黎酒量淺得很,還沒敬上兩桌酒,就『』紅雙頰,站都站不穩。盛牧辭給換了果,但喜子都鬧,眾人不肯,盛牧辭心好,笑了笑,連帶宋黎那份一塊兒喝了。
當時宋黎一擔心他喝過頭,一默默想,說好戒煙戒酒半年備孕的。
又要頭來過了……
那晚回到百花胡,夜『』已然幽深。
宋黎在車里就已睡得昏昏沉沉,盛牧辭抱到臥室,因醉酒沒給洗澡,只下禮服,用溫『』巾給了一遍,然后將人放到床,掖好被子。
盛牧辭從的妝臺找到那罐卸妝膏,研究了大半個小時的用說明,又是連夜電話求助專業人士,總算是幫這姑娘卸凈了臉上的妝。
而后他自己進到浴室,沖洗去一酒氣,再關燈,躺進被窩,攬到懷里。
宋黎溫燙的臉頰蹭在他,醉醺醺地夢囈:“明天開始不能喝了……”
盛牧辭不由地笑了聲:“好。”
宋黎哼哼唧唧地還在嘀咕,分不清是不是夢話,聲音支離破碎,約能聽“人節”、“領證”之類的字眼。
“知道了,我會記得。”盛牧辭親了親耳垂,口吻比那夜的月『』還要溫。
漸漸安靜,呼吸均勻地落在他鎖骨。
不知過去多久,睡夢間,宋黎突然呢喃了聲:“哥哥……”
月漾進窗,流淌在床畔。
盛牧辭慢慢睜開眼睛,半明半暗中看的臉。
那晚,宋黎夢到五歲那年,蹲在百花胡哭,意外現的那個穿藍白校服的年,沒有把送走,而是牽,走進了四合院。
他咬煙,一口京腔慵懶好聽,對說:“沒地兒去了,先在哥哥這兒住一晚,行不行?”
……
那個夢真實得,仿佛是平行時空的他們。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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