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淩落音的臉一變,而淩國誌已經一個掌狠狠地甩在了淩依然的臉頰上。
“你說的這是什麽話!你開車撞死人,坐了牢,家裏的臉都被你丟盡了。你已經沒前途了,你現在難道還想要把你妹妹的前途也毀了嗎?”淩國誌罵道。
他的眼中滿滿的都是對這個兒的厭惡。想當初,他們家攀上了蕭家,在親戚朋友間,他有多長臉,那麽之後,就有多沒臉!
淩依然一邊的臉頰上,頓時一片火辣辣的,隻是的眼神,卻依然還是平靜的,就像是本不在意似的。
“我本來隻是想來給母親上柱香,但是現在看來,母親的香,也沒必要再這裏上了。這裏,我也不會再踏進來了。”
在說完這句話後,淩依然徑自轉離開了這個曾經的家。
這個“家”,如今已再無一容之。
————
淩依然回到出租房的時候,出租房裏是一片的黑暗,燈滅著。當開了燈之後,迎接的是一片清冷寂靜。
十來方的房間,一眼就可以看出來,屋子裏沒有人。
阿瑾走了嗎?的心中突然有些空的。原來到頭來,依然還是隻剩下!
淩依然苦笑了一聲,正要轉把門合上,卻在看到了一道影緩緩地朝著走來的時候,愣住了。
是阿瑾!
他依然穿著昨天的那一套破舊裳,手中拎著個袋子,厚重的劉海幾乎遮蓋住了臉的上半部,讓人幾乎一眼看不清他的容貌。可是卻知道,在那劉海之下,是一張怎樣顛倒眾生的臉龐。
這樣的人......真的是流浪漢嗎?
其實和他跟本就不,甚至一點都不了解他,就這樣收留他,知道自己是衝的,也可能會有危險,但是......就是遏製不住這份想法。
也許,人類終究是群居吧。
“我回來了。”冷淡然的聲音響起,卻好似是最聽的天籟一般。
突然嚨一熱,聲音都有些哽了,“我......我還以為你不回來了。”
他盯著,“隻是出去買了點東西。”
趕側了側子,把他拉進了屋子,關上了門,然後看到了他手中領著的袋子裏,有兩個雪白的饅頭。
輕輕一笑,隻覺得整個人都仿佛輕鬆了不。
“那一會兒我們一起吃,不過之前,我......想給我媽上柱香,今天是我媽過世的日子。”淩依然道,從包裏取出了之前路上買的紅燭和香,再擺上了一個相框。
鏡框裏是一張黑白的人照片,照片中的人隻有30左右的樣子,看起來溫婉而。
點了蠟燭和香,握著香,恭恭敬敬地對著照片鞠了三個躬。
“媽,我現在開始重新生活了,我過得很好,我現在有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收也足以養活我自己,你可以放心了,而且將來,我還會過得越來越好的......”
易瑾離站在一旁,看著眼前的人角含著笑意,但是那雙杏眸卻含著的水氣,燭和燈混合的影,映照在的臉上,明明暗暗。
彎彎的柳葉眉,小巧的鼻子,的瓣,倒是厚薄適中。長得不差,但是易瑾離見過太多的,當年他的未婚妻郝梅語便是難得一見的大,對易瑾離來說,淩依然也隻是普通而已。
他看過的資料,自然清楚今天是母親的忌日。隻是一個剛從牢裏出來的人,做著一份掃馬路的工作,卻說過得很好?
“而且,現在還有人陪著我一起住。”的聲音,繼續輕輕地吐出,然後轉頭,那雙杏眸朝著他來,燈燭影下,恬靜淡然,卻又似無限歡喜。
就好像他的存在,對來說,就是一種滿足似的。然後片刻,轉頭重新看著那照片中的人,“所以,我真的很好,媽,你可以安心了。”
說完這話,又恭恭敬敬地鞠了三個躬,這才把香上,然後靜靜地站著,看著那相框中的照片。
莫約過了15分鍾,香燃盡了,淩依然這才吹熄了蠟燭,對著易瑾離道,“好了,我收拾一下,再燒一碗湯,我們一起吃晚飯。”
“嗯。”他應著。
作麻利的收拾了東西,然後又從冰箱裏取出了一個蛋和一個番茄,迅速的燒了個蛋番茄湯,再一人一個包子的吃起了晚飯。
“對了,阿瑾,以前是做什麽的啊?”淩依然一邊吃著,一邊問道。
“什麽都做,有活就做,沒活就隨便找個地方休息。”他道。
休息?就像是昨天那樣一不地待在馬路上嗎?想必他也是吃了不的苦吧,否則又有幾個人,會大冬天的夜晚,坐在街邊?
“那你幾歲了?”又問道。
“27。”他道。
“我們一樣大。”倒是詫異著道,“那你是幾月出生的?”
“11月。”
“我7月,這麽來說,我還比你大幾個月了。”淩依然道,“你沒有什麽家人,我也沒有什麽家人,要不以後你就喊我阿姐好不好?我也把你當弟弟?”
“阿姐?”他輕輕地笑了一下,還從來沒什麽人,敢當他易瑾離的阿姐,這個人,卻大言不慚的要當他的阿姐?
若是知道他是誰的話,還敢說這樣的話嗎?
不過也正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有趣吧。
“不行嗎?”的眼神黯了黯。
母親去世的時候,隻有3歲,隻知道母親是意外小產,搶救無效死亡的,而那個孩子,曾聽家裏的長輩親戚們無意中說過,已經有6個月了,是個男孩,可惜就活了10分鍾。
若是那個男孩活下來的話,就是的弟弟了吧,也許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孤單了!
“你確定你真的要當我阿姐?”他的聲音倏然響起。
猛一抬頭,對上了他劉海之後那雙漂亮的桃花眼。明明是清澈無比的眸子,卻又讓人覺得像是迷霧重重似的。
“嗯。”應了一聲。
“可是我居無定所,也沒有固定的工作,就連基本的生活都難以自足,你為什麽想要當我阿姐?”
曾如初十七歲時,傅言真是讓女生提起名字便會臉紅耳熱的校草。 他長著張蠱惑人心的臉,性子頑劣不羈,身邊也從不缺少愛慕,可鮮少有人能住進那雙寡冷的眼。 那天風和日麗,她心里卻一陣濕潮。 她看到他閑倚灰墻,神情輕慢地跟人聊天: “曾如初啊。” “我怎麼會喜歡那個書呆子呢。” -- 后來重逢,多次相遇,誰都沒有主動和對方打招呼。 直至在同學聚會上,她帶來一個陌生男子,跟眾人介紹:“這是我的男朋友。” 坐她對面的男人,在腿側閑敲的手指驀地一頓,一身驕傲瞬間坍塌。 ——小劇場·初見—— 開學第一天,同學們要做自我介紹。 傅言真手持半截粉筆,在黑板寫下自己名字。 轉身時,清風拂過他眉眼,全班女生紅了臉。 門外姍姍來遲的小蘑菇頭一臉歉疚:“對、對不起老師,我遲到了。” 傅言真捻著指腹上的粉灰,漫不經意地問了聲:“你叫什麼名字?” “曾、曾如初。” “哦,曾、曾如初同學,”他故意學著她的磕巴,“你見過這麼帥的老師?” “……” 一場烏龍逗的全班大笑。 - 17歲那年,她發了條僅自己可見的說說——[你是我青春最壯烈的符號,卻終究只是人生里一位匆匆過客。] 27歲那年,他無意間看到,給她發了一條信息——[你是我的不朽。] *外柔內剛X痞帥腹黑 *雙C *前期校園,后期都市
一場車禍,他的弟弟亡故,證據直指她是兇手。一場相遇,她失去自由。她愛他,他恨她!厭食,他說,強塞;暈倒,他說,潑醒。中毒、他說,不救;懷孕,他說,打掉。對她殘忍至此,卻對那個女人用情至深!偶爾給她希望,卻又讓她陷入更深絕望……當她決然離開,他方驚覺,她早已鐫刻在骨髓血液中,成為他的心尖寵!
一場交易,溫淺站在霍聿深面前,「霍先生,我怎麼樣?」 矜貴的男人高挑着眉端,眼底蘊藏着迷離之色,「滾」 溫淺咬牙:「你名深我叫淺,豈非絕配?」 「如果不死就答應你,再說一句,我不喜歡溫柔」 男人低低地笑出聲,伸手掐住她纖細的頸。 她心有摯愛,他亦有心上明月。 後來,溫淺走的很瀟灑,她笑着說:「霍先生,後會有期」 接着她用一紙妊娠報告破壞了他的婚禮。 男人似笑非笑,慢條斯理撕碎她的所有偽裝,「一個孩子就想成為霍太太,是不是少了點?」 聽聞霍太太年少生子,亦傳霍先生有個兒子,生母不詳。 再後來,如所有人想的那樣,他們離婚了。 離婚後的霍先生風流依舊,只是在偶爾聽到溫淺二字時,輕蔑道:「她若敢回來……」
“你活兒好嗎?”“我這人,對那方面要求挺高的。”蘇沫問這句話的時候,長腿翹著,嫩白腳踝上的鈴鐺發出陣陣脆響,腳尖若有似無的刮蹭過秦琛的小腿。秦琛跟她對視,眉目剛硬,嗓音肅冷,“180。”蘇沫,“身高?”秦琛,“時長,分鐘。”男主紋身師&女主漆器非遺傳承人1v1,雙潔男主,假正經,真不正經女主,假不正經,真正經s不是傳統總裁文,有馬甲,慎入
【暗戀 閃婚甜寵 先婚後愛 曖昧拉扯】傳聞寧家那個從小走丟,在鄉下長大還鬧了滿身笑話的寧大小姐一往情深的愛了京城第一貴公子沈慕白很多年。可兩家聯姻當天,沈慕白卻當眾拋下新娘,去追尋他的白月光。一時間,寧大小姐成為上流圈笑柄。眾人幸災樂禍,隻道那個鄉下土包子純純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活該有此下場。可沒想到……她轉身就嫁了旁人,反將了沈慕白一軍。在排除掉所有上流圈子弟後,眾人又笑:沒了京城第一貴公子,怕是也隻有圈外下九流無名之輩願娶這種聲名狼藉的女人。直到某天——在S國新任總統首次露麵的大典之上。年輕的總統閣下攏著小夫人,受萬民觀瞻景仰。那傳說中的夫人閣下依靠在總統懷中,笑意溫婉,垂眸羞赧。那張嬌嫵恬淡的麵容,竟赫然便是那寧大小姐的模樣!而那衣襟之下的小腹,早已微微隆起……·男主視角:我有三件事,深藏心底,不為人知。#我的心上人與別人有婚約,我卻想娶她##好不容易撞大運娶到手,她不愛我##不愛我就算了,她還想離婚#·#明知我們隔了太空,仍將愛慕天天入信封#——《奇洛李維斯回信》·##心狠手辣/步步為營/騙婚騙心/蓄謀已久/痞壞紳士/男主#清冷釣係/明豔嬌軟/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