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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有禮》 018:人少的時候可以爲所欲爲?

“疼嗎?”段長風拉起的手,左看右看,還好沒傷。

這不廢話嗎,你的手打上面看疼不疼,剛想指責他兩句,又看到他的眼睛垂在自己前,流連忘返。

連忙把被子往上拉了一下,最近這段時間,發現自己發育異常猛烈,可能長的速度太快吧,脯都是酸漲的,較之前的扁平,變得凸凹有致,你媽,看什麼看,再看把這兩坨長你上。

“有沒有事?”段長風拿起的手在邊吹了吹,眼睛還是有意無意地瞟向,幾個月的時間,居然長大了。

沈尋不悅地瞅著他,你確定是問有事沒事,還是藉機大飽眼福,看看,使勁看。穿著服呢,又沒,以前夏天穿著短袖衫,還故意把前的兩個釦子不扣,若若現的,現在雖然是,可包裹的很嚴實的,你能看出個大大方方的,還故意把,挑釁地看著他,那意思好像再說,看著吃不著,饞死你。

段長風果然眼神變得幽深,清了清嗓子,艱開口,“昨晚睡的好嗎?有個?人經過我的窗口,不知道是不是跟蹤我們的,所以最好是跟著我,不要自己跑。”

“啊!”沈尋本能的以爲,會不會是慕寒月派的人,心裡還真有些惴惴不安。

“聽到我說話沒有?”段長風的眼睛還是盯著看。

你媽,再看,不是都說有?人了嗎,你能不能先想對策,再想驕奢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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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在,沒事的,不用擔心,就是我們稍加小心些即可。”段長風口氣是那種讓人一聽,浮躁的心就能平靜下來。

有我在,知道什麼意思,不行,無論如何,這個客棧不能待了,得趕離開。

“趕出去,我穿服。”沈尋大聲地說。

“不需要我幫忙?”段長風神自若地問。

天吶,小爺穿個服還需要幫忙?無視就說:“不需要,趕走。”

“你手不是撞到了,不方便嗎?”那表真摯的,真的像是捨己爲人,僅僅想幫而已。

“不需要!”沈尋嗔怒地看著他。

段長風揚了揚眉頭,嘆了口氣說:“那我在門口等你。”

在門口,還不趕的滾,廢什麼話啊。

段長風笑了一下,站起走了出去,並關上門。

沈尋終於鬆了口氣,剛拿起旁邊的服,還沒套在上呢。門又被嘩啦打開,一驚詫,手裡的服都掉了。

只見段長風臉上掛著欠扁的笑,出個腦袋,問:“真的不需要嘛?”

“你有病啊!”沈尋瞪了他一眼,氣不過,拿起後的枕頭,朝他砸了過去。

段長風嘻嘻一笑,迅速把門關上,枕頭撞在門上,反彈了一下,又落在地上。

再穿服,老擔心他會進來,時不時的瞅著門口,還好,他沒再出現。

之後三人下樓,吃了早餐,結了房錢,又繼續趕路。

沈尋因爲心裡有些不安,再看路上的行人時,都像是來找自己的,忍不住對後的段長風說,“去秦家堡一定要經過這條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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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走其他路,不過這條是正道,最近,也最好走,其他的路,我就比較曲折,並且遠。”段長風說。

“不如我們走其他路吧,你想啊,監視我們的人,肯定已經想到我們會走這條路。那我們偏偏就走偏僻的路,也容易把他甩掉。”沈尋說。

如果段長風所說的?人真的是來找的,說不定已經扮了普通人在跟著他們呢,這麼來來往往的本分不清誰是跟蹤者,這條路,又寬又平整,只有旁邊兩排樹,連個廕庇的地方都沒有,一眼就能知道到哪裡去,說不定過不了幾天就會有人到秦家堡去捉

走小路就不一樣了,人,如果有那麼一兩個人,分辨起來也容易,七繞八繞也容易把跟蹤者甩掉。

“不一定就是針對我們的,不過你說的也有些道理,最主要的是小路景宜人,風景優,只要晚上能趕到秦家堡就可以了。”段長風說著又回頭對朱重說:“咱就走小路吧,不著急。”

“是,爺!”朱重恭敬地回答連忙調轉馬頭,心裡嘀咕,這爺現在對沈姑娘真是言聽計從。

這曲宛城果然名不虛傳,據說四季如春,現在雖然是夏季,卻毫也不覺炎熱。

石子路有些有些凸凹不平,兩邊是茂林矮叢,鮮花爛漫,蝴蝶蜂蹁躚其間,景確實不錯,十分的幽靜,眼看著太快西垂了。

“段長風,你覺一下。這附近除了我三個人,還有沒有其他人?”沈尋看到如此的景,一掃剛剛心中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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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膽子這麼小,早知道你這麼沒出息,就不告訴你了。”段長風笑著說:“放心吧!有我在,這天下沒有人敢把你怎麼樣。”

沈尋撇了撇,這是吹牛

段長風突然神一凜,連沈尋都覺到他的異樣,連問:“怎麼了?”

“噓,前面有人。”

段長風加快馬速,朱重也慌忙跟上,覺不遠有聲音,循著聲音追去,並沒看到人。

由於距離太遠,天微暗,草木太深。段長風也看不是很清楚,只聽到一聲慘,草木中晃了一下,朱重眼疾手快,隨著草的方向追了過去。

段長風並沒有繼續追過去,而是朝著慘聲飛了過去,看時,繞是他藝高膽大,也忍不住皺眉頭,他轉死者的頭仔細觀察,

沈尋也跳下馬,趕了過來,段長風聽到腳步聲,頭都沒擡,氣定神閒地說:“你還是不要看了,免得害怕。”

沈尋不服氣。不就是個死人嗎,誰會怕,走上前,看了一眼,就這一眼,心嚇的拔涼拔涼的,不心驚跳,倒吸一口涼氣,連忙捂住眼睛,怕段長風說膽小,深呼一口氣,又把手拿開,只見那人整張臉皮被揭下來,模糊,本看不出本來面目,忍住眼睛的不適,忍住想嘔的衝,又把臉轉向一邊。

只聽段長風說:“此人劍法極快,一劍斃命,傷口只有一點,幾乎沒有流,並且位置很準,看來殺手經驗比較富,死者破爛不堪,倒像是乞丐,不過……。”

沈尋又定了定心神,瞅了一眼,拿起一樹枝,撥弄了一下死者蜷曲的手,“手指纖長,皮細膩,應該是個非富即貴之人,可以肯定絕對不是乞丐或者普通百姓,常年勞作,爲生活奔波的人,手不會如此圓潤。”

段長風擡頭看了一眼,眼睛裡出讚許,“沒錯!那問題就來了,既然殺了他,爲什麼要毀他的容,爲什麼要讓他看起來像乞丐?”

沈尋努努說:“死個乞丐,當然沒有人會在意,就是是爲了掩蓋死者的份,或者是藏什麼,只不過這樣做,有時候會蓋彌彰,弄巧拙,”

“如果不是乞丐。家裡了人,家人一定會報的。”段長風自言自語說:“就算報關,誰也不會想到是這個乞丐,案子可能最後不了了之。”

段長風站起,拍了拍頭,說,“看不出來,你還有些小聰明,敢不敢幫我把死人擡到路邊兒?”

“別拿你過死人的手拍我。”沈尋連忙把頭側向一邊:“我敢,我敢先跑。”

說完就自己先跑到了路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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