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三烈的這番話向李辰安表達了幾個意思:
其一,作為這桃花釀的糧食供應商,蔡正遙面臨著秋糧的采買極有可能遇到難題。
若是蔡正遙買不到糧食,若是整個廣陵城的糧食被沈千山壟斷,那李辰安這個釀酒作坊就將面臨無糧可用的局面。
其二,霍家與平江城的曹家聯姻,其勢力將會更大,畢竟曹家的那位老太太曾經是皇上的娘,曹府能夠站著江南織造這個缺,足以說明曹家在皇上心里的地位之重。
其三,霍家再與沈家聯姻,便能通過沈家掌握廣陵城的糧食市場。
他家的廣陵散當然有著充足的原料,而其余的大小酒商,都將看霍家的臉行事。
李辰安眉間微蹙,他的手放在石桌子上,中指和食指有節律的叩著,忽然又停了下來。
“老黃,你在雁秋山留下的人,而今在何?”
黃三烈看了李辰安三息,捋著長須一笑:“蜀州……如果沒有我的那些人,你打算如何破局?”
“咱寧國的土匪甚多,我想也不差我這一個,我會劫了沈千山的糧。”
“那為何不用此策?”
“因為我希沈千山買到價格最高的糧,再去搶他!”
“所以你會讓蔡正遙依舊去江南各地收糧以抬高糧價?”
“對,我需要你的人,從蜀州悄無聲息的將糧食送到這里。”
“但蜀地之糧八月方,從各地收購再運抵廣陵城,哪怕走水路,從頭至尾也需要三個月。如果這三個月蔡正遙在江南折戟……這釀酒作坊如何渡過那三個月的時間?”
李辰安咧一笑:“所以我現在就在打沈千山糧倉的主意。”
黃三烈也笑了起來,他端起茶盞來呷了一口,李辰安好奇的問道:“老黃,你怎麼把你的人從關外弄去蜀州了呢?”
“不是我的意思?”
“誰的意思?”
“樊老夫人。”
李辰安一怔,樊老夫人讓黃三烈手下的那幫土匪去蜀州,這是個什麼意思?
“蜀州是個好地方啊!”
“雖說蜀道難行卻也有利有弊,它是一易守難攻之地!”
“它距離京都極遠,所以皇帝對那地方不是太看重,朝廷也就疏于管理。”
“那地方產富,自然條件得天獨厚,只是周圍被大山環繞,瘴氣彌漫,其間的部落眾多,還極其好戰,所以蜀州多不太平。”
李辰安問道:“那你的人去那里干什麼?”
“哦,就是收服了幾個部落,繼續當土匪。”
“……好職業,那從蜀地采買糧食這件事,就給你了!”
“好!”
頓了頓,黃三烈又看向了李辰安說道:“我倒是以為可以在蜀州建立一這釀酒作坊,蜀人也好酒,爺的酒必然也會暢銷。”
“這事你做主,我還真沒那麼多的力。”
“好,但話咱們得說在前面,蜀州的酒,三小姐也占五利潤。”
“我的人占兩,你占三。”
“如何?”
李辰安當然沒有意見,對于蜀州那塊市場他自己無力去開拓,何況三小姐的不就也是他的麼?
至于黃三烈的人要占兩,要讓那些人心甘愿的出力,當然得許以好。
“!”
“好,那這件事我就按這意思去辦了,咱們廣陵城的桃花釀你準備何時上市?”
“三天之后,也就是六月初八。”
“西市和東市的兩鋪子已經準備好,只是這桃花釀的售價……你真打算賣三百五十文一斤麼?”
李辰安點了點頭,“廣陵散賣二百五十文一斤,京都瑞賣三百五十文一斤,咱們的桃花釀比瑞還好,同樣賣三百五十文一斤,雖說比廣陵散貴了一百文,你相信我,那些酒客是愿意多花這一百文錢的。”
“咱們圖的是薄利多銷,其實這利你是知道的,只要銷路打開,就是源源不斷的銀子回來!”
“……若是廣陵散降價?”
“那咱們也降價,始終維持比它貴五十到一百文即可!”
“好。”
“現在一天能出多酒了?”
“今日已達到千斤!另外兩的作坊投產之后,當可以達到日產五千斤上下。”
“糧食還能維持多久?”
“蔡正遙說可保秋糧續上。”
“你讓蔡正遙將他糧庫里的糧食全部運到咱們這作坊來,以防生變。”
“……好!”
黃三烈起,“我這就派人去辦!”
黃三烈離開,李辰安想了片刻也起去了桃花山莊。
吳洗塵就坐在前院的涼亭下,見他來了,遞過去了一封信:
“三小姐來信,給你的。”
李辰安看了看信封上那一筆漂亮的簪花小楷,出了一抹微笑,小心翼翼將這封信揣了懷中,“老黃,走,回家!”
……
……
沈府。
沈千山書房。
書房的茶幾上那盞茶爐的火已經熄滅,茶爐上的茶壺里的水已涼。
此間的氣氛有些沉悶,以至于沈千山覺得有些熱。
坐在他對面的是霍家的家主霍希。
霍希叼著一桿旱煙,煙鍋里的煙葉已經燃盡,他并沒有抖掉煙鍋里的煙灰,而是一臉淡然的看著沈千山。
“這不是老夫的意思!”
霍希坐直了子,又道:“書凡的父親來了信,這是個意外,當然這對于書凡和我們霍家是個好消息,只是……只是沈家主需要一些時間來適應。”
“百揚在信中說,前次書凡去京都,麗貴婦的兒,也就是六公主殿下對書凡有意,意圖招書凡為駙馬。”
“這你是知道的,原本這駙馬是不能納妾的,但百揚也知道書凡和令千金之間早有義,故而百揚求了太子殿下,太子殿下為了這事才去拜訪了麗貴妃。”
“對此麗貴妃當然不同意,后面還是太子殿下求了皇上,皇上這才網開一面,允許了書凡納一個妾室!”
“沈家主啊,老夫言盡于此,你家巧蝶給書凡當妾……這并沒有虧待了!”
霍希站了起來,對陪坐在一側的霍傳名招了招手,“若是沈家覺得委屈,那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他向門口走了兩步,又說了一句:“莫要忘記令千金曾經是有過婚約之人,而今雖然退了那婚書……可名聲終究沒那麼無暇。”
他走到了門口,又留下了一句話:“書凡三天之后會啟程前往京都面見麗貴妃……所以令千金之事,就這兩天,沈家主給老夫回個話吧!”
他帶著霍傳名離去,那扇屏風后走出了一個人來。
是沈巧蝶。
梨花帶雨。
看著沈千山,咽了一口唾沫,“父親,兒同意!”
wap.
現代人穿越到明朝最後一個皇帝崇禎身上,有金手指,也有劍眉一軒或者仰天狂笑的幼稚舉動,更有動輒誅人九族的白癡行為;隻是憑藉著對曆史的瞭解和自己的思路來改造大明。本書內容儘量貼近曆史,不適合喜歡小白文的新人閱讀。
主角穿越明朝,發現自已居然變成一個熬了三十幾年,卻隻當了三十天皇上的悲催人物! 做為一個現代人,信奉的理念是人定勝天!怎能甘當一世炮灰? 且看主角在風雨飄搖的明末,死磕皇上爹;智鬥鄭貴妃;挽留申時行; 什麼紅丸什麼梃擊什麼妖書,明朝三大案疑雲重重,我自全身而退。 救不世之功臣,滅萬世之禍首,一切隻為逆天改命!
比起死回生更扯的是什麼? 是讓死人生娃! 莊錦覺得自己多年信封的科學世界觀完全被顛覆了,每天都徘徊在做個好人這件事上,要不然肚子里那塊肉就會流產,流產了她的屍身就會腐爛,腐爛她就完全嗝屁了。 好在原身有良心給她開了個天眼,方便她薅羊毛,看那位功德加身金光閃閃無比耀眼的小哥,絕對是個十世大善人,完全就是為她保命而存在的! 武都最野最無法無天世子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