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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 第三十五章 部曲

『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

秦瓊府上吃過午飯之後,張超便跟老爹逛起了長安東西兩市。手裡有錢,自然得花。張超雖然知道隨著大唐逐漸統一天下,以後糧食布匹牛馬等生活資價格會不斷的下跌,迴歸正常價格。而房屋商鋪金銀等卻會不斷升值。

一百兩黃金,都不用去投資,只要挖個窖藏地下十年,再挖出來,鐵定能升值二十倍。不過張超可不是守財奴,有了錢就得花。而且錢只有不斷的流起來,才能發揮最大價值。尤其是對張超來說,十年時間,足夠他讓手裡的黃金翻個幾十倍上百倍,比存地窖裡坐等升值更劃算。

秦瓊等人都是朝中勳貴,爵顯品高,按朝廷的法令,他們是不能進市場裡的。這也是唐朝法規中相當奇怪的一點,特別是對於那些高級員,更有明文規定,“五品以上,不得市”,“五品以上過市。”

如果五品以上員進東西兩市市場,史就可以彈劾。

張超估計這奇葩的規定,可能是朝廷當政者擔心這些高級員進市場,會擾市場秩序,發生諸如強買強賣欺商民的事

不過這樣一來,秦瓊他們便不能陪著他們一起逛東西兩市了,只能派了幾個僕人趕著馬車送他們去逛市場。

老爹只是個從九品下,倒是不令影響。

東西兩市非常熱鬧,因爲朝廷下令,長安城不得在兩市之外的裡坊開設商鋪買賣,所有的店鋪都集中到了兩市,因此兩市逛起來就跟批發市場一樣的熱鬧。

東市甚至有一個專門的出租車公司,不,這個時候賃驢人。反正就是專門劃了一塊地,有一個大院子,裡面就有好多有驢的人,在裡面等生意。想要租驢代步,或者馱東西,就可以找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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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驢子騎乘簡單方便,既能馱人又能馱貨,價錢還便宜,因此在兩市是相當的歡迎。這些出租驢子的人也負責趕驢牽驢,他們也賃驢人,就跟後世的出租車司機一樣。與他們一牆之隔的,則是車馬行。

車馬行相當於貨運公司了,他們承接的是運貨卸貨的買賣,也兼做些載人的服務。但價格,比起賃驢人就要貴的多。

在他們旁邊,還是東市有名的雜耍班子,琵琶名手的戲院。

張超爺倆在東市逛了一圈,也沒買什麼,就又往西市去了。

“店還是要開到西市,我打算先租不買。”

馬車上,張超跟老爹商議。這次逛西市,張超有幾項待辦事項。第一個就是看店面,不過他只打算租不打算買。雖然說現在店鋪便宜,正是手的好時機。不過他還是打算先租,等遇到合適的鋪面出售的時候再買

手裡雖然有一百多兩黃金,可要用錢的地方現在也多,錢還是得先用在刀刃之上。

本來按張超的想法,應當是開早餐店或者是麪館,而且最好是多開幾家。但考慮到長安城的奇怪規定,只能集中在兩市做買賣,因此張超還是打算老實的先在西市只租個鋪子開家店面先。

“也行,聽你的。”老爹現在對張超很是信服,尤其是做生意,張超總有這麼多的鬼點子。

“敢哥,如果我在城門外搭一個鋪子,能行嗎?”

張超總覺得大唐的這種市場模式不太好,吃個早餐還得跑到東西市去也太麻煩了。在後世,做餐飲的,那可是專門在那些人多的地方開店。什麼小區門口學校門口市場門口。

可規矩就是如此,他也沒有辦法,但他想起了早上他們進城賣饃,崔旅帥幫他們在城門口搭的那個臨時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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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門口可也是一個人流量很大的地方啊,每天早上進進出出那麼多人,很多人都沒空趕到市場去吃早餐,只能著肚子或者帶著乾糧上路。

若是張超能在城門外搭個鋪子,專賣這種方便路上吃的饃饃饅頭包子,豈不是會生意很好?這兩天他賣的饃,可不就都是在城門口賣掉的。

不過現在城門外本沒有鋪子,也有一些頭腦靈活如他的人挑著東西來城門附近賣,但也都是擺攤或者挑擔賣,還沒有一個鋪子呢。

這不科學啊。

他記得看歷史書,宋明之時,那些城池的城門外,往往相當的熱鬧,建有無數的房屋商鋪,簡直比城還要熱鬧的多。

甚至北宋的東京城,城外十里都已經遍是民居商鋪了。

像長安這麼大的城池,晚上又宵,天黑閉城。城裡城外的人每天進進出出,這城門外算的是黃金商業地段啊。

若是能在城外搭個鋪子,做早餐麪點,生意肯定好。

秦敢是秦叔寶的部曲,或者說是家將。早先是秦瓊在山東征戰時,朝廷賜給他的奴隸。秦敢是造反的農民軍,被俘後了秦瓊的奴隸。

大唐的奴隸非常多,數量驚人,甚至能達到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奴隸來源各式各樣,其中主要一項來源就是戰爭俘虜。

秦瓊對秦敢還不錯,秦敢也就沒逃跑。幾年後,秦瓊放還秦敢自由,但隋唐時的律法卻又規定,就算主人放還了奴隸的自由,可奴隸並不能馬上就爲良民,他們只是從奴隸變了部曲,實質上依然屬於賤民的一種。

只是相對於奴隸要待遇好上一些。

部曲初由投靠而來,且多從事戰爭。到了隋唐,變了賤民,形同奴隸。但據唐律解釋,部曲,謂私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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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曲有三個特點,一是不同畜產,二是轉事無估,三是妻娶良。因此從這三個特點來說,部曲其實是平民,但又不是良民而屬賤民。但比起律比畜產的奴隸來說,他們又好的多,起碼他們還能夠娶良家之,而奴隸是不能夠娶良家之,也不能跟良民結婚的。

唐律,良民不得娶奴婢爲妻爲妾,違反者還要判徒刑,也就是勞改。

部曲由奴隸放免而來,高於奴隸,但依然低於良民。他們能有自己的私財,卻沒有獨立的戶籍。如果傷害了主人,更要罪加一等。就算經過放免,對舊主人仍人主從名份。

部曲在唐朝連均田的資格都沒有,朝廷的均田制,沒有他們什麼事。但也正因此,這些部曲,也不承擔課稅任務。

在大唐,有課戶和不課戶之別。課戶,一般都是良民,但不是所有良民都是課戶,良民中的皇親國戚,員、府兵都屬於不課戶。另外那些守節寡婦,殘疾人,也一般是不課戶。至於奴隸、部曲等,都屬於不課戶。

大唐還有編戶和不編戶之分,編戶也都是良民。不編戶都是賤民,奴隸、僧道、部曲、客伎等。

秦敢原是良民,但因造反被俘了奴隸,又因表現良好被秦瓊放免,了部曲。從此就生是秦家人,死是秦家鬼。

而且部曲跟奴隸的份一樣是世襲的,他是部曲,他兒也部曲賤民。

法律雖然規定,部曲和奴隸不一樣,不能明碼標價的買賣,但卻又說可以轉讓,轉讓時是可以以食的名義收些補償費的,其實也就是變相的買賣。另外部曲雖然能娶良民,可部曲的兒卻不能嫁良民。

還有一個更要命的,主人若別人家的部曲妻,得杖一百,但自己家的部曲妻,不坐,就是沒有事。

甚至法津還規定,降非是主人犯了謀逆大罪,否則部曲不得告發自己的主人。

部曲比長工還不如。

秦瓊府中有不的部曲,也有不的客和奴隸,但秦瓊對這些人都很不錯。如秦敢,如今甚至爲了秦瓊的家將,親衛隊長。

大唐的奴隸制度也算是一大特了,有點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意思,前後朝代都沒他厲害。一個大唐的奴隸,就算遇到一個好的主人,給他放免,他也不可能馬上變良民,他依然還是賤民。

一個私屬奴婢,經主人放免,爲部曲、客,地位比奴婢好些,但依然是賤民。

而一個屬奴婢,就算放免,就戶或稱番戶。戶不是什麼員之戶,而是賤民,他們依然是賤民,只能本爲婚,比部曲還不如。

奴婢再免,就了雜戶,比戶稍高些,依然是賤民。

奴婢一免爲番戶,再免爲雜戶,三免爲良人,從奴隸到良人,得經過三次放免。爲了番戶、雜戶後雖是不納課,但卻得上番服役。

番戶一年三番,雜戶二年五番,番皆一月,計雜戶一年上番七十五日,番戶一年上番九十天。年十六以上當番,若不上番,可納資代役。

部曲、客,雜戶再免之後,才能爲平民,如果沒有放免,他們的子就會世襲他們的份。

部曲娶了良人之後,他的妻子份也要從良人變爲部曲妻,份與部曲相等。

部曲也不是主人想放就能放免的,得有很複雜的手續,甚至有不限制。總之,一賤籍,想再回良籍,可能需要好幾代人的努力,此外,還得遇上好主人。

秦敢也就二十多歲的樣子,實想不到他的人生卻如此曲折。

“要在城外搭棚子也行,但必須得離城門遠些,起碼得在二百步外,這樣纔不會影響城防。”秦敢答道。

張超點頭,他聽出來了,一般人想要在城門外搭棚做生意肯定不行,但張超背後不是有幾位國公嘛,城外搭個棚子的小事,自然不會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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