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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第一駙馬》 第62章 借機,借勢

祭酒大人都如此說了,我當然沒什麼意見。

關寧直接應道。

目的已經達到,再繼續糾纏下去反而是落了下乘。

舒張有度,才是最合適的。

其實他也只是借題發揮,若祭酒不面,恐怕他的威脅不會有任何用

國子監是求學之所,現今因朝廷黨爭而使得有人破壞秩序,他相信祭酒也不愿看下去。

他是借題,也是借勢。

這是把握時機!

諸解是被干倒了,雖然不公布考核過程,算是給他留了面,但他被貶為助教,是不爭的事實。

從六學之首的掌學博士淪為助教,這個打擊不可謂不大!

甄濟開從助教貶為事中,也是一落千丈,聲名盡失

這場考核他已經是最大的贏家,但還不夠,他贏的還不夠徹底!

因為還有一門明法未考,這是最后一門,但在關寧看來,應該不會簡單

接下來將考核明法,依照事先所定規矩,此項考核,將由本掌院單獨考核,請各位暫離,過會可知結果。

這時座席上一個年近六旬的老人開口,他的頭發黑白相間,材偏瘦,穿著的掌學袍也顯的寬大。

讓人注意的是他的面部,沒有任何細微表板正嚴肅,整讓人有種一不茍的覺。

他就是律學的掌院博士,同時還是朝廷刑部左侍郎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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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六學掌院中,唯一有二職的人。

我們該走嘍。

盧照齡起深深的看了關寧一眼。

其他人也相繼起離開,走出學舍,在外面等候。

諸解面沉,目怨毒,連番重大打擊,讓這位曾經的掌學博士,已經失去涵養。

他沒想到關寧竟然能走到現在,距離通過,也只差一門。

他一定通不過。

設置考核時,為了邀請這位律學掌學博士付出了不,當時張政便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他單獨考核,他人不能旁觀。

諸解沒有任何猶豫的答應了,只要張政來就行。

張政的為人整個朝廷的人都知道,是最鐵面無私的人,而且他的考核還不是常規的考核,他不相信關寧能夠通過。

一定不能!

他都淪落到這種地步,若是關寧再通過考核那他

很快幾人都走了出去,坐席方也只剩下了張政。

右面的屏風后也沒有靜,也不知走了沒有。

關寧正襟危坐,恢復了正式考核中的樣子,該有的態度還是要有的。

你已通七門,而今也只剩下明法最后一門。

張政開口道:這場考核由本掌學親考,考核方式也有不同,你且聽著。

關寧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接下來,張政說了一個案例。

在一個做安黃縣的地方,有一個張陵江的老百姓,和妻子吳氏一起罵自己的母親黃氏,并惡毒的去死,黃氏非常悲憤,就上吊死了,并且剛好遇到了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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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問道:如你是安黃縣令,此案由你審判量刑定罪,你該如何?

關寧神微凝。

他終于明白為什麼張政說他的考核跟其他幾門不太一樣,因為這是最的案例。

而且還是比較特殊的案例。

就像他說的這個案子,其中包含到母親,兒子,兒媳婦,涉及到家庭倫理道德。

量刑定罪,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要依據律法,所以必須要對律法容有所了解,這就是綜合考核了,而且還是在遇到有大赦的況下,這跟原本律法又有區別。

這個考核很有難度。

關寧有些慶幸,他是看過律法的。

穿越而來,必須要對這個世界這個時代有所了解,因而關寧便看了相關不書籍。

律法也在其中。

為什麼要看律法?

很簡單,你不了解律法,萬一犯了事,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豈不是很冤?

思緒閃過,關寧開口道:大康律法規定,凡兒子殺死或打傷父母者,應該殺頭,辱罵父母的節嚴重于坐監或死刑,妻子謀殺丈夫的父母,也行應以死刑,律法同時還規定,如果上大赦,就可以免去原刑而重新量刑。

首先關寧說出了本案涉及到的相關律法,這是基礎。

張政點了點頭。.七

這就說明,這位關世子并非法盲,他是懂法的,并且還能說出條目,這一點很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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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依據刑法,量刑定罪,真的難點才是來了。

因為在這個案件中,并沒有涉及到哪條相關律法。

在定立律法時,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同況有不同應用。

張陵江隨妻子辱罵自己母親,母親因此而自殺,他的這種罪刑要比打傷父母來的重,如果按殺人的律條理,覺是稍重了一些,如果用傷人或罵人的律條來理又稍輕了些。

而律法中,又只有毆打父母即使到大赦仍然應該殺頭的律條,卻沒有毒罵父母使之死去又上大赦的律條,這是一段法律空白。

類似于你沒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并且這死的還是你母親。

思緒閃過。

關寧開口道:首先明確一點,毆打辱罵父母者,無論是法律還是人都不能原諒,辱罵母親使其自殺,更是不能寬容,律法雖沒有相關條例,但他已經嚴重違背禮法,哪怕是遇到大赦,依舊應當殺頭!

至于其妻子吳氏是嫁夫隨夫,并且那位母親怨恨的也是他的兒子,非主謀,只是從犯,應當判以監罪刑。

接下來是第二個案例。

在關寧言罷之后,張政并未評判,而是接著道:某書院有一群學子,皆未弱冠年,其中有一學子石磊,仗其家勢在書院中稱王稱霸,圍攏邊之人,長時間對書院一位學子田昊欺凌,并且其手段惡劣,在其上留滿疤痕,幾乎極盡辱,這種況持續三年之久!

田昊出貧寒,其父多次尋訪書院得到答復,只是孩子間打鬧并沒有什麼,罰那石磊抄經留讀,之后不了了之,去找府可大康律法有明確規定,未及弱冠,從輕發落,理當保護

張政問道:對于這件事你怎麼看,有何想法,該如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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