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笑起來,饒有興趣地看著于紅珊。
“三姐,你知道的,我不太貪錢。否則我不會去當警察。”
三姐微微一愣,隨即點了點頭。
可是親眼見過刀鋒的“手藝”,連場子里最厲害的暗燈都看不,不說是絕頂高手,至在巖門這些大點的槽子里,他基本可以通殺了。
大富大貴神馬的不靠譜,如果只想弄點小錢,確實不難。
當然,這個所謂“小錢”,是以三姐的標準來衡量的。至相當于普通民警幾十年的工資總和吧。
刀鋒倘若真貪錢,要麼自己跑單幫,要麼找個大佬合作,都能大賺一筆。
“要不,算我欠你一個人?”
沉稍頃,三姐沉聲說道,臉見的嚴肅認真。
刀鋒臉一。
這個承諾就很難得了。
整個巖門地下世界,或者往大了說,整個天南道上的朋友,都知道三姐的格,“一諾千金”,只要是三姐答應你的事,哪怕千難萬難,都會竭盡所能去兌現。實在兌現不了,也會給予足夠的補償。
這也是為什麼三姐在邊境地區,聲名如日中天的原因之一。
“孟嘗”的名,可不是隨便封的。
刀鋒雖然暫時沒有什麼事需要三姐幫忙,但為警察,總會遇到許多突發況,實話說,三姐的承諾,很多時候比場面上大人說句話更有效。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你要去市里某個部門弄個批文,市里副職領導出面給你打招呼,也許還不如三姐一個電話辦得快。
上次陳先云以及分局南局故意為難他的事,他過楊浩東親自出馬才擺平。甚至楊浩東還借了力。如果那時候他就認識三姐,并且得到三姐這個承諾,那基本上用不著“拼爹”,三姐發的關系網,不要說陳先云頂不住,就算是石湖分局南局,也必須得給三姐面子。
并不是說,三姐在巖門真能一手遮天,關鍵南局也是人所托,不是他自己要針對刀鋒。在三姐和玉海謝家之間,南局還真有可能選擇三姐。
畢竟三姐才巖門的坐地虎。
于彭葛陸,巖門四大家族,影響力大著呢。
“三姐,這個案子,目前是重案大隊在辦著呢。劉大那人,你也是知道的,出了名的不講面。就算我想幫忙,恐怕也是無能為力。”
刀鋒很委婉地說道。
說的卻也是事實。
三姐和陸靜這不都已經把主意打到他這個剛剛穿上警服的事業編民警上了嗎?
這就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們此前肯定已經在劉浪那邊過釘子。
劉浪那個人,出了名的又臭又,和他的前任于驚雷格一樣。只不過于驚雷天賦比他更高,名氣比他更大,也比他更倒霉。
三姐和陸靜想要“救”閆利民,頭一個找的,必然是劉浪。
三姐說道:“話是這麼說,但你到底是第一經辦人,你說的話,對整個案子都有影響。我也實話實說,閆利民這次確實有點倒霉……”
刀鋒微微頷首。
好死不死的,郭建剛居然去他槽子里搶劫,結果惹得省廳領導都對他這個聚賭案關注有加。試想有哪個開槽子的“老板”能有他這樣的待遇?
玩個牌玩得驚天地的。
“所以,直接把他撈出來,是不太可能了。我的想法很簡單,能減輕一點算一點。我想,這個應該不會讓你太為難吧?”
三姐說道,語氣輕,微笑著看向他。
“我試試。”
這次,刀鋒沒有再直截了當地拒絕。
幫閆利民罪,那已經超出底線,刀鋒絕不可能答應。但僅僅只是“言”幾句,倒也不算違反原則。
三姐說得沒錯,他畢竟是此案的第一經辦人,當時現場除了他和林巧眉,沒有其他警方人員。刀鋒對現場的描述也是將來定罪量刑的關鍵之一。
他如果在遣詞造句方面稍加注意,就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最起碼,讓他別添油加醋啊!
現行的刑法條文,量刑區間比較大。常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類的規定。同一個罪名,判三年有期徒刑和判七年有期徒刑,都是法律允許的。
打個比方說,派出所抓嫖,拘留三天可以,拘留十五天也行,你要是敢跳,送你一年勞教(注1)你也沒脾氣!
“好,那就拜托你了!”
三姐微微一笑,轉回廚房,很快又端出幾個菜來。
陸靜也跟著進廚房,端了一大碗湯。
“這麼盛啊?”
刀鋒眼睛一亮。
以后世的眼來看,這五菜一湯尋常的,都是家常菜。紅椒煎鴨蛋,水煮魚片,炒豬肝,大片牛,清炒萵筍,老母燉湯。還有一小碟霉豆腐。
但現如今這時代,三個人在家里吃飯,就顯得很盛了。
而且香味俱全,聞著都令人食指大。
關鍵是有心了。
三姐親力親為,下廚給他做這五菜一湯,最起碼也得弄上一兩個小時。再加上挑選食材的工夫,這頓飯沒一個下午折騰不下來。
三姐這份!
確實給足了刀鋒面子。
“小刀,來點?你喜歡什麼牌子的?”
三姐將五菜一湯在桌面上擺一朵梅花,纖腰搖曳,從酒柜里拿出兩瓶白酒。
都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國酒級別佳釀。
哪怕現在是九十年代初期,這樣一瓶酒,也值一百多。頂刀鋒小半月工資。
刀鋒眼神在兩人上一掃,咧一笑,說道:“三姐,你們兩位,什麼酒量啊?我酒量可是很一般啊,別讓我出洋相。”
“放心,自己家里喝酒,隨意就好,不勸酒。”
三姐輕輕一笑,將兩瓶白酒都擱在了飯桌上,一瓶濃香型,一瓶醬香型。
三姐說得很隨意,刀鋒卻覺得心里頭有氣不大順了。
您看不出來,我剛才是跟你客氣嗎?
說到喝酒這事,刀警雖然不敢說“無敵”,但至從來沒怕過人,尤其是沒怕過這麼好看的人!
不管是誰喝醉了,不都是滋滋嗎?
注1:勞教制度,請自行查閱。我國勞教養制度始于1957年,廢止于2013年。不屬于刑法的一種,可以不經法院審判,直接由公安機關做出勞教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