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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荒年超市老板五歲半》 第九十章 不開竅

發明談不上,都是在研究前人積累的經驗果,研究明白了再讓指導其他人去做而已。

“用的上的,差不多都做出來了,接下來我就專門研究我的藥,你別再想一出是一出,再讓我研究別的,林福海的小孫子,還有林聰幾個認字快,三字經和百家姓都會背了,再練練就能默出來了。”

以后印刷書本的事就可以給這幾個有念書天賦的,他差不多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你也太沒上進心了,除了毒藥你就沒點別的追求?”宋坦坦恨鐵不鋼的搖搖頭。

“就這荒山野嶺的我再有上進心,又能如何,除了讓村里不迫害,就是讓大家吃飽穿暖,對付猛這點,我研制出了藥,還在圍墻外種上了毒草,夠安全了吧?

至于吃飽穿暖的問題,不是有你和宋小姨麼,吃穿都解決了,就剩好好過日子,做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打發時間,不然你還想做甚?”

宋坦坦噎住,好一會兒才找到聲音,“不是讓你一定要干什麼大事,就是你這種生活態度不對,太消極了,你應該有活力點,一點。”

“我倒是想上躥下跳的,讓自己看起來更健康,力更旺盛,但你得諒我這質,但凡我蹦噠的像你一般頻繁,就該吃不消,到時候說不定又得纏綿病榻數月,你于心何忍?”

“行了,別古言古語的,欺負我聽不懂?”宋坦坦作勢額心,拉了張椅子坐下,又從超市拿了一些櫻桃,葡萄,甘竹出來,也沒招呼他,自己就滋滋的吃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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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摘的野果子味道也還不行,但果,酸的很,不太喜歡,還是超市的水果好吃。

“今天陳金花跟朱秀說,摘回來的板栗和榛子都曬干磨,就等著你教他們做板栗糕,板栗餅。”葉墨尋也坐下來邊吃水果邊說。

“還是讓小姨去教吧,我一個小孩子這麼能干,豈不是奇怪?”明明想懶,卻把理由說的冠冕堂皇。

葉墨尋漆黑的眸子閃爍了一下便垂下眼眸,掩住面上的緒,宋坦坦這丫的鬼的,想做什麼就慫恿別人去做,眼下村里制作的“四大發明”,以及其他種種,都是出的主意。

僅限于慫恿別人去實施,自己并不熱衷于手,從超市里弄了一堆書給他看,又讓他抄寫翻譯,又威讓他慫恿村里其他人一起研制這研制那。

心忿忿不平,但面上卻平靜無波,最后葉墨尋只輕嘆一聲,罷了,誰讓人家有金手指,不愁吃穿,就憑這輕輕松松拿住他。

而他也毫無骨氣,沒怎麼反抗就屈服在拿出的食之下。

這些都沒什麼,只是有時候葉墨尋總是會想到以后,將來等他們長大了,該怎麼辦?古代講究男不親,現在他們年紀小每天湊一塊沒事,但再過幾年肯定不能那麼隨意了。

“宋坦坦問你個事唄。”葉墨尋一臉認真的直視

看他這麼嚴肅,宋坦坦也停下吃東西的作,坐直了子,“有話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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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都是十四五歲就談親論嫁,雖然現在你才六歲,但再過八年左右就有人會上門給你說,到時候你嫁是不嫁?”

宋坦坦真的認真思考起來,這問題遲早要面對,也沒有要回避的意思,“我倒還好,就是有些擔心小姨,過完年就十八了。”

十八歲在古代年紀算有些大了,之前村里幾個碎的婦人還說過閑話來著,不過被警告了一番,就沒人敢故意在和小姨背后嚼舌,不過估計們聽不到時肯定還有人說閑話。

宋追燕沒有結婚的打算,村里也沒有人家敢上門提親,太彪悍了,那些適婚的年沒人能的住

本人倒無所謂別人怎麼說,穿越前都三十出頭了,村里人沒說閑話,也從未放心上。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

宋坦坦卻聽不得那些閑話,心疼小姨,前世總覺得是自己拖累了小姨,為了把養大人,又怕結婚后對方會不接宋坦坦,所以一直不結婚。

如今穿越了,明明才十六歲,和小姨穿來一年多,過完這個年就十八了,早到了說親的年齡,這就很淡。

看來,村里沒一個能配得上小姨的,要說勉強配的上的也只有鐘青,但鐘青也是個大齡男,過完年都二十七歲了。

雖說不能拿年齡說事,問題是小姨和鐘叔叔時常一起打獵什麼的,兩人獨的時間特別多,若兩人真那有意思,早該有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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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坦坦也有意觀察過兩人,發現在不管是不上姨還是鐘叔叔,都把彼此當兄弟看,以前一起砍人,現在一起打獵,干什麼活都行,就是沒有談的意思。

如果可以,小姨能找個喜歡,對方也喜歡的人婚,不要一直一個人。

“舅舅的年紀確實有點大了,前幾年沒出來逃難的時候,我想過給他找個舅媽,但他不開竅,死活不想娶妻。”聽宋坦坦一直說小姨,也順便說了鐘青況。

“你舅舅為什麼不肯娶妻,難道他喜歡男人?”宋坦坦不是腐,但后世這種況看的多了,不腐也難免會想。

“不會,他就是單純的不想婚,腦子不開竅,”猶豫了會兒,他低聲說,“也有我的原因,我娘走的早,所以舅舅把我當親兒子對待,把所有力都放在我上。”

這樣看起來,鐘青的思想倒和宋追燕一樣,都為了外甥/外甥而犧牲自己。

碎的不就陳金花那幾個婦,這種人就是欺,下次再聽到誰說宋小姨和我舅舅的壞話,我就毒啞,一了百了,不會說話了看他還怎麼碎。”葉墨尋一副冷漠臉。

“人怎麼不干脆毒死了算了,就要灑藥,太腥了你。”宋坦坦一臉不贊同。

廚房這邊,宋追燕炒了一盤豬耳朵,豬耳朵是從家里拿過來的,腌制過的,洗了鍋,要炒番薯葉。

炒菜的油是之前野豬的熬的油,鐘青家就一個陶罐,他和大家一樣,用油很省,但宋追燕一來就挖了好幾大勺,不舍得放油怎麼能炒出好吃的菜,再說習慣了大手大腳,完全沒注意到鐘青閃爍的眼神。

一餐就下去這麼多油,把人家心疼壞了,但鐘青掩飾的很好,假裝并不在意。

“鐘大哥豬耳朵很好吃,你嘗嘗,味道真的很好。”宋追燕邊炒菜邊夾了一塊豬耳來嘗,嘗完發現鐘青在看,只好邀請他一起。

平時做菜習慣了,聞著炒好的菜很香,就會夾一塊子先過過癮,一時忘了這是在別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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