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顧家四人的帶領下,其余也是眾志城,把黎煜團罵到最后不得不上逞強說不跟你們計較,實則就是罵不過了。
二樓區吵一架的功夫,導演區去詢問折疊椅問題的禮儀帶著舉辦方負責人回來了。
確認椅子是真的放不下來,負責人對禮儀吩咐,“去貴賓區給沈導加個座。”
禮儀詫異一瞬,又很快回神,忙去辦事兒了。
負責人又吩咐自己后的助理,“去查,椅子昨晚都是好的,今天怎麼就壞了?肯定是有人搞鬼。”
助理忙應允,轉走了。
負責人這才不好意思的對沈嫣笑道:“抱歉,沈導,安排不周,讓您見笑了,您跟我來,我帶您去新位置。”
沈嫣客氣頷首,“有勞。”
負責人放低姿態,“都是我應該做的。”
貴賓區地方大,位置,沈嫣的位置很快就被安置好,好巧不巧,就在顧時寒后面。
直播間,黎煜的本來還在笑話沈嫣沒位置,轉頭就看到沈嫣落座了貴賓區,當即心里就不平衡了。
【憑什麼能坐在這里?】
【沈嫣背后有人吧?這里坐的可都是大佬,隨便誰手指頭,娛樂圈都得抖三抖,一個新人導演,何德何能可以跟他們坐在一起?】
【閃耀杯怕不是要捧沈嫣?】
當然,網上沈嫣的也不是吃素的。
【拜托,折疊椅壞了,這本來就是舉辦方的問題吧?人家作為補償,安排一個好點的位子怎麼了?難道你家補償是賠的東西會比你原來的東西還差?】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閃耀杯要捧我家仙,那又怎麼樣?礙著你事兒了?我家仙要值有值,要能力有能力,要人品有人品,要素質有素質,捧有問題嗎?】
【黎煜有心在這兒酸我家仙,不如去看看你家正主,塌房都要塌到太平洋去了。】
黎煜們一看這話,齊刷刷去搜索黎煜的相關消息了。
當前熱搜第一,黎煜兩面人。
大意就是說黎煜鏡頭前如何設立乖巧人設,私下里就如何的囂張橫行,毫無禮貌可言。
對此,經百戰的們立刻開始控場,刷屏聲稱藝人也是普通人,是人就會累,面對鏡頭營業已經很辛苦了,私下放松一下,做回自己怎麼了?誰還沒有脾氣不好,大喊大的時候?營銷號都是在斷章取義,截取黎煜緒最不好的時刻,來無限放大,借此黑黎煜。
控場的同時,們還不忘回來閃耀杯的直播間,繼續跟沈嫣們對罵。
們忙得兩頭轉的時候,閃耀杯現場,全部人員座,頒獎禮正式開始了。
雖然正在直播中,但其實現場人員除非是上臺,否則說話聲音不會被收錄進直播間,而且頒獎禮開始后,幾乎直播鏡頭全都對準了舞臺,貴賓區沒什麼人盯著了。
溫凜謹遵顧時寒提出的不暴他和沈嫣已婚的圣旨,借著這機會,才回頭沈嫣,“嫂子,我是時寒的朋友,初次見面有些唐突,我就想問一句,你公司定了沒?”
沈嫣搖頭,“還沒。”
這幾天倒是有公司來跟簽約,但對方只簽一個人,不讓帶團隊,又或者是不想跟所在工作室簽合作合同,而是想直接簽雇傭合同,把劃到對方公司去,為對方的員工,就像沈嫣在前公司的職位一樣。
這都不是想要的簽約,所以都沒答應。
因為拒絕,已經被好幾個公司說耍大牌了,還有公司說提名了閃耀杯就尾翹到天上去了,他們等著看沒獲獎,還沒有公司愿意簽約的狼狽樣子,還揚言沈嫣沒人要的時候,一定會低眉順眼的回來求他們再簽自己。m..ζa
沈嫣并未將這些嘲諷當回事兒。
溫凜一聽沈嫣還沒定,立刻兩眼冒星星,“跟我簽約啊!我的公司在業也算是數一數二,市面上十部票房破億的電影里,就有八部是我公司的,你跟著我,有保障!”
溫凜公司的大名,別說在導演圈,只要是看國電影的人都知道。
不過沈嫣并沒有因為這麼大一個老總親自來跟自己談簽約就興。
很冷靜的問:“我有團隊,簽約的話,我需要日后我的拍攝計劃里,都由我團隊的人,擔任幕后各組的組長。”
的團隊,最是清楚、支持的想法,這是旁人很難做到的。
溫凜一句廢話沒有,“可以!”
沈嫣繼續道:“我有自己的工作室,我們只能簽合作合同,劇本版權歸我,電影版權歸你,能接嗎?”
劇本在沈嫣手上,即將來沈嫣要賣給別人再拍一次電影,或者是自己出版寫小說,畫漫畫,那都是溫凜這方不能干涉的。
這就像是畫作的買斷和授權,溫凜只是沈嫣劇本的授權方之一而已。
這于溫凜而言,是一筆賺了,但是又沒完全賺的買賣,但凡是個錢的商人,都不會同意這份合同,但巧了,溫凜不是。
他簽約沈嫣,并不是為了靠沈嫣賺多錢,畢竟他不缺錢。
他想要的,只是作為四人組里年紀最小的弟弟,常年被顧時寒這個大哥欺,終于能翻農奴把歌唱,雇傭大嫂給自己打工的快樂。
所以溫凜想都沒想,直接道:“能接!”
沈嫣挑眉。
沒想到,別人眼中絕對不能接的點,在溫凜這里都不是問題?
看來兩人確實有合作的可能。
沈嫣繼續道:“選角由我最終決定,我不接沒有實力的演員,哪怕對方帶資進組。”
溫凜一口答應,“好的!”
沈嫣說:“我選題材,寫劇本,有我自己的想法,我不接無法提出實質意見的人,來對我的劇本指手畫腳。”
溫凜閉眼點頭,“行!”
沈嫣問:“你是按照電影簽,還是按照時間簽?”
簽電影,即溫凜覺得哪個劇本他想拍,就簽哪個劇本拍電影。
簽時間,即約定時間,沈嫣等同于是溫凜手下的半職工,寫出的所有劇本,電影拍攝權的必選都是溫凜。
本來按照常理來說,后者的正確運作方式,應該是甲方,即溫凜的影視公司,對為乙方的沈嫣提出劇本要求,沈嫣按照要求去寫劇本,但因溫凜答應了沈嫣,不干涉的劇本創作,所以就演變了沈嫣寫什麼,溫凜就必須拍什麼。
顯然,溫凜還沒意識到這一點。
他高興道:“時間!簽他個十年!”
開玩笑,有時間選擇權,誰還一部一部電影的去簽約啊?
一旁,目睹全過程的顧時寒、秦耀和陸景舟:“……”
該說不說,溫凜傻是真的傻。
第一次見甲方把合同簽的這麼喪失主導權的。
就這智商,他還想著雇沈嫣給他打工?
他難道沒發現,他已經了沈嫣手下的打工人了嗎?
三人齊齊撇開頭。
沒眼看。
這不是他們的兄弟,他們不認識這個做了虧本買賣還樂在其中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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