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村裏人誤我!
劍斬仙!
使用靈氣催,一旦出手,可以千裏追蹤,殺人與千裏之外。
當然,一開始沒那麽厲害,頂多十幾米就了不得了。
就看以後修為高深,用出時候的效果了。
“十幾米,暫時是足夠了。加上與之相配,可以更強。”楚歌說道。
劍斬仙需要將自靈氣運用到極致,以自靈氣的運用靈活層度去追殺人。
若是運用的層度高,甚至能夠突破極限。
楚歌站在瀑布之下,舉著巨石。
任由水流衝刷,他的心紋不。
閉著眼睛,用心去,運轉的靈氣。
靈氣不多,但是很純。
“先化劍,再運轉。”楚歌暗道。
他運轉靈氣化劍行,在遊走。
不時的化線條,不時的凝各種。
劍,刀,長槍......
越是運轉,楚歌越是能覺到靈氣的妙用無窮。
他對於靈氣的運用,越來越得心意。
靈氣在他手裏,也變得不再拘泥於平常。
一天,兩天,一直到第三天,楚歌在這裏足足呆了三天。
睜開了眼睛,他舉著巨石從瀑布中走出。
這塊巨石比他前兩天舉得巨石大了一圈都不止,他上的皮是越來越黑,上麵的裂痕紋路也是更加深層。
古樸,厚重!
楚歌仿佛從遠古走出,散著強勢的氣息。
“又到的巔峰了,沒有突破到淬三層。
龍魄撼天功也沒多突破,隻是達到了目前承的巔峰。
看來需要藥熔煉,才能再行突破了。”楚歌說道。
噗通!
楚歌將巨石丟了湖泊,霎時間水花四濺。
道道水流,四散開來。
“該出去了。”
他穿上了服,向著森林走去。
一步步踩著大地,速度不快。
“阿牛,好多天沒見了,你這是幹嘛去?”
走在森林不久,楚歌遇到了老獵人。
他背著長弓,腰間懸掛著兩隻野。
“這段時間一直在大山看看有沒有什麽好藥材,可惜忙活了幾天,什麽也沒找到,於是準備出山了。”楚歌笑著回道。
老獵人點頭。
“大山裏麵哪有那麽多藥材啊,你不如去城市裏麵打工賺錢了。
小曦前天去了城裏,照顧去了。
你也去城裏打工,這樣也好有個照應”老獵人說道。“這孩子太苦了,你要好好照顧。”
“我會的!”楚歌回道。
“走,我送你一程!”老獵人客氣道。
“不用了,不勞煩了。”
“你這孩子還跟我客氣啥啊!”老獵人笑道。
楚歌無奈。
“好吧!”
兩人邊走邊聊。
“阿牛啊,以後記得好好努力工作,沒有錢沒事,未來可以賺!
小曦的事你要多關注,要花的錢很多,你要是沒錢,可以找我!”老獵人勸道。
“你穿的破舊,長相也是一般,沒錢沒勢的。
娶到了小曦這樣的好孩子,你要珍惜啊!”
老獵人說的楚歌無言以對,也不好反駁。
一路行走在森林,很快到了楚歌停車的地方,楚歌鬆了一口氣,總算可以走了。
這裏很有人來,所以他的車在這裏停了半個月也是無人問津。
何況他用一大片樹木遮蓋了,別人也看不到。
“樹葉都枯了!”楚歌上前將遮擋的樹木拿開。
“阿牛你這是幹啥?”老獵人在一旁疑的問道。
他不明白,楚歌不是要出去麽?
怎麽在這裏清理樹枝,難道他還要帶樹枝回去?
去城裏帶樹枝,這不是傻麽?
“哦,我的車在裏麵。”楚歌說道。
車?
老獵人有點傻眼了。
不是說好是窮人,沒錢沒勢的麽?怎麽又有車了?
不一會兒,楚歌就將樹枝清理幹淨。
黑的跑車展現了出來,上麵積了不的灰塵,幹枯的樹葉落在上麵,遮蓋了一大片。
老獵人看呆了。
真的有車!
他也是見過世麵的人,知道車越是矮,地盤越低,價格越是高。
眼前的這輛車,車矮不說,地盤更低。
這樣的車,絕對是極品車。
而且這輛車,屬於曾阿牛,陳曦的男朋友。
“回去城裏,讓人洗一洗!”楚歌暗道。
他拉開了車門,看向裏麵。
因為時間不是很長,加上這是價值八百萬的跑車,封很好,所以裏麵很幹淨。
“我試試還能不能開!”楚歌按下了啟鍵。
嗡嗡嗡!
黑的跑車轟鳴,在寂靜的樹林產生巨大的聲響。
大地震,枯葉飛起。
“能開!”楚歌微笑。
關上了車門,打開了車窗。
“阿叔,我先走了,有時間再來村裏玩!”楚歌說道。
這個老獵人,是個好人。
準備開車離開。
而老獵人在楚歌的道別聲中,驚醒了。
“阿牛,等一會,這輛車是不是很貴?”老獵人急忙問道。
很貴?
楚歌想了想。“隻能算是中等吧!”
“中等?多錢?”
“幾百萬吧!”楚歌說道。“不聊了,我趕時間,有時間見啊!”
他一踩油門,衝向了馬路方向。
在森林自然不可能開太久,地盤限製了車輛的行進。
雖然地盤可以調高一些,但是楚歌不想這麽麻煩。
“我去,幾百萬還中等?”老獵人都聽傻了。
一萬塊錢,他都當做寶貝,巨款了。
何況幾百萬啊!
他這一輩子也賺不到這個錢啊。
“這個阿牛,竟然這麽有錢,難道說......”
老獵人不由想起陳曦說過的,當時陳曦說這人是的恩人。
白的石頭,也是他買的。
五十萬!
自己那時候不信啊,就是白石頭賣出去,他也不信。
沒辦法,陳曦太年輕了,況且那白的石頭,早就鑒定過不值錢。
曾阿牛穿的也很簡樸,長相一般,不像有錢人啊。
這能信?
這樣的人能有五十萬?不可能啊!
隻是現在,老獵人不得不後悔了。
開著價值幾百萬的車,會是窮人?
“這小子太低調了啊,這麽有錢穿的比我還破!
我剛才說的,怪不得他不回話!
不行,我要回去告訴村裏人。
那個白的石頭,我也要找。
找到了,絕對能賣出大價錢!
誒,糊塗了,村裏人都糊塗了啊!
小曦那麽善良的孩子,說話能是假的麽?
村裏人誤我,誤我賺錢啊!”老獵人嘀嘀咕咕的快步向著村裏人跑去。
魔都,大都市!
從寂靜無人,人煙稀的大禹山來到這裏,楚歌花了半個小時不到。
雖然離開這裏隻有十幾天,但恍如隔世。
街上的人流走,穿著稀服的孩,長長的白。
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個個可人。
“還是都市裏麵好!”
楚歌看的眨了眨眼,然後苦笑,他覺自己好像變得越來越流氓了。
“先洗車,再找地方住下,然後再去取回我的東西!”
他將車停在了洗車的地方。
“洗一下!”
“好嘞!”
洗車人員清洗車輛,楚歌去銀行取了一點錢,回來站在一旁,拿出了玲姐給他的紙條。
“帥哥,一個人麽?”一個臉很白的人走過來問道。
妝畫得有點濃!
搭訕!
楚歌穿的很差,可耐不住他開的車是極好的。
一旁剛洗好的黑跑車價值,超過了幾百萬啊!
所以楚歌穿的再差,在這人眼裏,也是帥哥,為人低調,有魅力!
“不是,我等人呢!”楚歌回道。
人麵顯失落之。
洗車而已,怎麽可能等人,這是故意在拒絕!
“等人啊,可以加個微信麽?就當個朋友。”人不死心的說道。
楚歌搖了搖頭。
“不用了,快來了!”
人歎息。
“好男人都被豬拱了!”踩著高跟鞋離開了。
楚歌愣了愣,自己大白菜了?
“老板,車洗好了。”
“好!”楚歌丟給他一百塊。“不用找了。”
“好嘞,老板大氣!”
楚歌上車後,按照玲姐給的紙條上麵記載的地址,啟了一下導航。
“距離這裏不遠。”
白樺路!
白樺樹傲立在路兩旁,一路通向遠方。
楚歌要去的地方,是一個名為秋葉的別墅區。
玲姐有錢,置辦的私人房產是價格昂貴的別墅。
開車進了別墅區,找到了位置。
一棟白的別墅此刻大門閉。
“不在麽?”他走上前,站在門口準備等等。忽然他聽到了裏麵傳來了聲音,要不是他耳朵好,聽覺靈敏,是本聽不到的。
“我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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