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逢
公寓走廊外的應燈壞了,沈亦歡黑將金屬鑰匙鎖孔關上門,電梯停電了,只好走樓梯。
白黑,腳步飛快,行時出點約的縴細腰,像極一隻夜行的大貓。
剛走下樓手機就響了。
「喂。」接起,聲音蔫蔫的。
手機裡立馬傳出一陣嘈雜的聲響,人聲鼎沸,激烈的搖滾樂,沈亦歡面無表地把手機拿遠了些,看了眼來電顯示。
——高爾基。
「……」沈亦歡撚了撚眉,調低音量,聲音細細,著和此時表完全不同的乖,「找我有事嗎?」
那位「高爾基」兄嚷著大嗓門︰」寶貝兒,快來Queens!」
「我就不……」
話還沒落,「高爾基」丟下一句「救命的急事兒」,就鬧鬧哄哄的罵了幾句,不知被誰拉去了,電話也隨即斷了。
八月的夜晚,溫度毫不減,大地正源源不斷釋放白天積攢下的暑氣,仿佛是夏天要燒灼夏天本,熱浪一波波翻湧過來。
沈亦歡輕輕「嘖」了一聲,似乎在思考那句「救命的急事兒」的可信度,最後還是攔了輛車報了Queens的名字。
高爾基,真名其實和名人沒毫關係,林開歌。
主業作死,副業模特。
沈亦歡前段時間負責過他的雜志版面拍攝,就算是認識了,林開歌非常自來,不就拉著沈亦歡出去玩。
高爾基,是沈亦歡給他取的綽號。
Queens是一家網紅酒吧,經常能踫見網紅、小明星、模特一類的俊男。
鐳聚燈破開濃重的煙霧,彌漫著濃重的煙酒味。
沈亦歡撥開人群,直直地朝林開歌等人朝聚的座位走去。
一路收獲了不打量的目與輕佻的口哨聲。
長得實在不像混跡於酒吧這種地方的模樣,白淨又懵懂,五漂亮青,看進眼睛裡時仿佛是遇到一隻森林深的小鹿,清淩淩的噙著一層霧氣,可再往裡看,就會覺眼底空得很,黑似的,整個人都著漫不經心的茫然。
「這!」林開歌一見就原地跳起來。
一桌其他人也都朝看過來,都是模特,沈亦歡經常拍雜志,也能認識個七七八八。
「都在啊。」沈亦歡噙著點笑和乖,一雙極迷的眼眸瞇一條。
其中一人哄笑道︰「林開歌你不是人啊!這不心帶壞我們攝影師妹妹嗎,哪兒還有你這種把好孩子往Queens帶的人!」
於是接著一陣聲討。
看到這,沈亦歡也知道那句「救命的急事兒」純屬瞎扯,也懶得生氣,挨著林開歌坐在一邊。
「知道這些都什麼酒嗎?」林開歌問。
「什麼?」
「失酒!」
「……」
沈亦歡面無表的扭頭,視線慢吞吞地落在他臉上。
「鎭,不是給你喝的,我自己喝!」林開歌勾著,「搞個直播玩玩。對了,你要喝點什麼?」
林開歌靠著他那副皮囊,還算個知名的模特,有一批,平常還能遇上接機,要合照要簽名的況。
「橙吧。」
旁邊有人聽到了沈亦歡的話,立馬笑道︰「妹妹你也太乖了吧!我還是第一回遇到有人來酒吧要橙喝的。」
「我不太會喝酒。」沈亦歡微微笑著說。
林開歌搗騰好了直播件,還沒進房,於是隨意的扔在一邊,湊近沈亦歡。
帶著笑意道︰「你可就裝吧。」
「嗯?」沈亦歡角還揚著。
林開歌撈起手機,隨便按了幾下,隨即沈亦歡的手機便也亮了,上面顯示著——高爾基。
「……」
林開歌笑起來,懶散地癱在沙發上,微微側向沈亦歡,顯得非常親昵。
「我就不信了,一個給我備注這綽號的人還真能是隻小貓?寶貝兒,你要不要給我解釋一下我這綽號的意思啊?」
「高、而、基。」一字一頓說,看過去的眼神非常真誠。
高190,並且,不像個直的。
高而基,高爾基。
完。
「噯,我真是直的。」林開歌簡直是被氣笑了。
沈亦歡點頭,喝了口橙,看起來興致缺缺。
「好吧。」
***
醫院。
「鎭,陸爺,你這才回來怎麼還傷了。」虞家誠看著男人背上的大塊跡,不由皺眉。
陸舟淡淡︰「舊傷了。」
「看著有點兒恐怖。」
「你是員警嗎?」一旁包紮的護士問。
陸舟一手摁著太,暫時沒有應聲。
於是虞家誠替他回答︰「不是,是軍人。」又奇怪地拿手肘撞了撞他,「看什麼呢這麼出神。」
「沒什麼。」
他收回目,低眸。
虞家誠從小就和他認識,當即扭頭尋著剛才他看的視線看過去,便見到了一個背對他們的姑娘,長髮飄飄,背影殺手。
???
這是要轉啊。
除了那誰,他還沒見過陸舟這麼盯著一個姑娘呢。
視線微頓,那個姑娘正拿著一個Pad看直播,畫面一掃而過,虞家誠掃見一個悉的面孔。
說悉其實也算不上悉,變了很多,沒了從前的頑劣氣質,即便畫面只在上停頓幾秒,也能看出的乖巧,氣質也有了一種說不上來的沉澱。
虞家誠微怔,看了陸舟一眼,後者非常平靜。
「……剛才,那是,沈亦歡嗎?」他輕聲問。
「嗯。」他淡聲,倒是沒否認剛才看的就是。
「怎麼覺跟以前不一樣了。」
陸舟沒回答。
虞家誠也不在意,又回想起剛才沈亦歡的樣子,還是漂亮到扎眼,皮白得發,兩彎柳葉眉,雙目漆黑,一件乾淨的白T,眼皮耷拉著有點倦。
他懷疑剛才是自己看走眼了才會在沈亦歡上看出「乖」來。
「知道你回來了嗎?」虞家誠問。
陸舟神漠然地看著他,虞家誠明白了他意思︰沈亦歡為什麼要知道。
虞家誠剛才沒看見,可陸舟看見也聽見了——
沈亦歡旁邊還坐著個男人,端著酒杯笑容輕佻,很像從前的沈亦歡,偶爾耳邊蹦幾個「失酒」、「一杯倒」的字眼。
他又想起縴細白皙的脖頸,以及流暢的線條。
陸舟垂下眼,非常煩。
***
作死喝失酒,勢必是會遭到天譴的。
大晚上的,救護車呼嘯而至,在一片笑鬧聲、調侃聲中把一個酒中毒的大壯個搬走了。
酒中毒的不是林開歌,而是另一個一塊兒玩的男人,沈亦歡不認識他,只不過大家都跟著去醫院,也就莫名其妙地跟去了。
到了醫院才發現這些人本不是來關心病人的,而是一群熱衷吃瓜的朝群眾。
林開歌帶著一張,叨叨叨地嘲笑他喝一杯就倒實在是太垃圾了,另一個舉著手機拍視頻還發到工作群裡供大家眾樂樂。
沈亦歡算是有良心的,沿路買了袋水果,可惜病患不能吃,只能分給大家,於是大家當著躺病床上面無的朋友, 津津有味的給吃了。
氣得病患豎著食指大罵他們沒良心,又疼得嗷嗷著過去。
一群人七八舌熱熱鬧鬧的,就這麼完了一次愉快的醫院一日遊,很快也三三倆倆的走了。
「我送你回去。」林開歌拍了拍的肩。
「哦。」
沈亦歡點頭,抬腳跟著他走。
「鎭,等會兒。」林開歌笑著,手指衝下指了指,「我去唱個歌。」
「……」
沈亦歡站定,懶得理會。
穿了雙帶著點兒跟的小皮鞋,站久了就累,索挨著牆蹲下來。
醫院的走廊充斥著各種低分貝的喧嚷,刺的人耳生疼。
醫生護士低聲談的聲音,風扇的聲音,掛水的玻璃瓶踫撞的清脆聲,以及推車在地面推行的輕微金屬聲。
都讓沈亦歡想到那個非常不好的傍晚,也同樣是暑日。
突然,耳邊傳來一個與這些聲音完全不同的——
撥打火機的聲音。
沈亦歡眉間微蹙,看過去。
一個男人。
形頎長,黑黑,黑髮乾淨俐落,修長而骨節分明的手指著一個打火機,沒有點煙,解悶似的撥著開關,出一截冷白卻線條分明的手臂。
沈亦歡的手無意識地收。
男人神寡淡,垂著眼並未注意到,眉骨朗,一雙平靜就帶戾氣的眼,再往下是修長的脖頸,突出的結,弧線落拓。
燈將他的影子拉長,影延長至沈亦歡的腳邊。
不自覺地抿了抿,竟有點不敢看了。
這麼快就三年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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