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漢生否認了職務侵占這個罪名,表示正常做生意錢有時候不一定走的全是對公賬戶,同時也認為自己為公司創造了不可估量的收益。
經歷過許心雯的案子后,姜尋已經長記了。
發現當事人一開始是不會把什麼都告訴律師的,總是有所瞞,那部分重要信息非要對方律師揪到了,或者到了沒法掩飾的地步才會說出來。
為了提升效率,姜尋最后跟孫漢生求證“孫先生,我現在是你的律師,和你是站在同一邊的,你確定管理好味記期間,從未把公司的收當作私用嗎?”
孫漢生毫不猶豫地答“我確定。”
……
姜尋離開拘留所后重新看了一遍孫漢生的銀行流水,流水看起來很完,將近半年都沒有任何一筆值得懷疑。
但有時候太完,才是最大的問題。
正在想下一步應該怎麼做,手機響了起來。
來電顯示盛司越。
姜尋不怎麼想搭理,可手機暗下去又亮起。
還是接了,嗓音有些不耐煩“你有事嗎?”
“盛太太這是什麼語氣,沒事不能找你?還是說,你喜歡給我理人那種事?”
“沒事掛了。”
盛司越這才正經了些“我在你們律所,秦明禮說你出去了。”
“你去律所干什麼?”
“想聘請姜小姐作為我的代理律師,不行麼?”
無語極了“盛司越,生活中你對我不滿冷嘲熱諷我不想多說什麼,但別當攪屎來影響我的工作,否則,別怪我去找爺爺告狀。”
男人輕笑出聲“你是小學生嗎?還告狀?”
“我沒跟你開玩笑。”
“早上公司
臨時有點事要理,所以沒陪你一起吃飯。”
姜尋擰眉。
什麼時候說過需要他陪吃飯了?
“中午我們一起吃個飯,只要盛太太賞臉,我保證一年不打擾你工作。”
“你想在哪吃?”
盛司越報了個地址。
姜尋同意了。
電話剛掛斷,就馬不停蹄地給秦明禮打了個電話,求證之后才發現盛司越本沒有去金科律所,剛才是嚇唬的。
這才放了心。
中午十二點,姜尋準時赴約。
可到了餐廳卻不見那男人的影,打電話過去催,得到的回復是——
“雯雯從國回來了,我去機場接,你自己吃。”
姜尋的第一反應是生氣,冷靜下來之后,又覺得可笑。
本,好像就是個笑話。
人正思考要不要一個人留在這麼高檔的餐廳吃個午飯,手機響了。
是個陌生號碼。
接了起來“哪位?”
“我是好味記聘請的律師,我姓范,姜律師現在有空嗎?我們見一面。”
“范律師中午不吃飯嗎?”
對方的聲音帶著幾分笑意“我們可以邊吃邊聊。”
“我在餐廳了,你方便的話現在過來,不方便的話,我們再約時間。”
“方便。”
姜尋報了地址,坐在位置上盯著窗外的景,有些心不在焉。
大概二十分鐘,對方律師過來了。
“是姜律師嗎?”
姜尋回頭,看到一張悉的年輕臉龐時,不可思議極了“學長?你什麼時候回國了?”
影視頂流顧宣烈,劍眉星目,矜貴高冷。 身為顧氏企業的大少,是粉絲們嘴里不努力就得回家繼承家業的“人間富貴花”。 他從不與人傳緋聞,對外宣稱不婚主義。 但心底埋藏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他想要的女人,是別人的老婆。 才剛離婚,季開開頂著亞姐的頭銜重回娛樂圈,上綜藝,演電視,錢多人美,一炮而紅。 娛記樂于報道她的豪車上,又載了哪個小鮮肉來博取新聞版面。 黑粉群嘲:不過是拿錢泡“真愛”,坐等富婆人財兩空。 后來,眼尖的粉絲發現,從季開開車上下來的是娛樂圈的頂流影帝顧宣烈! 認為她一定會后悔的前夫:“……” 嗯?不對!一定是哪里出了問題。 前夫緊急公關,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太太有些頑皮,過幾天就會回家!” 一天后,影帝曬出八億的藍鉆戒指和一張幼時的合影,[顧太,快來認領我!] 他想要的女人,這次一定得是他的。 **雙C卯足了力氣開屏吸引人的影帝VS我只喜歡你的臉真的不想再結婚的小富婆
“路晚欣,把離婚協議書籤了!”雲子豪拿出兩頁薄薄的紙,拋到了剛剛做完引產手術的她面前,冰冷的聲音完全沒有任何的感情。她驚痛地看著他,原來這個男人的心一直鐵鑄的!他從未愛過她,哪怕連一絲絲夫妻的感情都沒有!顫抖的手幾乎拿不住筆,可是她仍然拼盡所剩的全部力氣在協議書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雲子豪,我希望你將來真得不
時念念第一次遇到江妄,是在派出所門口,少年神色淡的染不上任何情緒。後來,她聽說江妄去年出過事,耳朵也因此喪失聽力,學校里大家對那次的事眾說紛紜。時念念以為,江妄是這個學校最不能惹的人時念念以為,在江妄臉上看不到任何有情緒的表情。 直到她看到了江妄臉上沉淪的神色。少年身上的酒味和衣服上的皂角混合在一起,勾出異常清冽曖昧的味道。他下顎收緊,目光沉沉,克製而隱忍的在她耳邊低聲說“小結巴,我喝了酒,現在特別想親你,可以嗎?”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