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如種種,一言難盡。
是以但凡家中過得去,疼惜子的人家,都不愿意讓自家孩兒去做沖喜娘子。
那時明朗懂得沖喜之意后,為那鄰家小姐姐悶悶不樂了好幾日。
祖母見愁眉不展,道:“各人有各人的命。朗兒放心,有祖母在,你永不會有做沖喜娘子那一日。”
言猶在耳,斯人已逝。
安嬤嬤反應過來,頓時大驚失,口道:“這萬萬不可!”
“有何不可!”明夫人臉一沉,旋即展展袖,收了收厲,開口道:“按理呢,我們這樣的人家,是無人敢要求,我們也不樂意去做這種事的。只是此次況不同,對方是容國公府,容世子病重,既上門來問,于于理,都無法婉拒。”
安嬤嬤急道:“可是,可是……”
明夫人喝一口茶,道:“容國公府是什麼份,那容世子何許人也,你們隨便去打聽打聽。雖說是做沖喜娘子,即便無權勢相,想必亦有不人爭相競做。你運氣好,應當高興才是。”
如何能高興,安嬤嬤滿臉焦急,這事來的太突然,猝不及防,真不知如何是好,低聲下氣道:“夫人,求夫人憐憫,姑娘才……”明夫人沉著臉,吹著茶盞,看都不看安嬤嬤一眼。
明朗一直安安靜靜站著,此時方開口道:“父親知道此事嗎?”
聲音不大,話語卻清晰朗然,平靜淡定,兼音清麗,宛若春日黃鶯。
明夫人聞言,冷冷一笑:“你父親知道又如何,不知又如何?就他,難道還敢推拒國公府不?別說他,就算老夫人在,也不定敢說個不字!”
提起老夫人,安嬤嬤便想起來,道:“可是,夫人曾答應過老夫人……”
嘭的一聲,明夫人將茶杯重重放到桌上,終于按捺不住,發開來:“拿老夫人說事!告訴你,要不是……這事得到明朗?!莫不知好歹!你來,是好心告知你一聲,別得寸進尺,蹬鼻子上臉!此事與國公府已說定,休再多言。老老實實回房去,等著明日國公府來接罷。”
明夫人厭惡的擺擺手,打發明朗走。
安嬤嬤猶不死心,還想再說,明朗卻一扯安嬤嬤袖,輕輕搖了搖頭。主仆二人早有默契,安嬤嬤明白明朗之意,沖喜娘子之事恐再無轉圜余地,再哀求,也不過自取其辱,遂忍下求告之詞,巍巍爬起,與明朗一起告禮,離開。
明朗一走,明雪頓時忍不住道:“母親!”
明雪披頭散發,儀態全無,此時也顧不得,只朝母親瞪眼道:“你真讓去國公府?為何不是我?母親為何不讓我去?”
明夫人怒道:“什麼話!堂堂伯爵府嫡長,竟想著去做沖喜娘子!”
明雪道:“那得看對方是誰。那可是容國公府!是容翡!”
容國公府,大楚開國功勛,幾代重臣,真正鐘鳴鼎食,權勢滔天之家。如今的容國公手握重兵,駐守邊疆,正為朝廷所依仗。
容翡,為容國公府唯一嫡子,是為真天之驕子,世襲爵位,一生哪怕一事無,什麼都不做,也便是潑天富貴,無上榮華。然則容翡其人,卻自文武雙習,天賦過人,六歲宮伴讀,待遇與皇子等同,十四歲隨父出征,屢建軍功。十六歲翰林院,大楚最年輕翰林學士。
如今年不到二十,卻居要職,地位超然,在朝中舉足輕重。
偏此人又生的容貌俊,當年新科三元馬游街,容翡與一眾人等陪同,容翡一席白,面如冠玉,神淡漠,騎高頭大馬,于人群中翩翩而過,風頭竟蓋過新科三元,引起轟。
自此“京城第一公子”之名不脛而走。
第一公子吹皺一池春水,無數春閨夢里,本人卻春心未,至今孑然一,不曾婚娶。
【據傳,容翡曾言:“外夷未平,國家未安,何以為家。”真正人又又恨。】
明雪雖未見過容翡其人,但第一公子種種傳言卻聽的頗多,已十三,大楚風俗,十三歲便可嫁娶,終大事已計上心頭。如大多數一樣,心事漾,對京城第一公子亦充滿向往之心。奈何自家這新晉的伯爵府,與容國公府實在差距甚大,不敢肖想。明雪本不敢奢,誰料天無絕人之路,竟天降奇緣。
“如此大好機會,母親竟拱手讓人?!”明雪臉上發紅,朝明夫人恨恨道。
明夫人亦是恨恨的:“你以為我愿意!”
兒的心思,明夫人再明白不過,因也一樣想法:若能讓明雪進國公府,近水樓臺,憑明雪貌,再加上自己手腕,保不準便借此締結姻親,就一樁事。
兒大了,明夫人早于暗中婿。自己也出伯爵之家,嫁與忠祥伯府,算勉強門當戶對,可明遠山窩囊平庸,讓也跟著窩囊一輩子,無出頭之日。好在大兒繼承年輕時姿,貌如花,明夫人誓要兒嫁的好,耀門楣,風無限。
看來看去,都不甚滿意。
誰知容國公府人突然上門,當即心狂喜,然則卻又是空歡喜一場。
“人家指名道姓,要那小蹄子。”
“為何?”
“八字最相合!”
明雪頓時無話可說。
這沖喜就跟娶親一樣,也有些許講究,合一合八字便是其中之一,這點上,沖喜甚至比娶親更看重,畢竟娶親時若雙方投意合,八字不相沖便無妨。沖喜則不然,八字越合越好。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一針在手,治病救人,贈醫施藥,貪財好色見利忘義,人稱鬼醫;重生歸來誓要報仇,腹黑手恨,護短記仇,小心眼,黃蜂尾後針,最毒婦人心;同一個人,人前人後兩張臉,救人反被人惦記上了,未經同意就被選為妃;鬥智斗勇鬥天斗地,鬥出一個錦繡人生,鬥出一個獨寵蜜愛。
唐可兒一度覺得,宅鬥宮鬥很無聊,有吃有喝,過自己小日子不好嗎?為個男人鬥來鬥去,是不是傻? 可真的穿越了,她才發現,爭不爭寵,鬥不鬥爭,根本不是自己說了算。 權傾朝野的十王爺,兇殘冷酷,而且,不近女色,娶了老婆,守活寡,而唐可兒就是那悲催的那個。 然而,說好的不近女色呢?寵的那麼高調,害她成為眾矢之的,她該不是嫁了個禍水吧? 哦,不,她嫁的是個妖孽,王爺喝了酒,還會變身?這冷冰冰的蛇是個啥? 十王爺:“看到本王真身的,隻有死人。” 唐可兒:“不死行不行?” 十王爺:“行,留在本王身邊,敢跑,就吃了你。” 唐可兒:“呃……”
“王爺,昨天王妃將太妃最喜歡的錦鯉給燉了。” 某王爺翻著手上的書:“給王妃再送幾條過去,免得她不夠吃。” “王爺,王妃把小公主給踢下水了。” 某王爺頭也不抬:“這種事還需要勞煩王妃動手?下次讓她自己跳下去。” “王爺,王妃帶著您兒子跑路了。” 某王爺終于起身。 “王爺,您是要去抓王妃了嗎?” “傳本王命令,通緝小世子!敢拐走本王妻子,本王要打斷他狗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