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顧雲卿無法判斷真假,因為他對季玲艷的過往一無所知,從哪裡來?的父母兄弟呢?和顧伯昭生下了季安之,又為什麼會被顧家趕走?他統統都不知道,他知道的寥寥可數的信息,那也是季安之偶爾提及的。
這二十多年來,季安之的生母在顧家始終是個諱莫如深的話題。季安之費盡心力,最終也只查到他生母原本是昆城某縣人士。但更的信息卻是查不到了,誰能想到,踏破鐵鞋無覓,季安之要找的人就在這方寸之地。
高明威看著顧雲卿的表,他停下來,給顧雲卿倒了一杯茶,嘆道:「說起來,都是老舊的事了,你們年輕人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顧雲卿沉片刻,道:「高伯伯,你能講一下季阿姨沒有離開顧家時那段往事嗎?」
高明威點點頭:「阿艷原本是昆城人,因為家裡窮,很小就出來找事做了。年紀輕輕的姑娘,一沒技二沒文憑,有相當長一段時間,阿艷吃盡了苦頭。苦了好幾年後,憑藉著好外貌,阿艷在生活所迫之下去了KTV做服務員,後來就陪客人喝喝酒。」
「顧伯昭就是在KTV認識阿艷的,之後的事,你應該也能想得到。阿艷懷孕後,據說顧伯昭許諾一定會娶。為了表明真心,顧伯昭把阿艷帶回了家。阿艷告訴我,初進顧家時,顧老太太和顧老先生對還算客氣,可能是看在肚子裡孩子的份上,也有可能因為顧伯昭太。」 (5,0);
「年輕姑娘總是天真,阿艷也不能例外,做著夢,以為只要生下顧家的孩子,的份就算定了。做夢也沒有想到,從生下孩子那一刻起,也會是悲慘命運的開始。」
「阿艷生下孩子時,顧伯昭耐不住寂寞,帶著別的姑娘出國去玩了。可憐阿艷生下孩子沒多久就被顧老太太找了個藉口送出了顧家,被安排到了一間出租屋,聯繫不上顧伯昭,也見不到孩子。直到這個時候,阿艷都還不死心,以為只是暫時的,只要顧伯昭回來了,的境就會改變。」
「可惜的是沒有等到顧伯昭回來,等到的是被人販子賣到了山區,直到幾年後,死裡逃生再回到S市,遇上我,才過上了安定的日子。」
「我知道,季安之這些年一直在找他的生母,甚至為了找到,他搬到昆城去定居。而我呢,也一直考慮找個時機告訴他這個真相。但很憾,我和顧家的淵源讓找不到這麼一個機會。所以,我只能告訴你。」
高明威說到這裡時停下來了,他誠摯地看著顧雲卿。
「阿卿,有合適的時機,你安排吧,讓阿艷和安之見一面。我想,這無論是對阿艷還是安之,都算是一種安。」
顧雲卿鄭重地應道:「高伯伯這麼有心,那我一定安排。」 (5,0);
高明威如釋重負般:「阿卿,不管你信不信,但我心裡真正把你當半個兒子對待。你還記得三年前我和你說過的話麼?」
顧雲卿一愣,三年前?
「桃兒剛來那會兒,我和你說過,三年之,我要將而立上市,將來而立給桃兒。而在未年之前,你代為管理。」高明威提醒他。
顧雲卿想起來了,三年前,高明威確實說過這些話。那時候,他想高明威一定有某種目的的,所以,他沒細想就拒絕了。
「高伯伯,我真是想不明白。」顧雲卿靠到沙發上,「為什麼是我呢?」
高明威不說話,他將面前冷掉的茶水倒掉,又按下燒水鍵將冷了一些許的水重新燒開。
「阿卿,你不相信高伯伯。」
「高伯伯,說實話,我找不到相信的理由。」顧雲卿實話實說,就算他曾經和宋翊是最好的朋友,但那能說明什麼?什麼也說明不了。
「我懂。」他擺了擺手,「我懂你的想法,我作這個決定也不容易,但除了你,高伯伯找不到更合適的人選了。」
「我不知道高伯伯為什麼選我?好,我不深究這個問題,我就想問,我又為什麼要接呢?」顧雲卿覺得自己有必要問一問,雖然他和他媽關係不太好,但他將來的出路不至於要一個外人來安排吧,他媽知道了,恐怕會當場氣死。 (5,0);
高明威神一笑:「我自然考慮過這一點,阿卿,有一天你會發現,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永恆的利益,什麼親,友,全都是假的。你不用做顧氏的夢,顧氏永遠不可能會是你的。」
「高伯伯,那你錯了,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要接管顧氏。而且,我媽確實和我明說過,不會把顧氏到我手上。」顧雲卿攤手,他對於經商毫無興趣。一個企業要想長遠發展,他這樣的人去做領路人,那相當於把企業往死路上領。這一點,他心裡是很有數的,而他媽心裡,更有數,否則,就不會對他如此失。高明威這樣明的人,又怎麼會不清楚他不是經商的好苗子。
「我像你這麼年輕的時候,靠著自己的雙手已經賺到了第一桶金。」高明威語重心長地說,「阿卿,像你這樣沒有任何危機,一旦風雲突變,你半點防能力都沒有。真到了那一天,你會連阿艷都不如。起碼阿艷長得,就是的資本,因為,我願意手救。一個落難的富家子弟,會很慘的。」
「高伯伯似乎已經預見了顧家的後景?」顧雲卿淡淡的語氣。
「不能說預見,但以你媽現在的經營模式,我說句不太客氣的話,顧氏沒落是遲早的事。」他慢條斯理的。
顧雲卿笑笑,他也不說話。 (5,0);
高明威話鋒一轉,又說道:「如果我沒有猜錯,你今天來,是想來看看桃兒吧。」
顧雲卿心裡一驚,高明威果真是老狐貍,他想什麼,要做什麼,他看得的。
「你和安之查了這麼久,想必也查清楚了桃兒的份。」高明威斂了神,他盯著顧雲卿。
云綰是被父母拋棄的可憐女孩兒,是她的養母善良,將她從土堆里救了出來。在漸漸長大的過程中,..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