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聿看著,眼里是震驚和擔心:“尋尋?”
“小舅你很無聊,浪費我時間。”丟下這一句,轉就走,不理會林聿,也不理會那枚從絨布盒子里滾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沒有事?怎麼一直在發抖?”電梯里,有人關切地問。
還沒有等到回應,就見緩緩倒在地。
“醫生說,是緒太激,休息一下就好。”
“我們都先出去吧,讓靜一靜。”
終于安靜下來了。
又有人敲門,一聲接一聲,很煩人。
沈尋不不愿地下了床,拉開房門。
眼前是悉的眉眼,程立穿著和初見時一樣的黑襯衫,高大英俊。
“原來你沒有死?”捶他膛,“人渣,渾蛋,騙子!”
他笑著看:“我想回來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錯了,”沈尋抱住他的腰,“我不應該罵你,也不應該扔掉你的戒指,我以為你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笑了,頭發:“尋寶,你喜不喜歡我送你的戒指?”
“喜歡。我會問小舅要回來,畢竟那麼大一顆鉆石。”
“我媳婦比較金貴,鉆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麼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的尋寶啊,”他笑,“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的尋寶。”
“好,”點頭,“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啊。”
“嗯。”
他著的頭發,笑得那麼溫。
然后,他的笑容漸漸淡去,整個人也像陷在了云霧里。
“三哥?”傻傻地喊,“你要去哪里?”
回答的,是滿室寂靜。
猛地睜開眼。
門牢牢關著,房間里只有一個人。
“三……”聲音驟然哽在嚨中,淚水失控,瞬間模糊了視線。
蒙眬中,仿佛又聽見他嘆氣,不要哭。
不知過了多久,手機鈴聲響起。
電話那頭是程的聲音:“沈尋,我今天下午飛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們程家和你沒緣分,你以后好好生活。”
輕聲答:“我知道,他剛才來找過我,他說讓我好好的,我會聽話。”
電話那頭的程似乎一時失了聲音,沉默了一會兒,才啞著嗓子和道別。
兩年后。
維港的夜流溢彩。燈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夢死眾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系沒關系,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系。新一融資還等著Lee出手,要是BP能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就變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著旁人的八卦臉,只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冠楚楚的商界才俊,發蠟抹得頭發豎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只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便離開。
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眾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西、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倒流,回到那一年的云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里,男人穿著黑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里,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著。
他問,你是誰?從哪里來?到這里做什麼?
此刻,來人看著,一手過來,淡淡地笑,同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 Lee。”
看著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著歷經萬水千山的溫,“沒想到路這麼遠。”
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云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過舷窗,映著暗夜里的燈,像許多流星劃過。”
“你有沒有許愿?”
“許了。”
“什麼愿?”
“希他上我。”
“我想,他一定你。”
“為什麼?”
“你值得。”
輕輕一笑:“晚安。”
轉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表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人的心防。
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短信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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