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沉柏向來不喜驕傲之人,可小姑娘的驕傲,卻并不令他生厭,反覺就該如此驕傲,因有這個資本。
他含笑:“那聰明的芝芝,接下來我們進認字環節。”
宋沉柏認為可以加快速度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寧芝真的很聰慧,基本上每個字他只讀兩遍,就能認識了。
如果是加拼音的書籍,甚至都可以無障礙閱讀。
只不過是寫的時候顯得格外廢力。
那雙握著鉛筆的小手手怎麼也不能把鉛筆握好,如同在握溜溜的泥鰍,還幾次摔壞了鉛筆芯。
寧芝漲紅了臉,這到底是什麼筆,為何如此難寫!
啪,鉛筆芯又被弄斷了。
寧芝著只剩下小手指長的鉛筆,哭無淚的看著他:“對不起,浪費了你的筆。”
宋沉柏角含著溫和的笑意,并沒有怪,反而安道:“沒事,你還小不會拿筆是正常的,我教你。”
他從盒子中重新取出一只削尖的鉛筆,出手,這次手把手的教。
小男孩的手掌兒圈住小孩的手,他手的溫度要略高于,像杯帶燙的水,上有清冽的皂香。
寧芝呼吸微微急促起來,雙頰泛紅,眼神也跟著飄忽起來。
“專心點。”宋沉柏察覺到的出神,拍了下的腦袋瓜子。
等專注下來后,才告知握筆的方式:“握筆的時候,大拇指和手指要聚力,穩筆后再寫字。”
他就這麼帶著的手,一筆一劃的在紙上落下字。
小姑娘寫的時候潦如草,可當他寫的時這一筆一捺都好似注了生命力,每一個字都格外完。
寧芝不是笨人,幾次下來后,終于可以獨自搞定這種溜溜的筆了。
“宋家哥哥,謝謝你教我。”胳膊肘支在石桌上,仰著頭,認認真真朝他道。
“不用謝。”宋沉柏聽著對自己的稱呼,泛茸的耳邊微微紅了紅,松開的手,目落在的狗爬字,微微輕咳:“你自己再寫寫,多練習練習。”
“……好。”寧芝也察覺到自己的字太丑了,嘆了口氣。
其實,字丑主要是怪筆!
這要是筆的話,可以寫一手好看的簪花小楷。
當初的字可是連皇上和翰林院的老家伙們都夸贊不已,京中的閨閣千金們更是爭著搶著要臨摹。
可誰能想到如今……
罷了,都是淚。
寧芝吸了口氣,著鉛筆繼續寫。
宋沉柏端起搪瓷杯,抿了口熱茶,目注視著小孩認真習字的模樣。
偶爾有俏皮的薔薇花瓣落在小姑娘的肩上,宋沉柏瞇了瞇眼,手拂過。
沒多久,一個不速之客進來了。
“宋沉柏,你能不能教我學習?”鄉下基本都是不鎖門的,寧富貴堂而皇之的推門進來。
重生的金手指令寧富貴清楚的知道宋沉柏極其聰慧,未來的就非常大。
若是有他這樣的天才來輔導他的功課,那他以后還愁考不上大學嗎?
寧富貴打定主意要抱上這大,當即拍著脯,急于表明自己:“我很聰明的,你不用費多工夫!”。
他滿臉自信。
烏蔓出道多年,有三個規矩——吻戲借位,脫戲找替,床戲不接。畢竟她背后那位大佬,極其偏執瘋批。無人敢冒犯。“我的東西,誰敢碰?”他漫不經心地勾玩著她的發絲,忽然用力一扯,像在逗弄一只夜鶯。她眉頭都不皺一下,已然習慣。 烏蔓以為到拍戲生涯結束,她都會保留著銀屏初吻。直到她接下一部戲,男主演是剛冒出頭的影帝追野。二十歲,站在名流之巔,捧起獎杯輕吻,少年輕狂,意氣風發。 拍攝某場戲時,她依劇本要和他接個假動作的吻。彼此嘴唇懸停的剎那,追野猛地扣住她的后頸,傾身覆上——像是一匹獵豹撲上柔軟的麥田。她成了他手中的獎杯,被他珍視地深吻下來。“阿姐,拋下他,做我的同伙。”他在她耳邊蠱惑。 她有過痛,有過暴力,有過被控制。唯獨沒有過被愛。直到看著他,一片櫻花墜落到眼皮上。四周頓時漆黑,她卻知道,她的春夜來了。 大佬手心里的夜鶯 x 很離經叛道的浪蝶姐弟戀,挖墻腳/大佬很瘋批,處處修羅場 tips:潔黨慎/無任何原型
(此書已斷更,請觀看本站另一本同名書籍)——————————————————————————————————————————————————————————————————————————————————————————————————————————————————————————————————慕淺十歲那年被帶到了霍家,她是孤苦無依的霍家養女,所以隻能小心翼翼的藏著自己的心思。從她愛上霍靳西的那一刻起,她的情緒,她的心跳,就再也沒有為任何一個男人跳動過。
關于我的總裁白富美老婆:小保安秦宇被白富美總裁相中,做了貼身保鏢。殊不知,白富美總裁,擁有雙重身份,竟是他一年前閃婚,登記在冊的妻子。雙方都沒認出對方,卻朝夕相
【港城商圈大佬x明艷玫瑰美人】【婚戀+豪門+極限拉扯+占有欲強+暗戀成真+年齡差】許歌是港圈頂級大佬嬌養長大的女人。她乖巧也驕縱。直到他的未婚妻出現。她被他親手放逐國外。他說:“走吧,離開港城別再回來,別逼我親自送你。他給了她十年寵愛卻又盡數收回。再見面。她紅脣勾人:“躲什麼,以前我都睡在你懷裏.他表情冷淡,不爲所動。背地裏,卻狠戾宣言:“敢動她,我要你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