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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萬界:神功自動滿級》 第1787章 千頌伊,玩家任務

(4, 0);

  三位玩家,一個名為歐明;一個木朗,一個唐堎!

  三人年紀看著都是二十歲出頭的樣子。

  他們來到這世界已經有一年左右了。

  為了攻略千頌伊,可是用盡了各種方法,眼瞅著都要奏效了,斜刺里殺出來了一個程咬金,氣得三人咬牙切齒,特別想衝過去揍丁凌一頓,但考慮到千頌伊就在丁凌邊,他們若是魯莽衝上去,搞得千頌伊對他們沒有好,那就真的前功盡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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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三人對視了一眼,很默契的走到了一起,說道:

  「我們不要急著鬥,還是先把那個小白臉給搞出局最好。」

  木朗人如其名,俊朗發,聞聽這話,不迭點頭,「好不容易把都敏俊給攪出局了。這時候再來一個小白臉。好要是全給小白臉得了,我們不是虧死了。必須聯手合作。」

  唐堎材高大,鋒芒畢,聞言也說道:

  「我們這次是新手村任務,沒有時間限制,不管千頌伊上我們三個人中的誰,都不能讓他上其他人!」(5,0);

  仨人不自覺的點了點頭。

  只要千頌伊移,任務就算功了。

  但他們不甘心,好不容易把都敏俊給排走了。

  讓這個小白臉過來摘桃子!!

  「這小白臉太會了,一看就是個老手!必須得儘快。我看等他跟千頌伊分開的時候,我們三個一起上,先二話不說揍他一頓再說。然後警告他,再敢跟千頌伊在一起,見一次扁他一次!」

  歐明,卓爾不群,雙目銳利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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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男人,最為簡單直接的辦法,就是揍他。揍的他知道怕了,痛了,他自然不敢了。」

  「有道理。」

  木朗、唐堎都紛紛點頭贊同。

  「MD。為男人,我都不得不承認那個小白臉是真的帥。難怪千頌伊會對他心,請他去吃飯了。我們努力了這麼久,千頌伊才請我們吃了幾次飯?第一次請我們吃飯,那都費了多大功夫啊?對比一下,小白臉這張臉就是好用啊!」

  雖然不服。

  但不得不承認,長得好看的人,優勢就是更大。(5,0);

  像男人喜歡一樣。

  也喜歡帥哥啊!

  哪裡有人不喜歡好看的人呢?

  「也不知道那小白臉是土著還是玩家。」

  「應該是土著。你看他手腕上都沒有玩家獨有的主神手錶。」

  「TNND,一個土著長得這麼帥。老子這張臉還是被主神空間改造過的。都過了,竟然都擋不住!靠!一個都敏俊值已經夠逆天了。現在又來一個。這個世界的男人這麼逆天的嗎?」

  「哎,還好我們任務難度不高。要不然得愁死啊!」

  木朗,說道:

  「不過不要,我們為玩家,暗傷,疾,都被主神空間給去掉了。現在的我們雖然沒有什麼超能力,但一個打兩個普通人還是綽綽有餘的,等這次任務完回主神空間,一定能得到很多獎勵,到時候再來增強自我。」

  「嗯。等排掉那個小白臉,到時候,我們三各憑本事吧。就是希我們接下來的競爭不要相互排了。到時候千頌伊上誰,就是誰的。其他人不要再搶了。要不然像之前那樣,搶著搶著,半道上又殺出來了一個土著,豈不是糟糕?」(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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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的有道理。』

  歐明拍板,『就這麼定了。我們三現在就去盯著那小白臉。等他離開千頌伊後,就去揍他。』

  『你說這傢伙要是是個富二代之類的,我們揍了他,會不會被他送進去?或者找人報復我們?』

  「怕個屁?」

  木朗眉眼微抬,『你們忘了我們三在這個世界的份了?我們也是頂級二代啊!』

  「也是!」

  歐明唐堎相視一笑,『TNND,之前氣瘋了,差點把這個給忘了。還真沒有必要慫。我甚至於覺得我們三沒有必要親自手,讓保鑣去揍,不是更好。』

  「有道理。」

  ……

  三人商議妥當後。

  就立刻出了校門。

  讓保鏢驅車追著千頌伊、丁凌。

  保鏢的素質很高,車技很高,神不知鬼不覺的遠遠跟著。

  千頌伊並沒有發現。

  保鏢也自信千頌伊不可能發現。(5,0);

  等驅車到一拐角,看到千頌伊、丁凌兩個人進了一高檔餐館,三人讓保鏢去看看,保鏢不久後回來,說千頌伊兩人進了包廂,雖然是關著門的,但也能聽到他們有說有笑的聲音,聽著似乎商談的很愉快。

  三個玩家聽了,更是氣得後槽牙都差點咬碎了。

  『等他跟千頌伊分開,你們找準機會,揍他一頓,警告他離千頌伊遠一點。』

  「是。爺。」

  新手任務很簡單。

  安排的份也很高級。都是二代。

  三位二代聯手,自然是無敵。

  這在他們看來,就是這樣沒錯。

  ……

  丁凌學富五車、魅力驚人,他要是想說,他能巧舌如簧說上十天十夜不帶拐彎的話,他的演技也是滿級,用來跟千頌伊這樣的凡人流,自然是降維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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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

  千頌伊就被哄得眉開眼笑,對丁凌好大增,認可度更高。

  尤其是丁凌在演技方面竟然也很有見解,跟探討起來時,大有一種知音的覺,對於丁凌更是親近。(5,0);

  一直以來,演技方面,都很難找到真正通的好友,,就算是好友劉世都無法給帶來這樣的知音覺。

  不僅是演技。

  在音樂方面,丁凌更是無可挑剔,用一些簡單的碗筷、,都能敲擊出一首宛若天籟般的歌曲。

  驚為天人,對丁凌更為欽佩,認可,更是主說道:

  「丁凌,我覺得憑藉你的才華、氣質樣貌,去闖娛樂圈,肯定會很快大火的。你相信我!」

  丁凌笑著道,『等過幾年再說吧。暫時沒有這方面的想法。』

  千頌伊再勸,『出名要趁早啊。要不然等過了年紀。就會被人嫌棄啊。雖說男演員的演技生涯更長,但你也不能這麼浪費你的天賦,真的,你天賦真的太強了。真的別浪費,你把我當朋友,你就聽我的。』

  丁凌道,「好。那你出來開公司,我簽在你名下。」

  千頌伊張大了,『不是。暫時不行啊。我合約還在經紀公司。沒有辦法出來。而且我也沒有那個實力開公司。』

  「千頌伊。你是大明星,你要相信你啊!」(5,0);

  丁凌鼓勵道,『你不相信你自己。你我怎麼相信你之前說的話?』

  兩人早就聊開了。

  千頌伊這個大,見丁凌對自己大明星的份一點都不冒,初期還有些不服氣,但後來跟丁凌接,被丁凌才華折服,算是服了。再者丁凌的貌相、氣質都是前所未有的。若是踏娛樂圈,有一部合適的作品,肯定火!

  所以此刻聽了丁凌的話,有些扭,「我家裡況比較複雜。我要是離開了公司,到時候賺不到錢,不是耽誤你了嗎?像你這樣的人,就應該找到一個大公司,好好包裝,這樣才能更快,更好的大火。」

  「你要是相信我的話。我回去寫一個劇本給你。你喜歡的話,就離開公司,我們馬上開拍。」

  「真的?你還會寫劇本?」

  千頌伊驚喜。

  「不僅會寫劇本,我還會畫畫、書法、雕刻、容、武功、賽車……」

  「……「

  一開始千頌伊還越聽越驚訝,等聽到後面,俏生生白了眼丁凌,『別吹牛了。』

  『知道你不信。』(5,0);

  丁凌從一個包里,拿出一支筆,一張白紙,對千頌伊說道,『你坐著,別,很快就好。』

  千頌伊好奇的看了眼丁凌,丁凌已經開始拿出筆對著畫畫了。

  立刻正襟危坐了起來。

  刷刷刷!

  丁凌畫畫的時候,就在桌子上畫的,那作畫的速度,快到驚人。

  在千頌伊目瞪口呆之中,不過幾分鐘的時間,一幅畫就畫了。

  一個栩栩如生的千頌伊,落在白紙上,似會從白紙中走出來似的,看得千頌伊倒吸了口氣,看丁凌的眼神一變再變,到得後來,在驚佩之中定格!

  「厲害厲害。」

  千頌伊面歉意,『我為之前的言語道歉。但是你真的懂你之前說的那些技藝?』

  見丁凌點頭,又拿出了一塊木頭,對著開始雕刻。

  千頌伊好奇的看著。

  丁凌雕刻的速度同樣很快,不過幾分鐘,一個千頌伊的人頭已經了,再是片刻,人也雕刻好了。

  當丁凌把的雕刻放在桌子上時,恍惚間,千頌伊似乎見到了一個小號的自己朝著自己笑走來。(5,0);

  「嘶~~~」

  倒吸了口氣,『鬼斧神工!這雕刻功夫太強了!』

  雕細琢,巧奪天工,都不足以形容這份雕刻技藝了。

  真的跟要活過來的似的。

  小小一個木雕,便可見丁凌在雕刻方面的記憶必定已經到得巔峰造極的地步。

  再看他之前的繪畫本領。

  演技。

  歌唱。

  ……

  千頌伊的眼神極度變化,變得極其複雜,看丁凌就似在看一塊尚未雕飾的珍寶,聲音都開始發了,『你確定你真的能寫出來一部很好的劇本?』

  「確定!我來做男主角,你做主角的劇本。怎麼樣?我可以出錢。你錢不夠的話。」

  「你還是個富二代?」

  「不。我自己閒暇賺的。」

  「……!!」

  千頌伊無語凝噎,想到丁凌會的本領,他能賺到錢,似乎一點都不稀奇,但仍然好奇道:(5,0);

  『你賺了多?』

  「足夠拍攝一部電視劇。甚至多部電視劇。」

  「你牛。」

  千頌伊是真的服了,丁凌才多大年紀,就會這麼多的技藝,對比一下丁凌,千頌伊覺自己就是一個蠢貨!

  真的是哪裡都比不過丁凌。

  莫名的。

  站在丁凌面前。千頌伊倍力。

  丁凌看到了這點,不的笑著道:

  「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千頌伊啊。出道第一部作品就能跟你合作,還能做男主角,註定會一炮而紅。我這是占了你的。我還要謝你呢。當然,前提是你出來自己開公司,要不然這事免談。」

  「真的行嗎?」

  千頌伊沒有自己單幹過,還是有些擔心。

  「等看過劇本,你可以再做決定。自己做老闆更賺錢,還是幫別人打工更賺錢?自己做老闆更自由?還是打工更自由?想不想早點財富自由?想不想早點名聲大噪,名震亞洲?甚至名揚世界?」

  千頌伊被丁凌給說的熱沸騰!拍桌道:(5,0);

  「好。就聽你的!來,我們干一杯!」

  等酒足飯飽。

  兩人散夥。

  千頌伊跟著經紀人回公司了,還有很多經濟業務沒有做完,準備趁著這段時間做完,然後去創辦公司,卻是對丁凌信心十足,自己也有些懵,明明相才小半天,怎麼就對丁凌這麼信任呢?

  這種覺真的是前所未有。

  最後只能歸咎於緣分!

  千頌伊是因為緣分跟丁凌相在了一起。

  有些心大,也沒有仔細問過丁凌的家庭信息,就著急忙慌的去理自己的事了。

  卻是因為,在的眼裡,丁凌實在是太優秀了,這麼優秀的人,前所未見,沒有道理會騙

  再說了。

  到時候丁凌會把劇本,跟錢,一併帶來給,作為公司的創業初始資金。

  到時候,公司若是真的開辦,丁凌肯定也是要占據份的!

  也正因此。

  千頌伊沒有細問丁凌況。(5,0);

  而這些也沒有跟其他人說,只是默默做事,對於未來飽含期待。

  也不想總是過這種生活,也想當家做主,為掌控自己命運的主人!

  而丁凌。

  給了這個機會。

  ……

  千頌伊走了。

  丁凌也走出了餐館。

  他背著個包,走向了跟千頌伊相反的方向。

  三個玩家見此,大喜,紛紛讓保鏢跟上。

  很快。

  一個相對偏僻的地方。三輛車,從斜刺里沖了出去,圍住了丁凌,把丁凌的前後路都給堵住了。

  刷刷!

  車門打開,從中走出幾個人高馬大的漢子。

  他們面帶微笑的走向丁凌,道,『朋友,請跟我們走一趟。』

  「我不認識你們,為什麼要跟你走?」

  「……這就由不得你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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