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凱下午四點過才回來,回來時邊跟著一個都市風打扮的時髦。
子四十左右,穿一件暖黃半袖羊衫,搭配一條垂十足的白闊長。
腳踩細高跟,行走間,輕盈的栗卷發隨風飄揚。
這是個知優雅的,看上去便給人一種核強大,自信棚的覺。
沈禾還在心里揣這位士的份,抱著個電腦居家辦公的宋敬呈就說:“那是馬凱的人,程清雅士。”
沈禾震驚不已,“咱嬸子這麼漂亮?”
也沒聽馬叔過啊。
“馬叔這是真嚴實啊,這麼漂亮的媳婦兒,他是真能藏啊。”
宋敬呈見沈禾對程清雅的份一無所知,他有些驚訝。“
你不知道嗎”
沈禾說:“知道什麼?”
宋敬呈將電腦擱到咖啡桌上,朝沈禾拍了拍大。
沈禾順勢坐在他上,摟著他的脖子,“我英俊迷人的宋總,你跟我講講唄。”
沈禾甜得像是抹了,宋敬呈能把命給,更別說只是聊點兒八卦了。
“程清雅是程揚的堂姐。”
他開口第一句話,就將沈禾干懵了。“
什麼?咱嬸子是程家人?我沒聽程頌說過他還有個堂姐啊。”
“因為他們兩家關系并不好。
程清雅的父親程柏安,是已故程老跟第一個夫人生的孩子。
程頌的父親程勁松,則是程老跟第二任妻子生的孩子。”
“程揚跟程清雅的關系,就像你跟斯里他們幾兄弟。”
不同的是,沈斯里他們跟沈禾關系親厚,而程揚兄弟跟程清雅的關系疏遠,形同陌路。
“程柏安的母親跟程老離婚后,就帶著程柏安回了h市的娘家,程柏安在那邊長大,跟青市程家這邊的親戚很來往。”
“程清雅在青市大學念金融系,大二那年遭到仇敵綁架差點被殺,被剛退伍的馬凱所救。
對老馬一見鐘,覺得他是大英雄,就對老馬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將老馬追到手后,程清雅就為了老馬留在了青市這邊。”
沈禾意外極了,“咱嬸子才是主追的那個啊?”
“真是看不出。”
馬凱相貌跟英俊毫無關系,五充其量只能算是端正干凈。
好在他高有一米八五,加之當兵多年氣勢凜然,充滿了正義跟男人味。
他整形象還是可以的。
但程清雅什麼都不需要做,只管往人群中一站,就能吸引百分之九十九的驚艷目。
一個頂級大人,倒追一個糙漢子。
這的確令人意外。
看到沈禾的反應,宋敬呈像是看到了當年的他自已。“
我第一次看到老馬媳婦兒的時候,跟你現在的反應是一樣的。”
見馬凱帶著程清雅已經走到了公館門口,沈禾趕從宋敬呈懷里站起來,“走,下樓去。”
宋敬呈卻說:“你先去,我等會兒再下來。”
“嗯?”沈禾有些納悶,“你要干嘛。”
宋敬呈坐在椅子上沒,垂落的視線落在大上,他措辭含蓄:“我現在有些不方便。”
沈禾秒懂。
突然彎腰出邪惡的手,飛快地拍了宋敬呈一把,功聽到宋敬呈疼得悶哼,這才得逞一笑,逃之夭夭。
宋敬呈呼了口氣,靠著椅背念經.
.
.
等他平息好下樓來,沈禾已經跟程清雅得像是閨一樣親近,也不知道沈禾說了什麼,程清雅笑得肩膀都在抖。
“在聊什麼?”宋敬呈走到沈禾旁邊坐下,指著沈禾對程清雅說:“嫂子,我家苗苗鬼主意多著呢,你小心別被忽悠了。”
“哪有,我看夫人可得很。”
程清雅笑著喝了口清茶,突然說:“你倆一個我嬸子,一個我嫂子.
.
.”
“我說你倆能不能統一好口徑?”
程清雅不說,沈禾都沒意識到這點。
也不怪啊,要怪就怪跟宋敬呈差了好幾歲。
馬凱今年44歲,比宋敬呈大11歲,他倆稱兄道弟,管程清雅喊嫂子才是對的。
可沈禾明年才25歲呢,管馬凱喊叔叔,自然要稱程清雅一聲嬸子。
見沈禾跟宋敬呈都是一臉窘迫,程清雅又忍不住笑,“這樣,夫人就跟著宋先生一起我嫂子好了。”
“不然將來你倆生了孩子,都不知道是該管我喊程,還是程阿姨了。”
這話莫名中了沈禾的笑點,先是一陣輕笑,笑著笑著就忍不住放聲大笑。
笑容染,程清雅也跟著輕笑起來。
宋敬呈一臉莫名,不知道有什麼好笑的。
馬凱也是張二的和尚不著頭腦。
等兩位士笑完了,馬凱這才提到正事,“老板,你之前讓我托人幫忙打聽杜玉玲跟老夫人的事。
我尋思著你嫂子不就是最合適的人麼?”
“本來就算半個程家人,杜玉玲是你嫂子名義上的嬸嬸。
正好你嫂子明天休息,就讓替咱們去打聽好了。”
其實看到馬凱將程清雅帶過來,宋敬呈就猜到了他的打算。
他對此倒沒有看法,只是有別的疑慮,“嫂子跟程家來往的不多,突然登門拜訪就算了,貿然跟杜玉玲打聽那些往事,怕是會引起杜玉玲的疑心。”
宋敬呈的思考也有道理。
程清雅眼珠一轉,拍拍沈禾的手,說:“那就讓夫人陪我一起去好了。”
“這不,程勁松前些天在家里摔骨折了屁,做了個微創小手,在家休息呢。
”
“前幾天程揚跟程頌還去宋園吊唁過老夫人,我就帶著夫人一起去程家探我叔叔,也算是禮尚往來了。”
“這主意好!”沈禾說:“敬呈的爸爸跟已故的程老關系是不錯的,程勁松做了手,我提著禮去拜訪也合規矩。”
“敬呈,你覺得呢?”
想了想,宋敬呈說:“那就一起去吧,我去拜訪程勁松,你跟嫂子去陪杜玉玲。”
“那就這麼說定了。”
程清雅坐了會兒就走了,臨走時跟沈禾加了個微信。
送走程清雅,沈禾也回樓換服,準備去傳公司接melody。
沈禾已經選好穿搭需要的服飾,剛掉居家服,宋敬呈就走了進來。
沈禾下意識捂住口,又覺得沒必要,畢竟渾上下都被宋敬呈過親過。
“我來幫你穿。”
宋敬呈像是打扮洋娃娃,親自為沈禾將服一件件穿上。
打底薄衫,羊絨,燕麥大,接著是圍巾.
.
.
最后,宋敬呈將一枚珍珠針佩戴在沈禾的口。
滿意地打量著沈禾,宋敬呈贊道:“真好看,像個漂亮的手辦。”
沈禾瞥,“這麼喜歡打扮小公主,還不加把勁,趕跟我生個小公主?”
宋敬呈認真點頭,“今晚我繼續努力。”
“今晚就別了。”
沈禾打開展覽柜,從里面掏出一把外殼的小匕首,打算藏到牛仔的后腰。
“你還帶刀?”宋敬呈笑,“這麼信不過老馬的能力?”
“有備無患。”
沈禾從不打沒準備的仗。
警惕點兒總是沒錯的。
宋敬呈取過那把匕首,拔出鋒利的刀鋒。
用指腹在刀鋒上蹭了蹭,宋敬呈忽然說:“有一點我舅舅猜錯了,程揚殺我,不一定是為了繼承宋家的家產。”
沈禾抬頭看著他近在咫尺,英俊卻又冷漠的俊臉,“那是為什麼?”
“我母親是個瘋子,而我的生死是唯一能中傷的利。
我想程揚也是清楚了的弱點,才會讓圖蘭花給我下蠱。”
將匕首合上,沈禾牛仔的后腰中。
宋敬呈在沈禾耳邊,輕聲說道:“我母親年紀大了,本就沒有多時日可以活了。”
“冒風險殺一個將死的老變態,還不如殺了我,斷了宋家的脈,也斷了楚芷的念想。”
“這一勞永逸,連拔起!”
聞言沈禾一笑,反手捧著宋敬呈的臉頰,抬頭在他角親了一口,才說:“能揣清程揚的心思,可見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宋敬呈莞爾,他摟著沈禾的腰肢,低頭想要親的瓣。
卻被沈禾一把無推開,“別把我的妝親臟了。”
宋敬呈輕笑,改親耳朵,說話時,溫熱的呼吸吹進沈禾耳蝸:“我們是兄弟,我們脈相連,心有靈犀啊。”
沈禾都快要惡心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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