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書的時候,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紅嗎?”安小姐問我,我坦誠地回道:“沒想過自己會紅,但想過靠寫字為生,因為寫字恐怕是我這輩子,唯一想做並願意傾盡全力去做,還會嫌自己做得不夠好的事了。”安小姐點點頭,繼續問道:“那為了謀生,你會不會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寫一些東西?你知道的,畢竟迎合市場,才能掙錢。”我輕笑了聲,“其實你問的問題也是我未做自由撰稿人之前的顧慮。但曾經有人跟我說過,我是個小白,我做不了迎合他人的事,我隻會做我自己,所以就別強求自己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了。至於謀生,我雖然希自己能靠寫字掙錢,但我寫字的真正目的並非與此,我若不能靠寫字養活自己,那就去做些其他的事吧,反正這也不妨礙我繼續寫字,所以我念大學的時候,沒有念文學院,而是上了商學院,就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可以回旋的餘地。”安小姐笑道:“看來是有人在背後提點過你啊,方便說說他是誰嗎?”
安小姐話題一轉,就扯到了人的上,我微微一愣,想到剛剛那些話其實是薄羽宸在高考前對我說的,不由自主就回答道:“他呀,他是個很有主見,又很優秀的人,我總覺得他上有很多我沒有的優點。前些日子,有部很熱的電影‘大聖歸來’,其中有段臺詞,是小猴子問大聖‘大聖此去何’,大聖道‘踏南天,碎淩霄’,小猴子又問‘若一去不回’,大聖回答‘便一去不回’,他給我的就是像大聖這般的。”話說完,我發現自己的臉竟燙得厲害,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都說了些什麽,不覺得有些尷尬。“聽你這樣說,他的確是個很不錯的人,對你的影響也大的。”安小姐看著我,我眨眨眼,想了想,還是微微點了點頭,輕聲“嗯”了一句。
“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吧,估計也是很多讀者比較興趣的一個話題。你寫了好幾本小說,書中男各有,那你自己呢?”安小姐問到了我的問題,我沒什麽可瞞的,直接說道:“我的經曆幾乎空白,至今仍是單狗。”“那是因為還沒遇見合適的人嗎?”安小姐這樣一問,倒讓我語塞了,想來自己好像是遇見過合適的人的,但彼此錯過了,是不是就意味著二人其實並不合適呢?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又不想細說問題,就含糊地“嗯”了一聲,應付了過去。
我走出電臺大樓時,才意識到一個問題,“安小姐讀書”的錄播是在晚上,這裏是在郊區,夜間很不好打車。我無奈地站在大樓門口,看著今夜皎潔的月亮,發起了呆。
“顧大作家真是好興致,這個時候了,還能站在這裏賞月。”乍一聽說話者的聲音,我覺有些詫異,因為這聲音像是薄羽宸的,可他不是早就走了嗎,怎麽還在這裏?我循聲看去,隻見來人正在往我這邊走,他的影逆著,我看不太清麵孔,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那人的確是薄羽宸。“怎麽不說話,怪我擾了你的雅興?”薄羽宸站在我麵前,高優勢,我總得抬眼看他。
四年前,她是愛過他恨過他卻又狠心拋棄他的情人兼妹妹。四年後,他是她頂頭上司,也是最照顧她的姐姐的未婚夫。“喜不喜歡你都可以大聲叫,我想門外的人應該都很樂意聽到,甚至更樂意看到,我究竟在對你做什麼事情。”撒旦的吻從脖頸一直蔓延到心間,冷冷的糾纏,誓死的折磨,冰冷的大辦公桌上,她的心越想愛便越疼。“是不是不管我對你做什麼事情,你都不會笑也不會哭?很好,就是這樣,這是我跟你之間的秘密,證明你下賤的秘密,記得永遠不要告訴第二個人知道。”找一個愛你的人結婚,沒有傷也沒有痛了,他的選擇,也會是她的。純白的婚紗曳了地上,以為無愛便可不痛了。“如果我只是想得到你的身體,我不會想方設法地折磨你。女人的身體這世上多的是,而我要的是你的心,那顆獨一無二,只愛我一個人的心。如果你把你的身體給別人,我可以原諒你;但是你把你的心給別人……我會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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