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怎麼開始的?我也記不清楚了,好像是因爲我的一個plan吧!
那個p1an是這麼寫的:
“如果我有一千萬,我就能買一棟房子。
我有一千萬嗎?沒有。
所以我仍然沒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飛。
我有翅膀嗎?沒有。
所以我也沒辦法飛。
如果把整個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你的火。
整個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嗎?不行。
所以我並不你。”
其實這只是我的職業病而已。我是研究生,爲了要撰寫數值程式,腦子裡總是充滿了
各種邏輯。當假設狀況並不立時,所得到的結論,便是狗屁。就像去討論太監比較容易
生男或生的問題一樣,都是沒有意義的。在plan裡寫這些阿里不達的東西,足證我是個
極度枯燥乏味的人,事實上也是如此。所以沒有把到任何眉,以致枕畔猶虛,倒也在
理之中。
而,真是個例外。竟mai1告訴我,我是個很有趣的人。有趣?
這種形容詞怎麼可能用在我上?就像用誠實來形容李登輝一樣,都會讓人笑掉大牙。
我想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腦筋有問題。
看的稱,卻又不像,“輕舞飛揚”,倒是個蠻詩意的名字。
不過網路上的稱總是虛虛實實,虛者實之,實者虛之,做不得準而,真是個例外。
竟mai1告訴我,我是個很有趣的人。有趣?
這種形容詞怎麼可能用在我上?就像用誠實來形容李登輝一樣,都會讓人笑掉大牙。
我想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腦筋有問題。
看的稱,卻又不像,“輕舞飛揚”,倒是個蠻詩意的名字。
的。換言之,恐龍絕不會說是恐龍,更不會說住在侏羅紀公園裡,總是會想盡
辦法去引你以及誤導你。而優的稱,就是恐龍獵食像我這種純男的最佳武。
說到恐龍,又勾起了我的慘痛記憶。我見過幾個網友,結果是一隻比一隻兇惡,每次
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史芬史匹柏的製作班底,去幫他做電影特效了。室友
阿泰的經驗和我一樣,如果以我和他所見到的恐龍爲x座標軸,以驚嚇的程度爲y座標
軸,可以經由迴歸分析而得出一條線方程式,然後再對x取偏微分,對y取不定積分,
就可得到“網路無”的定律。因此,理論上而言,網路上充斥著各種恐龍,所差別的
只是到底是食還是草食而已。
※※※
要介紹“輕舞飛揚”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從大學時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兒們,
不過我們的個卻是天南地北。他長得又高又帥,最重要的是,他有張又甜又油的,
我很懷疑有任何的雌能不淹沒在他那滔滔不絕的口水之中。我喜歡他“1adyki1
1er”,而且他還是職業的。慘死在他手下的孩,可謂不計其數,害者遍及臺灣全島。
他在場上百戰百勝,但絕不收容戰俘,他說他已經達到場上的最高境界,即“萬花叢
中過,片葉不沾”。據說這比徐志的“揮一揮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還要高竿。
徐志還得揮一揮袖來甩掉黏上手的孩子,阿泰則連袖都沒有了。
阿泰總是說我太老實了,是場上的炮灰。這也難怪,我既不高又不帥,鼻子上騎著
一支高度近視的眼鏡,使我的眼睛看起來瞇一條線。記得有次上流力課時,老師還突然
把我起來,因爲他懷疑我在睡覺,而那時我正在專心聽講。可能八字也有關係吧!從小
到大,圍繞在我旁的,不是像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人。阿泰常說,男人有四種
類型:第一種“不勞而獲”型,即不用去追孩子,自然會被倒;第二種“輕而易
舉”型,雖然得追孩子,但總能輕易擄獲芳心;第三種“刻苦耐勞”型,必須絞盡腦
,用盡第四種“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到眼睛被
牛屎ㄍㄡ到的孩子。
阿泰其實是很夠朋友的,常常會將一些孩子過戶給我,只可惜我太不爭氣,總是近
“香”怯。不過這也不能怪我,只因爲我多讀了幾本聖賢書,懂得禮義廉恥,而講究禮
義廉恥通常是追求孩子的兵家大忌。舉例來說,我跟一個不算瘦的孩去喝咖啡,我好
心請再些點心,卻說怕會變胖,那我就會說你已經來不及了。
去年跟一個孩子出去吃飯,自誇朋友們都說是“天使般的臉孔,魔鬼般的材”,
我卻很正經地告訴,“你朋友說反了”。
幸好那時我們是吃簡餐,我只是被飛來的筷子擊中前的膻中而已。如果是吃排餐,
我想大概會出人命了。
※※※
經過了那次死裡逃生的經驗,我開始領教到恐龍的兇殘。後來阿泰想出了一個逃生守
則,即日後跟任何網友單獨見面時,要帶個netetbsp;響起,若到食恐龍,就說“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恐龍,則說“宿舍遭小了”。
於是阿泰的房間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竊。我比較幸運,只被過五次。
所以在見到“輕舞飛揚”之前,我的心臟其實已經被鍛得很堅強,即使再到恐龍,
我的心跳仍能維持每分鐘72下。阿泰曾經提醒我,如果不是長頭,就會是花癡,因爲
孩子在跳舞時只有兩個地方會飛揚:頭和子。頭飛揚當然很;但若子飛揚,
則表示有相當程度的暗示。不過我一直認爲與衆不同,當然我的意思不是特別大
只。書上說天蠍座的人都會有很敏銳的直覺,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至於阿泰,他
雖然能夠一眼看出孩子的圍,並判斷出到底是a罩杯還是b罩杯;或在數天讓孩
子在牀上躺平,但他卻未必能真正地瞭解一個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亞的名言:“人是被的,不是被瞭解的”,來證明了解人不
是笑傲場的條件。事實上,這句話真的有道理。記得我以前曾經一男四住過,真是苦
不堪言。生活上的一切細節,都得幫們打點,因爲生只知道風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
油鹽。爲了保護們的貞,我每天還得晚點名,我若有不軌的舉,別人會笑我監守自
盜;我若守之以禮,別人就我柳下惠,或者遞給我一張泌尿科醫師的名片。夏天晚上
們洗完澡後,我都得天人戰一番,可謂看得到吃不到。跟們住了兩年,我只領悟到一
個道理,即是再怎麼純潔可溫天真大方端莊小鳥依人的孩子,們捲起管數
的姿勢都一樣。而且們都同樣會我從廁所的門下面塞衛生紙進去。
※※※
該讓“輕舞飛揚”出場了。自從頭殼壞掉mai1給我並說我很有趣後,我就常希能
在線上到。不過很可惜,我們總是而過,所以我也只能回mai1告訴,爲了證明
有先見之明,我會努力訓練自己爲一個有趣的人。因此我寄mai1給,回mai1給我,
我又回回給我的mai1,再回我回回給我的mai1,於是應了那句俗話:“冤冤相報何
時了”。雖然說冤家宜解不宜結,不過我和的冤仇卻是愈結愈深。
其實最讓我對到興趣的,也是的p1an:
“我輕輕地舞著,在擁的人羣之中。
你投過來異樣的眼神。
詫異也好,欣賞也罷。
並不曾使我的舞步凌。
因爲令我飛揚的,不是你注視的目。
而是我年輕的心。”
我實在無法將這樣的子與恐龍聯想在一起。但如果真是恐龍,我倒寧願讓這隻恐
龍飽餐一頓,正所謂恐龍下死,作鬼也風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異樣,不斷地勸我,網路的玩玩就好,千萬別當真,畢竟虛
幻的東西是見不得的。就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網路的歸網路,現實的歸
現實。因爲躲在任何一個英文id背後的人,先別論個好壞或外表醜,連是男是都不
知道,如此又能產生什麼狗屁?
這不能怪阿泰的薄與偏激,自從他在2o歲那年被他的友fire後,他便開始遊戲花
叢。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他被蛇咬了以後,卻從此學會了剝蛇皮,並
喜歡吃蛇羹。而且他遇見的網友,倒也不乏一些只尋找短暫刺激之輩,有時第一次
見面就會問他:“君上牀乎?”。因爲子曰:“難找,有材就好”,所以除了恐
龍外,他通常會回答:“但憑卿之所好,小生豈敢推辭?”。然後們會問:“yourp1a
&netyp1ace?”,他則爽快地說:“要殺要剮,悉聽尊便。重點是跟誰做,而不是在
哪做”。阿泰真狠,連這樣也要之乎者也一番,更狠的是,他通常帶們回到家裡,而把
我趕出去流落街頭。
在一個苦思程式的深夜裡,研究室外的那隻野貓又出斷斷續續的春聲,三長一短,
表示大約是三點一刻。上線來晃一晃,通常這時候線上人最,而且以無聊和的人居
多,若能上一二個變態的孩,梅止一番,倒也是件趣事。阿泰說孩子的心防愈
到深夜愈鬆懈,愈容易讓你輕鬆揮出安打。
安打?是這樣的,我們常以棒球比賽來形容跟孩間的進展。一壘表示牽手搭肩;二
壘表示親吻擁抱;三壘則是;本壘就是已經※&@☆了《基於網路青年侵害
防治法規定,此段文字必須以馬賽克理》。阿泰當然是那種常常擊出全壘打的人,而我
則是有名的被三振王,到現在還不知道一壘壘包是方還是扁。如果是被時14o公里以上的
快球三振那也就罷了,我竟然連12o公里的慢直球也會揮棒落空,真是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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