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男朋友
郁蔓蔓看著陶越,一時不有些糾結慨歎。
許多事錯差,生命中總有太多憾,太多世事無常。
曾經青春懵懂的初,怕是連陶藍都不知道。很小心地不敢讓陶藍知道啊,畢竟,陶藍就是哥的腦殘,要是陶藍知道了,就等於陶越知道了。
一個人藏著的小甜,在心裡喜歡,迷,眼神總是追著他,因為他一個頭的作能傻笑大半天……
討厭的是,他什麼都不知道,把當小孩子,總是哄小孩的似的的頭,害得每次心裡撲通撲通。
那時讀中學,他一個人在外地,為了生活、為了夢想和野心拚搏鬥,每每回家來,總是隨手給帶東西,大多數的是零食點心,也有孩子家的小飾品,出遠門一趟,還會記得給帶一條當地特產的綢刺繡手絹……當然,每次也都有陶藍的,給們倆。
他這人看著脾氣好,朋友多,其實本不是那麼回事,只有最親近的人才知道,他只認他認可的人,他在乎的人,遠沒有表面那麼多。對其他人,可以冷漠甚至冷酷。環境和長經歷使然吧。
但是他對實在太好了。
郁蔓蔓有些無奈的覺,覺得他大約只拿當妹妹的,的小心思總是敏,總是忐忑,患得又患失。
地想,等長大一點,是不是就可以表白了,是不是就可以嫁給他了,那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
然而他大八歲,卻把當小孩子。
畢竟,那時也的確年紀小啊,十五六,十六七歲,連表白的狗膽都沒有。
他彼時卻已經是一個年男人了,二十四五歲,年輕自信,意氣風發,有魄力有魅力,也有很多朋友,有男的,也有的。
想想,那時真要有膽子跑去表白了,他是不是會笑罵一句「熊孩子」,就不會當真。
尤其,漸漸地他好像還有了朋友。那的追他追得那麼,連帶著甚至會有心去討好陶藍,高一的暑假見過的,那的追到家裡來找他,說是他同學。
高二寒假回來過年,聽見那的給他打電話,兩人似乎已經是男朋友了,那的在電話裡跟他說了半天話,還要他把電話給陶藍,跟陶藍說新年好新年快樂。
倆小姑娘一點都不快樂。
郁蔓蔓不喜歡那的,不關醋的事,陶藍也不喜歡。
大約在倆「哥哥」的小姑娘心裡,陶越就是世界上最帥最好的男人,王母娘娘家的七仙也就勉強配得上他,別說那的了。
郁蔓蔓的暗就這麼奇怪的漲漲消消,地接了他有朋友的事。
張的高三,住了校,一個月也難得回家一次,一年裡統共見了他幾回,埋頭於堆山的試卷。
再然後,陶藍出事……陶越獄後,也就沒再聽說過那的消息。
有一次問起陶藍,陶藍說,早分了吧。開花不結果,不了了之了。不是因為獄,之前就分了。為什麼分了?不清楚。好像那的了朋友就什麼都想管著他,什麼事都要干涉,陶越能是讓別人管手管腳的人嗎。
「我哥在這段中太被,大概,還是不夠吧。」
曾經被親媽捨棄,他不想為了結婚而結婚。
然後他獄,陶藍遠走澳洲,孤獨地離家去讀大學,認識趙自晨。
要說能夠接趙自晨,除了死纏爛打,他苦追了半年多,大概就是趙自晨為人,對很尊重。彼時已經不是十五六歲的小孩了,按部就班地長大,,畢業,工作,準備結婚……
畢竟,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趙自晨各方面條件都過得去。甚至備胎索敏麗曾當著郁蔓蔓的面酸溜溜地說,趙自晨條件可比你好多了。
除了,薄寡義。
有時候郁蔓蔓會想,為什麼前世今生,看趙自晨的薄本質之後,還能夠平靜以對,除了經歷生死,大概,也是不夠吧。
畢竟這樣一個牙疼的社會,牙疼的人生,哪來那麼多刻骨銘心的深。
然而此刻,郁蔓蔓看著邊專心給烤的男人,忽然恨恨地想,老天不公平,要是還能再活三五十年,就敢豁出去,好好地追求他一回。
唔,不知道會不會很難追。
「蔓蔓,蔓蔓?」見出神,陶越無奈地,「傻乎乎想什麼呢?」
「哎?」郁蔓蔓果然傻乎乎抬起頭。
「怎麼吃著飯還走神兒,來,多吃點蔬菜。」
他把半邊烤好的茄子放在盤子裡。郁蔓蔓吐吐舌頭,笑嘻嘻夾起來咬了一口。
「你不是說,還要辦什麼事嗎,下午再陪我去找律師,會不會耽誤你辦事呀?」
「手續在縣城,我催過了,這一兩天應該就能辦好。沂城這邊就是想看看建材,什麼時候都行。吃完了我們先去找律師。」
陶越認識的這個律師姓劉,見陶越帶著郁蔓蔓來了,很熱地請進去接待,親手倒了茶。
要說,眼下可沒幾個人知道陶越拆遷暴發戶的價,恰恰這位劉律師,曾經給他提供過咨詢,當然知道眼前這個穿著打扮普通的年輕人,妥妥土豪啊。
聽完郁蔓蔓的來意,劉律師沉片刻說:「我擅長的,主要是理經濟類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這方面接得,不過相關法律可以確定的,沒有領養手續,法律上應該是不承認的。」
「也就是我和養父母,本的關係法律不承認?」
「法律意義上是。尤其你生母和養母是姐妹關係,如果你生母說是寄養而不是收養,這個很容易糾紛。像這種領養關係往往很複雜,更涉及道德倫理和因素,不完全是法律能夠界定的。並且你的戶口在養父母家裡,形了事實收養,養父母如果真的對你盡到了養義務,生父母卻沒有盡到本來應該承擔的養義務,那麼現在你生父母想要你回去,你養父母是有權要求你生父母賠償養費的。」
哎,繞口令似的,郁蔓蔓仔細聽了半天,算是基本明白了,法律上沒關係,事實上還是有點複雜。養父母跟樊家要25萬養費,還真不是沒理由的。
不過這裡頭有個關鍵問題,事實養的人,一直是爺爺才對。
「那我有賠償養父母的義務嗎?」
「如果你主要求認回生父母,那麼因為你有行為能力,你應當有賠償義務。如果是你生父母主張,那他們應當首先賠償,你可以不賠償的。」
郁蔓蔓心說,我有病啊,我幹嘛主想回去。
「那繼承權呢?我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沒有合法收養關係,你對養父母不有繼承權。如果視為寄養,當然可以有生父母的繼承權,有繼承權也就有贍養義務。」劉律師解釋了半天,最終苦笑一下說:「其實就像我剛才說的,很多時候,像這種民事糾紛不涉及法律,更多涉及道德倫理和,法庭理也往往會建議調解協商。」
法律都界定沒關係了,個人就不必說了吧。
法律上,養父母跟的收養關係不立,而樊家那邊,正常有生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其實都是空話,樊慶江和劉麗銀怎麼可能把財產分給,偏心父母卻也有財產置權,人家還活得好好的呢,又不是產。
離開律師所的時候,郁蔓蔓心裡還在想這這些事,陶越則關切地看著。
「嗯,我大上是心裡有數了。」郁蔓蔓說,「反正我只記得一條,我是爺爺養大的,跟我講什麼權利義務,統統以此為前提。」
「本來你就該這麼想,糾結那麼多幹什麼。」
陶越停了停又說:「如果你只是想跟養父母開關係,其實賠償養費也無所謂,我給你,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算問題。」
「你傻呀?土豪也不是你這麼花錢的。」郁蔓蔓吃驚地張大眼睛,「他們又沒養我,我憑什麼陪他們養費?再說我又沒說要認回樊家,我傻呀。」
「隨你吧。」陶越說,「我就是想告訴你,有事別一個人煩惱,我能幫你。」
陶越帶著往前走,卻忽然停下腳步,笑著說:「小孩兒,別老想著這些事了,你不是都打算好了嗎。要不,送你個開心的小禮吧。」
「什麼啊?」
順著陶越手指的方向,頓時哈地一笑,前邊不遠,好大一團五彩繽紛的卡通氣球,頓時讓人多了幾分喜興。
「我要這個……」興沖沖跑過去,指了一個叮噹貓的,馬上又覺得那個海綿寶寶的好看,那個米妮也好可呀,「這個這個……哎,到底要哪個呢……」
「五塊錢一個。」賣氣球的大嬸笑嘻嘻說,「又不貴,你男朋友都給你買了。」
男朋友?
郁蔓蔓扭頭看看跟在後的陶越,張口剛想說你誤會了,這不是男朋友,可轉念一想,又不認識,在這大街上跟個賣氣球的大嬸解釋什麼呀。
「要哪個?」沒解釋,陶越居然也沒解釋,彷彿沒聽見似的,笑容如常,手把指的拴氣球的帶從一大堆裡頭挑出來。
兩分鐘後,郁蔓蔓牽著三個醒目的卡通氣球,興致走在街上。回頭率很高啊,一路上簡直引人注目,從小朋友,到大人都有。走著走著,自己都覺得有些搞笑了。
臨回來的時候,把「海綿寶寶」和「米妮」送給了路邊鬧著想要的小朋友,拿著剩下的「叮噹貓」坐進車裡,一邊裡嘀咕著:「可不能再送人了,哭也不行,我自己都沒有了。」
「郁蔓蔓小朋友,今年三歲半了。」陶越好笑地總結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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