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
春波弄附近的一條大街上,此時正是熱鬧繁華的時候。
一名三十歲左右的青年正蹲在一個地攤旁邊看上麵的小飾,他手裡拿著一塊假的勞力士手錶,暗自嘖嘖稱讚,這假表做的還真的像啊。
勞力士手錶他有一塊,是真的,是國的一個朋友送的。但是和手裡的這塊假的簡直一點都分不出來,相反來說這假的更討人喜歡,因為更輕巧。
這青年謝星,今年三十三歲,剛剛從部隊回來。二十三歲時從學校輟學,做過銷售,甚至是當過赤腳醫生。在二十五歲的時候被他的教藍鐵看中,帶進了特種部隊。如今一晃已經八年了,一年前他的教藍鐵在一次任務當中犧牲,謝星再也沒有了繼續留在部隊的激。
「老闆,這個怎麼買?」謝星拿起這塊假的勞力士手錶,看了看這地攤的老闆。
「十塊錢,不還價。」這地攤老闆生意不錯,一邊回答謝星的話,一邊招呼邊上其餘的顧客。
十塊錢,果然便宜啊。東西還是假的好,謝星想也不想掏出十塊錢丟給地攤老闆,拿著這塊假的勞力士手錶正準備離開。
「王嚴你先放開我......」一個有點急怒的聲響起。
謝星抬起頭,一名青年男子正拖著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子,一邊拖著還一邊說著什麼。
「莫晴?」謝星已經認出來了這個孩,是他在大學的同學,因為他大學隻是讀到大三就沒有繼續去學校了,主要原因就是眼前的這個孩。
莫晴格比較溫婉。當時在燕大是第一校花,追求的人有一個加強連都不止。謝星年輕氣盛,當然也不能避免去喜歡這個。
不過喜歡是喜歡,但是謝星自己知道自己的事,他是沒有錢去追朋友的。這玩意要是要花錢的,而他連吃飯的錢也要算計著來。
終於有一次,室友們湊錢買了一束玫瑰花,縱恿謝星去約會莫晴。謝星本就對莫晴有想法,加上現在有了一束現的玫瑰花,他當然沒有任何拒絕的理由。
當然最主要的是還是其中一個損友的一句話打了謝星,那就是,「可不是金錢,金錢你現在沒有,但是以後你肯定會有的,但是你以後是絕對不會有的。」
「你居然買玫瑰花?你知道你這些玫瑰花夠你吃多久的飯?窮,窮是你這種窮法嗎?而且你這些花也是借錢買的吧?把力用在學習上麵吧,時間還早。」當時謝星拿著玫瑰花去的宿舍樓下麵約會的時候,是這樣對謝星說的。
謝星不記得當時是怎麼走出生宿舍樓的,那束玫瑰花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丟在什麼地方去了。當年他年氣盛,自尊當然不了這種踐踏,更何況是一個他喜歡的子眼裡。
雖然覺得自己喜歡的孩也是一個拜金的孩,但是心想,現在的孩大部分都很現實,不是一個人。這樣一想,也就沒有了去怨恨莫晴的心事,隻是他卻沒有勇氣再留在燕大了。
當時他就離開了燕大,沒有告訴任何一個人,就這樣獨自的離開,甚至連宿舍都沒有回去。對於是一個孤兒的謝星來說,這樣莫名其妙的失蹤,也沒有引起太大的響。
可是沒想到十年後,居然在浙江一個小小的街道再次遇見了這個孩,謝星一時心湧起無盡的滋味。恨?他沒想過,說的對,本來他就是一個窮人。對當年的舉他覺得有點稚,但是卻沒有什麼後悔,大學本來就學不到什麼東西,他不在乎那一張文憑。
可是原本以為忘卻的事,卻再次湧上了心頭,以謝星衝的格,別說早就將當年這子如何對他的形給忘在了一邊,就是記得,他也會衝上去。所以謝星毫不猶豫的上前將這抓住莫晴的青年給拎了起來,猶如抓住了一隻小,「混蛋,給我滾開。」
莫晴卻看著謝星卻怔怔的發愣,十年了,十年前因為的原因這個男孩消失不見,沒想到十年後在這樣一個地方居然再次遇見他。
當年的事他會怪自己嗎?可是他誤解了的意思,選擇了逃離。甚至懷疑謝星對自己後麵的半句話是否聽進去了。十年時間莫晴尋找過他無數遍,但是卻從來都沒有找到過他。當年是的方法用錯了嗎?
隻是想刺激一下謝星,讓他發向上,不要分心,的事等畢業後再說,時間還早。
莫晴的思緒卻飄向了十五年前的一個普通的日子,和今天何其相像。那一年,莫晴才高二,也和今天一樣在大街上被三名社會青年攔住。莫晴卻知道這三人的底子,他們不知道壞了多中學生的清白,因為其中一人的父親是一個所長,所以這三人才一直逍遙法外,直到三年後都已經上大學的時候才被抓起來。
如果不是謝星,莫晴不敢想像最後會怎麼樣。當時也是正好路過的謝星衝上來將這三人攔住,他甚至沒有看清楚莫晴的長相,就讓莫晴先離開。
莫晴也是躲在一邊,親眼看見這謝星的學生一個人將三人打倒以後,纔想起要去和這謝星說話,可是這謝星卻跑得無影無蹤了。
從那以後莫晴就一直惦記著這個謝星,沒想到兩年後他居然和考上了同一所高校。這個時候莫晴才知道他的名字,而且一直在暗自關心著他。更是出乎莫晴預料的是,謝星居然拿著玫瑰花來約會。
莫晴這才徹底的憤怒了,知道謝星的艱難,他是個孤兒,甚至連學費都是七湊八湊才弄出來,平時更是吃飯都要節約。為了避免謝星的自尊到傷害,莫晴一直的幫助他,隻是家的境況也不是很好。
因為一直知道謝星底子的莫晴,才對他這種舉很是惱火,當時就發了脾氣。要約會就直接來不就好了,這一束玫瑰花肯定要不的錢,這些錢都夠他一個月的夥食費了。
莫晴發怒後說的話很傷人,想通過這種話刺激到謝星,讓他不要將力放在這上麵。說時間還早的意思,以為謝星可以聽明白。
不過莫晴等謝星走了以後,就後悔了,覺得自己說的話應該是太重了。就是刺激他,也不應該說這種傷人的話,當時怕謝星想,立即就去尋找謝星了,想要和他解釋清楚,的意思並不是這樣。因為自己也很窮,不會用這種話去傷害一個對有恩的人。
可是謝星本沒有回宿舍,而是直接離開了這個繁華的大都市。
這件事一直被莫晴放在了心上,耿耿於懷。不是一個刻薄的人,所以覺得自己對不起謝星,甚至讓他連自己的學業都沒有完。那束玫瑰花被從垃圾桶裡撿起來,一直儲存至今,雖然早已枯萎,但是卻了莫晴最心的東西。
可能是因為有了比較,走上社會後,總覺得邊那些追求的男子和謝星比起來,總是差了那麼一點。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也一直至今未嫁,都在尋找著謝星。雖然不知道找到了謝星後,會不會上他,但是覺得自己至應該給他一個機會。
因為這一份執著,一等就是十年。
可是沒想到十年後,居然會在這裡遇見他,隻知道流淚,卻不知道應該說什麼了。不過立即就為謝星擔心起來,因為知道這攔住的男子是誰,他的父親就是北江黑.道赫赫有名的『毒狼』。
「給我殺了他,我搞定。」這青年男子忽然掏出一把手槍,一邊還道。
謝星眼神一冷,居然還帶著槍,一看就不是一般的人,一般的人怎麼可能上個大街還帶槍的?毫不猶豫的將這青年的槍奪了過來。
謝星的槍還沒有對著這青年,就知道不好,槍指著他的危險,他第一時間就覺察到了,這是一種預。要是平時謝星會在第一時間去躲開,但是這個時候他卻不敢躲開,他一旦躲開後麵的莫晴就肯定會被槍殺。
片刻的猶豫,槍卻響了,謝星中三槍。
自嘲的笑了一聲,謝星沒想到自己臨死的時候,居然看見了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人。抬起手裡的槍,幾聲槍響,這名青年和對他開槍的三人沒有一人活命。
看著倒在自己懷裡的謝星,莫晴卻再也無法忍住心的悲傷,尋找了十年,找到的時候是一。這個時候,才發現,謝星纔是自己需要的人。
取下脖子上戴的一個玉墜掛在了謝星的上,的抱住謝星,拿起謝星手裡的槍對著自己毫不猶豫的扣了扳機。
「轟」的一聲,雷聲帶著閃電過後,接著一陣雨點落了下來,似乎在沖刷著世間的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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