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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異世界》 099 疑惑

宋茗看著陳逸模糊的左手手掌,和手腕上流不止的傷口,眼淚奪眶而出,咽噎著對旁邊的人說,「麻……麻煩你們,幫我打120。」

「剛才已經有人打過了。」

警也快來了,你別擔心。」

「我再幫你打一個吧。」

…………

旁邊的人七八舌地說道。

「我沒事,隻是小傷。」陳逸握的手,安道,「別哭了,來,先把這個先解開。」

他們的手還綁在一起。

宋茗抹了一下眼淚,出右手去解綁在兩人手上的領帶,因為係得太了,花了很長時間才解開來。

兩人的手上,都有一圈深深的勒痕。

領帶解開後,依然握著他的手,沒有鬆開。

過了約半個小時,警和救護車一前一後趕到。

宋茗看到救護車來了,拉著陳逸就跑過去找醫生,「快幫他看看,他的手傷了。」

醫生馬上了一名護士,「你幫他先理一下傷口。」然後就去大貨車那邊察看況。

剛才那輛追尾的大貨車,車頭撞得變型了,司機了重傷,偏偏腳被變型的車頭卡住了,出不來。

「傷得重不重?」宋茗張地問那名護士。

那名護士戴著口罩,不不慢地給清理了一下傷口,觀察了一下,說,「手腕上的傷口不是很深,沒有傷到靜脈。」

宋茗剛剛鬆了一口氣,就見護士的眉頭皺起來,「手掌這裡,四手指都骨折了。嘶……你到底是怎麼弄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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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心提了起來,問,「很嚴重嗎?」

「倒不算嚴重。」那名護士看了陳逸一眼,說,「就是比較痛,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四手指骨折這個樣子的。」

旁邊一個旁觀的熱心人口沫橫飛地說道,「剛才他們開著一輛寶馬,本來停在那兩輛大貨車中間,這哥們反應那一個快,快要撞上的時候,開著車衝到橋下麵去了。」

那護士看了一眼撞在一起的大貨車,眼神中有些驚訝。從後麵那輛貨車損毀的程度,可以想像如果一輛小車停在中間的話,會是什麼後果。

嘆說,「你們運氣真好。」

「這還不算,車撞破護欄後,掉到橋底下去了。他們不知怎麼從車裡逃出來。」

那位熱心人語氣激地說,「這哥們,就用這四手指扣住護攔邊緣的地方,一手拉著這位妹子,在那裡吊了起碼有十分鐘。當時把我都看傻了。」

護士看著陳逸,眼神都變了。

無法想像,已經骨折的四手指,還要拉著一個人,吊在那裡,承著兩百多斤的重量。那得多痛啊,他居然能堅持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

一旁,宋茗聽到這裡,再也忍不住,趴在陳逸的肩膀上,瑟瑟地抖著。

…………

王揚傑接到陳逸的電話後,馬上放下手上的工作,帶上司機,心急火燎地趕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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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事吧?」

他到了那家醫院,很快就在一間病房裡見到了陳逸,張地問道。

「沒什麼大礙,就是了點小傷。」陳逸說道。

王揚傑這才發現,他是坐在病床前,躺在那裡的是一個沒見過的漂亮的人。

他臉紅潤,剛才還在看書,顯然神不錯,除了左手纏滿了繃帶外,就沒別的傷勢。

王揚傑不由鬆了口氣,說,「你剛才說出車禍了,把我嚇一跳,沒事吧?」

陳逸看著躺在病床上的宋茗,說,「醫生說隻是了點驚嚇,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就好。」

王揚傑看了他一眼,察覺出他看這個人的眼神很不一樣,心念一轉,問道,「是誰啊,以前沒見過。」

「大學同學。」陳逸收回目,說,「我們去參加一個老同學的婚禮,沒想到,會出這種意外。」

「哦。」王揚傑打量著病床上的人,長得很漂亮,讓人一見難忘。

他沒有多看,問道,「你了吧,我去弄點吃的回來。」

「好。」陳逸點點頭,折騰了一個早上,這會都快中午了。

…………

王揚傑出了病房,正好一個護士從對麵出來,於是拉住,問,「你好,我想問一下,三十五床傷得嚴重嗎?」

「三十五床啊?傷,倒是男朋友,傷得比較重。」

王揚傑說,「他們不是出車禍嗎?怎麼傷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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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他們什麼人?」那護士遲疑地看著他。

「我是他表弟。」

護士猶豫了一下,覺得應該不算什麼**,就把上午聽說的事,告訴他。

王揚傑越聽越不對勁,問道,「你是說,他們在橋下麵吊了十幾分鐘?」

「對啊,四手指都骨折了,也不知道他是怎麼堅持下來的。」那護士嘆道。

「謝謝。」

王揚傑等那護士走後,著下,神有些疑

他可是親眼看見識過陳逸的力量,臥推接近兩百公斤。那是什麼概念?單手的力量就有一百公斤。

剛才病床上那個孩,苗條的,最多也就五十公斤。對他來說,應該不算太大的負擔……

「不過,他應該也不至於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想到這裡,他搖了搖頭,覺得自己想多了。

也許在那個環境下,本無借力吧。他沒有麵對過那種況,隻能憑藉腦補了。

他回頭看了一眼,過半掩的房門,正好能看到陳逸手裡拿著一本書,封麵上寫著《心理學門》。

王揚傑開車到一家酒樓,點了幾樣小菜,還特意讓他們做了一個益氣補的湯,打包回醫院。

他提著飯盒,推開病房的門。見那個人已經醒了,靠坐在那裡,頭髮有些散,蒼白的臉看起來格外的弱。

他心頭咚的一跳,突然有些明白,為什麼陳逸看的眼神會這麼特別,確實是一個吸引人的人。

睡著的時候看還不覺得,醒過來後,就有一種特殊而生的氣質。

「陳逸,來,吃飯了。」

他走了過去。

PS:二十萬字了。心裡油然而生出一

然後,聊一下寫作方麵的事。看過我之前幾本書的應該都有印象,我寫書很用上帝視角。當視角集中在某個角的時候,描述的都是他看到的,聽到的,和猜測的容。

這算是個人喜好吧,寫起來其實比較費勁,讀者讀起來,有時候可能會覺得比較,然後引起一些誤會。多多會影響績。

但我希,自己寫書,能保持一些風格吧。希喜歡的讀者,能支援我。

謝每一個能讀到這段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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